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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1976年农村粮食生产及产量研究
发布时间: 2017-08-18    作者:王其科    来源:国史网 20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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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东省滕县为中心 

  1966~1976年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导思想是“以粮为纲”,粮食生产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中占有绝对重要地位。当前学术界对“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的粮食生产进行专题研究的较少,部分论文或专著(如陈东林的《“文革”期间国民经济状况研究述评》(《当代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2期)、《“文革”时期毛泽东的经济思想探析》(《当代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1期),张化的《在极“左”思潮的冲击中稳住农业基础——“文化大革命”时期周恩来在农业领域的贡献》(《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2期),安建设的《周恩来与“文化大革命”前期的国民经济》(《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唐正芒的《周恩来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粮食问题》(《当代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1期),巩玉闽的《周恩来在“文革”期间的经济指导思想》(《福建党史月刊》1998年第1期),程振声的《李先念在“文化大革命”中稳定农村政策的努力》(《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4期),杨乙丹的《农村经济体制变革、粮食产量波动和粮食流通体制变迁:1953~1985》(《兰州学刊》2007年第10期)等文章;以及武力等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林毅夫的《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辛逸的《农村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唐正芒等的《新中国粮食工作六十年》(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等著作;及陶艳梅的《新中国初期三十年农业发展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邹华斌的《毛泽东与新中国粮食工作的大政方针研究》(湘潭大学2013年博士论文);等等。)仅在论述国民经济、农业经济时有所涉及,且大多是关于生产关系方面的宏观论述。论文中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的以郑有贵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农业生产波动及其动因探析》最具代表性[1]。该文以农业生产绝对值为标准,对“文革”时期农业生产状况及其波动因素进行了考察,指出1977年农业总产值与1966年相比有所增长,期间出现了三次负增长波动,总体增长速度极为缓慢,且粮食增长是以牺牲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发展为代价的。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2]一书在论述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时,以考察生产关系为主,对“文革”时期浙北地区的农业生产状况有所论述,但对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考察力度则略显不足。黄宗智的《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3]一书的部分章节,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两个方面对“文革”时期松江地区的粮食生产状况进行了考察,但其更侧重于生产关系方面,对生产力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有限,特别是由于粮食生产受自身生产工艺和农作物生长的季节性限制,该书探讨的江南地区与华北地区的粮食生产存在很大差异。山东省滕县是当时闻名的产粮大县,素有“鲁南粮仓”之称。1976年余松烈院士(余松烈(1921~2016年),浙江慈溪人,山东农业大学教授,中国著名小麦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在滕县建立了精播试验田,创出小麦平均亩产638公斤的当时最高产量,以冬小麦精种高产闻名全国,在华北地区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有鉴于此,笔者以山东省滕县为对象,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对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考察,并与山东省及全国的粮食生产情况作适当比较,以分析“文革”对于粮食生产的影响,力求对当时华北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 

  一、粮食生产条件 

  滕县的自然条件优越,土地平整,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为该县的粮食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耕地的基本情况 

  当时,滕县的土地面积为371.1万亩,其中山地占36.81%、丘陵占4.18%、平原占54.84%、洼地占4.15%。东部主要为水层岩质红砂土层,盛产花生和薯类,中部平原以黄土为主,西部湖洼地区主要是淤积深厚的黑土,中部平原和西部湖洼地区是小麦的集中产区。(滕县革命委员会气象站编:《山东省滕县气候》,1973年3月,第1~2页。)“文革”期间,全县的耕地面积从1706000亩逐步减至1622278亩,其中旱田面积所占比例由97.66%升至99.98%,基本符合北方以旱田为主的农业生产状况;水田主要在西部湖洼地区,1966年有40000亩,1972年以后仅剩三四百亩,基本可以忽略。水浇田和稳产、高产田的面积及所占比例逐步上升,水浇田面积由754000亩增至1068959亩,所占比例由44.20%逐步增至65.89%;稳产、高产田面积由450000亩增至776449亩,所占比例由26.38%增至48.86%。(详见滕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编《滕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66~1976年)》及《滕县农村人民公社主要指标统计资料(1966~1976年)》。本文除特别标注外,县级和生产大队的数据均出自上述两资料,后文(含表格)不再特别注出。文中比例数据部分来自上述两资料,部分由笔者计算得出。凡笔者计算之比例数据均保留了二位小数。)这反映出当时的农业生产条件在逐渐改善,农业生产力水平在逐步提升。 

  为了更加清晰的反映该县的农业生产情况,笔者还选择了五个较有代表性的生产大队作为考察对象,其中史村、沙土村和吕坡村是农业生产先进单位,前泉村、后韩村则是相对落后单位。史村的耕地全部为水浇田和稳产、高产田。沙土村的耕地绝大多数是水浇田和稳产、高产田。吕坡村的耕地全部为水浇田,稳产、高产田由1500亩左右逐步增至2500亩,所占比例从51.7%增至93.9%。前泉村的耕地面积由1543亩增至1571亩,其中水浇田由100亩逐步增至850亩,所占比例从6.48%增至54.11%;稳产、高产田由100亩增至450亩,所占比例从6.48%增至28.64%。后韩村的水浇田由300亩增至550亩,所占比例从38.8%增至72.6%;稳产、高产田由200亩增至500亩,所占比例从25.84%增至65.96%。从耕地条件可以看出,史村、沙土村、吕坡村的农业生产条件要远远好于后两村。史村和沙土村的水浇地和稳产、高产田所占比例极高,粮食增长空间有限;吕坡村、前泉村和后韩村的水浇地和稳产、高产田在1970年后有了大幅度增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粮食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耕地分为国营农场、生产大队集体耕地、社员自留地三种不同的经营类型。其间,滕县国营农场的耕地虽由100亩增至730亩,但所占比例仍仅为0.04%。生产大队的集体耕地虽由1600000亩减至1542951亩,但所占比例由93.79%增至95.11%;社员自留田由107000亩减少至78597亩,所占比例也减至4.84%。五个村的情况也大体如此,集体耕地所占比例分别为:史村100%;沙土村93%左右;吕坡村96%左右,1976年升为100%;前泉村94%左右;后韩村95%左右。无论是全县还是五个村的数据,集体耕地在总耕地中占有绝对多数,社员自留地很少,国营农场耕地更少。这充分反映了在滕县农业生产中集体经营处于主导地位,集体经济成分日益壮大,且所占比例逐渐增高;社员自留地处于辅助地位,所占比例逐渐减少,个体经济成分日趋式微。这些特点与全省乃至全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基本一致的。 

  (二)粮食的复种情况 

  粮食复种指数是指一年内粮食播种面积与粮食耕地面积之比,反映了耕地的利用效率,即粮食套种程度。粮食复种指数与生产力水平、自然气候有密切关联。“文革”期间,滕县粮食耕地面积、播种面积均呈减少趋势,分别从1966年的1440527亩、2292436亩,减少至1976年的1229002亩、2117599亩,粮食耕地面积占比降至75.76%。形成这种状况一方面是由于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缓解了粮食生产压力,另一方面是“以粮为纲、多种经营”的总方针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即便如此,粮食耕地面积仍占有极高的比例,说明了粮食生产始终是当时农业生产的主体。 

  滕县农作物种植多为两年三作制,五村中的前泉村、后韩村就是以两年三作为主;史村、沙土村和吕坡村基本是一年两作,是当时滕县实行一年两作较早的生产大队。滕县1966年的粮食复种指数为1.59,1967~1969年分别升至1.67、1.66和1.65,1970年下降为1.58,1971年后又开始稳步上升,1976年达到1.72。从1966年至1976年的整体趋势来看,复种指数大体呈上升趋势。种植制度的调整既缓和了人口增多、耕地减少的矛盾,又缓和了粮食与经济作物争地的矛盾,同时也反映出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农田的水利建设情况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良好的农田水利条件是摆脱“靠天吃饭”、稳定粮食生产的保证。“文革”时期,滕县农田基本建设主要是治旱涝、防灾害,建设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田。农田综合治理从单一治理过渡到综合治理,平原地区主要是抗旱,山区主要是治理水土流失,湖洼地区主要是排涝。农田综合治理一般在秋收后秋种前进行,也有闲歇地在冬季实施治理的情况。这一时期的农田灌溉主要采用漫灌的方式,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很少见到。平原地区大多利用井水进行灌溉,山区大多利用水库水进行灌溉,而在没有水库的山区基本仍是“靠天吃饭”。改良土壤的主要内容是治理盐碱地,一是推广高密县的台田抗涝经验,二是对南四湖滨湖洼地实施稻改工程,进行生物性改良,从而有效改善了盐碱地状况。1956~1974年,滕县“兴修水利、改造荒山、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全县深翻改土97万亩,治理荒山16万亩,改良土壤8万亩,治理涝洼地16万亩,农业生产条件初步得到改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4]。 

  滕县共有大中小型水库14座,其中岩马、马河、户主等6座水库,库容量相对较大,基本是“大跃进”时期建设的;1967年建成的水库库容量都较小,且是“文革”前就已经确定或开工建设的,属于续建工程;1966~1969年基本没有新动工的水库项目,1970年以后又开工建设了3座水库。 

  小型水利设施主要包括微型水库、塘坝、提水站、排灌站、机井、水井等,是保障农田灌溉的主力军。“文革”前期,塘坝、提水站、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数量变化不大,1973年以后小微型水利设施开始稳定增加。机井和水井是不靠山、不靠水、不靠河的平原地区水利设施的主体,在平原地区的农田灌溉中发挥主要作用。由于机井受降雨量、地下水位的影响较小,灌溉稳定性好,利用效率高于水井,因此得到大力发展。1966~1976年,机井数量从2526眼增加至8594眼,水井则从62426眼减少到400眼左右。机井、水井等小微型水利设施的建设主要是由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利设施则由县或人民公社组织实施,用“大兵团作战”的形式进行,并向各生产大队、生产队分派劳力任务,社员自带粮食被褥,按分配任务进行施工。 

  (四)农业机械化情况 

  农业机械化水平反映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但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所限发展速度较慢,至“文革”前期,农业机械化水平仍较低。滕县的农业机械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如电动机、柴油机、汽油机等小型机械。农业机械在20世纪60年代末增长较慢,1970年以后特别是70年代中期开始迅速发展,电动机从1347台增至7837台,柴油机从211台增至5956台;由于电动机、柴油机的实用性和动力远远优于汽油机,导致汽油机数量下降,由549台减至390台。农用拖拉机、农用汽车、机引农具、脱粒机等大型农用机械在1970年之前数量极少,70年代以后才有所增长。农用拖拉机从10台增至1192台,农用汽车增至8辆,机引农具由22部增至999部,脱粒机由53部增至2795部。机耕、机播、机收面积基本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机耕面积1971年以前所占比例较低,1968~1970年则呈下滑趋势,1971年以后逐步增多,由180000亩增至591014亩,所占比例增至36.43%;机播在1974年才出现,至1976年机播面积达到204005亩,所占比例为12.58%;机收面积在1975年仅有280亩,至1977年也仅有1650亩,所占比例极低。上述农用机械的使用情况说明,当时滕县农业机械化水平虽有所发展,但仍处于低水平状态,人力、畜力依然是粮食生产的主要力量。在五村中,史村、沙土村、吕坡村的农业机械拥有量明显多于前泉村和后韩村,农业机械化程度要高一些。后两村没有大中型农业机械,仅有少量的柴油机或汽油机,农业机械化程度极低。 

  从总体上看,“文革”时期滕县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电气化虽开始发展但速度缓慢,没有形成明显的更新换代。60年代拖拉机牵引铁犁耕地逐步增多,到70年代中后期机耕面积已占有一定比例。小麦种植主要是人畜力牵引耧车播种,70年代中后期开始推广机械播种机。60年代以前的农田灌溉基本上依靠辘轳、提水车、肩挑水桶等原始人力工具,60年代以后机动抽水机开始应用和推广,70年代以后电动潜水泵开始出现并广泛应用。其他农用工具如镰刀、头、铁锨等简单工具变化不大。60年代以后,双轮前拉式地排车增多并成为主要运输工具,但农业拖拉机和汽车的数量仍极少。 

  (五)肥料的施用情况 

  “文革”时期,滕县农业施肥以有机肥为主,辅以少量化肥。有机肥主要包括人畜粪便、土杂肥、作物秸秆等。县委号召农民养猪、养家禽,改造厕所、猪圈、鸡窝、牛栏,统一管理人畜家禽粪便、草木灰,沤制土杂肥。统一收集社员家庭人畜粪便,并对肥料质量给予评级,按肥料级别和数量计算工分。由于社员上交肥料与分配收益并不直接挂钩,社员大都不愿将人畜粪便上交集体,而是用于自己的自留地。为尽可能多地收集人畜粪便,集体严厉禁止、打击社员将人畜粪便施用到自留地的行为。 

  此间,化肥的施用总量和单位耕地施用量总体呈逐步增长趋势,分别由15255吨(折纯量为3814吨)、168.7公斤/公顷(折纯量42.2公斤/公顷)增加到40643吨(折纯量为10160吨)、474.0公斤/公顷(折纯量118.5公斤/公顷),(数据来自滕州市统计局编《滕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1949~1999)》(2000年9月)第103~104页内容。折纯量是指化肥实物量乘以养分含量的比例得出的养分量。)特别是1976年以后化肥施用量大幅度上升,这主要得益于70年代以后“五小”工业(“五小”工业主要指地、县、社、队办的小钢铁、小机械、小化肥、小煤窑、小水泥工业,主要目的是增加农业投入,包括农用机械、水泥、化肥、钢铁和能源等领域。起步于1968年,在当时全国工业产出中占很大比例。“五小”工业特别是社队企业成为80年代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基础。)的发展和“四三方案”(“四三方案”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从美国、联邦德国、法国、日本等西方国家引进价值43亿美元的26个项目的成套设备,通称“四三方案”。这是我国继50年代引进苏联援助“156项工程”之后,第二次大规模技术引进。最后总投资约200亿,至1982年全部投产,成为80年代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极大地推动了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工业的发展。)引进企业的逐步投产,化肥产量不断增加。但从总体来看,化肥施用量仍然较少,即便以1976年的施用量换算,每亩仅约32公斤,相比现在的化肥施用量仍是很低的。这一时期的化肥主要为氨水、碳酸氢氨和尿素等氮肥,基本没有复合肥,长期施用会使土壤肥力逐渐降低。当时化肥的购买方式是由县、公社分配指标,生产队再按照指标购买,且指标分配与国家征购粮食数量挂钩,成为国家增加粮食征购量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粮食种植结构及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应用 

  (一)粮食种植结构 

  在“以粮为纲”方针的指导下,滕县的粮食作物在农作物中占主导地位,经济作物处于附属地位。滕县1966年农作物种植面积为2596112亩,至1976年减至2508768亩。其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亦在逐步减少,从2292436亩减至2117599亩,所占比例从88.30%减至84.41%。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有所增加,分别从214716亩、88960亩增至269342亩、121827亩,所占比例增至10.74%、4.86%。由此可见,滕县粮食作物的种植始终占据绝对位置,但种植面积及所占比例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种植面积及所占比例则呈上升趋势。 

  从山东省层面来看,粮食作物种植比例从1965年的85.56%降至1975年的83.31%,经济作物及其他农作物所占比例分别从11.07%、3.37%增至12.56%、4.13%。[5]从全国层面来看,1966年、1976年粮食作物所占比例由82.40%减至80.64%,经济作物及其他农作物种植面积占比由17.60%增至1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上数据得出,详见http://data.stats.gov.cn/search.htm?s=1966年农作物播种面积、http://data.stats.gov.cn/search.htm?s=1976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016年10月30日。)可见,无论是山东省还是全国,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都占绝大多数,但所占比例在逐步缓慢降低,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所占比例在逐步缓慢上升,这种变化趋势与滕县是一致的。这表明即便在“以粮为纲”政策主导下,经济作物及其他农作物仍有所发展。 

  粮食作物主要分为夏粮和秋粮两大类,夏粮包括小麦,还包括少量大麦、蚕豆、豌豆等;秋粮主要包括稻谷、谷子、玉米、高粱、地瓜、大豆及其他杂粮。在南方一年三作制的地区,则有部分冬粮或春粮。由于本文考察的对象为北方地区(在北方地区,夏粮主要是细粮,秋粮主要是粗粮。),故冬粮或春粮暂不作专门考察。滕县是全国小麦种植先进县,也是余松烈院士的小麦种植科研基地,其小麦种植水平代表了当时全国的最高水平。从滕县的粮食种植比例、结构变化可以看出当时全国的粮食种植变化情况。 

  1966~1976年间,滕县的夏粮种植面积从908146亩减至895615亩,所占比例从39.61%增至42.29%;秋粮种植面积从1384290亩减至1221984亩,所占比例从60.39%减至57.71%。夏粮和秋粮种植面积都呈减少趋势,但夏粮种植面积所占比例有所增加,这反映了夏粮的重要性在不断增强;秋粮所占比例虽然在逐步降低,但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夏粮,基本占到60%,这反映出秋粮在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地位比夏粮更重要。 

  具体到粮食种植种类,小麦、地瓜、玉米是滕县主要粮食,高粱、大豆、稻谷、谷子和其他杂粮等是辅助性粮食。在夏粮中小麦种植面积呈逐步增加趋势,所占比例从37.22%增至41.37%,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在秋粮中地瓜种植面积有所下降,但变化幅度不大,所占比例1966年为23.56%、1976年为22.70%,一直是主要种植的粮食作物;玉米种植面积所占比例从3.54%增至21.87%;高粱、大豆种植面积占比则不断下降,分别从1966年的11.89%、14.72%下降为2.87%、7.06%。这反映出在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玉米还不是主要种植粮食,高粱、大豆是主要种植粮食之一;进入70年代以后,玉米成为主要种植粮食之一,高粱和大豆成为辅助性粮食。三者的种植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灌溉、肥料等方面的条件逐步得到改善的情况下,玉米的产量及稳定性远高于高粱和大豆;在“靠天吃饭”的低水平农业生产条件下,高粱和大豆的生产稳定性要好于玉米。玉米与高粱、大豆种植结构的转化是农民追求收入最大化的自然选择。五村中的史村、沙土村、吕坡村的夏粮种植面积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前泉村和后韩村,进一步反映出生产条件好、生产力水平高的村,种植夏粮较多,也更重视夏粮;生产条件差、生产力水平低的村,种植秋粮较多,更重视秋粮,这种选择与秋粮的产量和稳定性高有关。秋粮虽是粗粮,但吃饱饭比吃细粮更重要。 

  (二)农业科技发展和应用 

  农业科技发展和应用是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滕县是全国农业科研和试验基地,农业科技应用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1.优化改良耕地土肥 

  “1975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土肥所在滕县设立‘中国农科院山东基点’,胡济生、徐新宇、张玉梅等研究员分别在党村、胡村、虺城店进行了秸秆盖田和减耕措施的研究”[4]。这一科研项目带动了滕县一系列耕地土肥改良措施的实施。 

  2.创新小麦种植技术 

  当时,滕县最突出的是小麦种植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60年代,滕县‘小麦大肥大水大播量栽培法’经验在全省推广”;“余松烈教授针对滕县丰产麦田连续多年采取大水大播量栽培法出现倒伏问题,在22个标点科技队进行了20多项试验研究,获得科研成果15项”;“余松烈教授根据滕县小麦精播高产攻关的经验,从小麦的生物学、生理学和生态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理论探索和研究,形成了小麦精播高产栽培技术和栽培理论,完成十多篇研究论文,获得研究成果十余项。其中《冬小麦高产栽培的理论分析》、《冬小麦精播高产栽培的理论与实践》,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小麦精播高产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使滕县小麦出现了大面积的高产典型”等。[4] 

  3.推广培育优良品种 

  良种是粮食高产的重要因素。“文革”前期,受运动的影响种子工作被严重削弱。“‘文革’后期,逐步恢复种子管理经营机构,人员逐步增加,县级种子机构全部恢复,发展了一批乡镇种子站。在推广玉米、高粱、水稻杂交种过程中,突破了生产队种子田自留自用的选种留种办法,实行以大队为单位建立专业队,统一繁育,统一保管,统一供应主要农作物种子,全省供种数量和质量都有很大提高。”[6]当时的种子工作方针是“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调剂”,简称“四自一辅”。滕县除注重引进优良品种外还注重培育新品种,良种繁育主要有种子生产基地和南方繁育两种方式,种子生产基地有国营良种繁育场和农作物种子预约繁育基地;南方繁育主要利用广东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冬春季气候温暖的特点,由育种制种单位到雷州半岛或海南岛进行。 

  4.构建农业科技网络 

  “1965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群众性科学实验活动领导的通知》,董村、沙土、黄庄等20多个先进高产大队相继成立了群众性科学试验小组(队)。1974年农牧渔业部在湖南省华容县召开全国农业科学实验网建设经验交流会,会后滕县确定以龙阳公社史村、沙土,姜屯公社黄庄,城郊公社董村等22个先进高产大队建立标点科技队。1975年全县30%的大队建立了科技队。科技组织建立和加强,使四级科技服务网络得到完善,提高了科学种田水平,促进了增产。”[4] 

  5.培养农业科技人才 

  发现和培养一大批农业科技人才是农业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滕县进行农业科学实验研究的专家和学者,对滕县的农业技术人才进行了培训和帮扶,使一批农业科技人才迅速成长起来。例如,余松烈院士“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创办了‘山东农学院、滕县五七农大合办小麦班’,为滕县培训了一支高素质的农民科技队伍,为当地培养了158名农业技术人才”[4]。另外,农村的基层干部也十分注重农业科技工作,如史村党支部书记薛振祥就因农业科技工作搞得好,1973年被济宁地委任命为济宁地区革命委员会科技办主任。 

  三、粮食产量及粮食生产的特点 

  (一)粮食产量情况 

  粮食产量是衡量粮食生产水平的主要标准,实现粮食增产是农民改进粮食生产条件和技术的最终追求。滕县粮食生产特别是小麦种植,在山东省乃至全国都处于先进水平。20世纪60年代中期搞“样板田”时,史村大队建成大面积小麦高产样板田,成为小麦高产典型。“1966年滕县史村平均亩产达372.5公斤;其中1.89亩,亩产达到504公斤。”[5](p.281)到70年代中期,“史村、沙土两大队小麦平均亩产达到1000斤以上,部分地块达到1200斤以上。由于总结出了一套北方冬小麦高产技术,史村大队党支部书记薛振祥受邀出席了1966年国庆观礼,参加了1979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并受到表彰。1973年11月,《史村大队小麦丰产经验》由农业出版社出版并在全国发行”[7]。 

  1.粮食总产分析 

  从粮食总产量及变化趋势(详见表1)可以看出,“文革”期间滕县粮食总产量大体呈逐步增长趋势,特别是70年代以后增幅日趋明显。其中,1967年明显下降,1968年、1969年有缓慢回升,这三年粮食产量与1966年相比降幅明显,这主要是受“文革”运动造成的混乱局面的影响。1970年粮食产量大幅增加,1971年又有所降低,1972年、1973年稳步上升,1974年又大幅下降,1975年、1976年又稳步增长。结合滕县这一时期自然灾害情况进行分析,可知1971年、1974年粮食产量下降主要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从夏粮、秋粮所占比例来看,秋粮占比要远远高于夏粮,反映出秋粮在粮食生产及农民生活中占有 

  

  重要地位。从农业人口和人均产量来看,农业人口基本上在逐年匀速增加,1971年之前人均粮食产量徘徊波动,增长不明显,这主要是粮食总产增长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基本相当所至。1972年以后粮食总产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人口增长速度,人均粮食产量明显增长。由此可知,粮食增产与“人海大会战”关系不大,生产秩序回归稳定是粮食产量提高的主要因素。 

  为对这一时期粮食产量有更加全面的了解,笔者对全国、山东省、滕县的粮食总产量做一简要比较。1966~1976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从21400.90万吨增至28630.50万吨,夏粮所占比例从13.96%增至19.23%,秋粮所占比例从72.14%减至62.74%。山东省粮食总产量从1470.0万吨增至2241.5吨。(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2017年1月20日;山东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d.gov.cn/art/2014/11/24/art_3577_154846.html,2017年1月20日。全国数据中包括南方一年三作地区,因此夏粮与秋粮的产量之和不等于全国总产量。山东省的夏粮、秋粮产量笔者未能找到,此处数据空缺,但从山东省粮食总产量可以看出,1966~1976年间粮食总产量增长较多。)滕县粮食总产量从58305.99万斤增至102101.64万斤,夏粮总产量从18971.13万斤增至39729.27万斤,所占比例从32.54%增至38.91%;秋粮总产量从39334.86万斤增至62372.37万斤,所占比例从67.46%减至61.09%。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全国、山东省还是滕县,粮食总产量、夏粮产量、秋粮产量基本呈现增长趋势。1966年“文革”运动全面开始时,当年的粮食已基本收割完毕,因而粮食生产没太受到影响。受影响较大的是1967~1969年,出现了粮食减产的情况。从夏粮、秋粮产量来看,夏粮占比逐步提高,秋粮占比逐步下降,但秋粮所占比例仍远远高于夏粮。滕县的夏粮占比要高于全国,秋粮与全国大体相近。这可能因为南方气候温暖湿润,全年温差不大,粮食种植大多是一年三作制,除有夏粮、秋粮外,还有冬季粮或春季粮,造成夏粮所占比例相对较低。 

  为深入考察滕县小麦、玉米、地瓜等类粮食的不同重要性,笔者对各类粮食产量所占比例结构进行了详细分析。 

  从表2可知,滕县的夏粮中小麦产量占有绝对比重并在逐步升高,大麦、豌扁豆产量的比重在逐步降低。秋粮中地瓜产量占有绝对比重,高粱、大豆、稻谷、谷子、杂粮产量所占比例较少,但地瓜和高粱、大豆、稻谷、谷子、杂粮所占比例都在减少,独有玉米所占比例在逐步增加,到70年代中后期已成为主要秋粮。这说明,“文革”期间滕县各类粮食总产量占比变化与粮食播种面积的占比变化相一致。 

  从考察村1972~1976年夏粮产量的占比来看,史村分别为55.6%、51.9%、56.5%、57.7%、60.9%;沙土村分别为45.3%、51.0%、52.7%、49.2%、50.6%;吕坡村分别为51.9%、49.4%、47.3%、39.2%、51.2%、52.2%;前泉村分别为35.6%、30.4%、42.9%、32.7%、31.3%;后韩村分别为33.3%、30.4%、44.4%、33.3%、34.3%。史村、沙土村、吕坡村三个先进村夏粮产量所占比例远高于前泉村和后韩村,同样反映出先进村更重视夏粮生产,而落后村更注重秋粮生产。 

  

  2.粮食单产分析 

  粮食单产是充分反映粮食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从表3可见,滕县当时的粮食单产都较低,1966~1971年间播亩单产仅有200多斤,到1972~1974年才达到300多斤,1975年增加到400多斤。夏粮单产(主要是小麦)更低,1970年以前(包括1970年)基本是100多斤,1971年以后才逐步增长到二三百斤,甚至突破400斤。秋粮单产普遍高于夏粮单产。耕亩单产、播亩单产、夏粮单产、秋粮单产变化趋势基本与粮食总产变化趋势大体一致。 

 

  说明:耕亩单产是指1亩耕地一年的粮食产量,播亩单产是指1亩播种面积单季的粮食产量,大多数人观念中的粮食亩产是指播亩单产。 

  在考察村方面,1972~1976年史村粮食单产从1517斤逐步增至1860斤,夏粮单产从782斤增至1050斤;沙土村粮食单产从955斤增至1503斤,夏粮单产从473斤增至802斤;吕坡村粮食单产从1117斤增至1505斤,夏粮单产从550斤增至760斤;前泉村粮食单产从320斤增至581斤,夏粮单产从167斤增至220斤;后韩村粮食单产从308斤增至570斤,夏粮单产从149斤增至258斤。史村、沙土村、吕坡村三个先进村的粮食单产、夏粮单产不仅远远高于前泉村、后韩村两个落后村,而且远远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由此可见,只要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搞好田间生产管理,注重农业科技应用,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粮食单产也是能够达到较高水平的。 

  对比各类粮食单产的数据可以使我们有一个更加直观的认识(详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各类粮食的单产基本都在逐步提高。小麦单产低于玉米、地瓜等主要秋粮,但小麦是夏收细粮,因而被作为主要粮食广泛种植。玉米、地瓜、稻谷单产较高,高粱单产及增长潜力明显低于玉米,但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高粱的适应性较强,其产量的稳定性要优于玉米,因而70年代以前高粱比玉米的种植面积要广泛得多。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玉米逐步取代了高粱成为秋季主粮。稻谷种植大多需要水田,在北方缺少广泛种植和推广的条件,只能在沿湖低洼地区少量种植,不能成为秋季主粮。地瓜优势比较明显,一是产量高。表4中数字是折合后的地瓜干产量,折合率一般为1/5或1/4,如果换算成鲜地瓜则亩产可达两三千斤,相当可观。二是耐干旱。对土地要求不高,比较适合在山区和较贫瘠的土地上种植,一直是秋季主粮。大豆、谷子和杂粮因单产较低,仅作为补充粮食。 

  全国范围特别是南北方粮食种类差异较大,不同种类的粮食单产对比意义不大。笔者为增强可比性,故选择小麦、玉米、地瓜、高粱四种北方主要粮食,在全国、山东省和滕县三个层次进行对比研究。 

  

  资料来源:全国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2017年1月20日;山东省数据来自《山东省志·农业志》上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0、304、342、367页。为便于对比,笔者将全国和山东省的粮食单产统计单位换算为市斤/亩。 

  通过表5可知,全国、山东省和滕县的小麦、玉米、地瓜、高粱单产基本都呈现增长趋势,全国在1967~1969年出现了一定的减产波动,但变化的年份存在差别,这主要是各地区受“文革”运动影响的时间不尽相同。1970年以后,各类粮食的单产变化主要与自然灾害的影响有关。从总体来看,各类粮食单产变化趋势与粮食总产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再者,滕县的主要粮食单产多数高于山东省和全国的水平,说明滕县作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的确是实至名归的。 

  (二)粮食生产的特点 

  “文革”是一场全局性的政治运动和动乱,对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产生了重大不良影响。“文革”运动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通过上述梳理可以发现,1966~1976年滕县的粮食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1.“文革”前期粮食减产明显 

  运动造成的粮食减产主要在1967~1969年。受运动的影响,滕县1966年的小麦种植推迟到11月才进行,比往年晚了近一个月,必然会影响粮食产量。另外,社员干部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挨批斗的干部产生抵触情绪,对运动有意见的社员消极怠工,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出工不出力现象极为普遍。“文革”动乱高潮期过后,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重归稳定,粮食生产才逐步恢复并有所发展。 

  2.“文革”前期农田水利建设停滞 

  “大跃进”和农业学大寨运动期间,全国实施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文革”开始到1970年间,农田水利建设基本上停止了,专业技术人员多被批斗或靠边站。中共九大后特别是再次强调“农业学大寨”后,基层工作重心再次转向农业生产,陆续开工建设了一些农田水利工程。 

  3.农业科技和人才损失巨大 

  “文革”开始后,各级农业科技机构均受到冲击,绝大多数科研及技术推广工作被迫停止。各类农业科技人才被作为批判改造对象,下放到农村进行劳动改造,这对农业科技发展造成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特别是人才的损失更远远超过了机构损失,机构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予以恢复,而人才培养则需要更长时间。 

  4.“文革”后期粮食生产得到恢复并取得缓慢发展 

  中共九大以后,社会秩序恢复稳定,粮食生产也逐步取得一定发展,只是相对于国家、农民期望值及粮食生产应达到的水平而言,发展速度慢了许多。从另一角度来看,基层农村粮食生产发展缓慢,农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也加快了极“左”路线的破产,为改革开放打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文革”运动使大批农业科技人才下放到基层农村蹲点或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农业科学技术在广大基层的应用和推广,同时也培养了大批农业技术人才,但这种带动作用是以整体农业科技巨大损失为代价的。 

  综上,“文革”运动对粮食生产的不良影响主要体现在前三年,政治运动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粮食作物种植管理松懈,粮食产量明显下降。但广大农民坚持进行农业生产,为“文革”时期特别是前三年温饱问题守住了最后一道防线。中共九大以后,各项秩序的恢复为粮食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生产管理恢复常态,农田水利、农业科技、生产投入等状况的好转,粮食产量逐步增长,到“文革”结束时粮食总产与单产都远远超过了1966年的水平。“文革”期间粮食生产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与正常发展水平相比仍略显缓慢,与农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 

  [ 参 引 文 献 ] 

  [1]郑有贵:《“文化大革命”时期农业生产波动及其动因探析》,《中共党史研究》1998年第3期。 

  [2]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3]〔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版。 

  [4]黄有惠主编:《余松烈院士在滕州》,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前言第1~4页。 

  [5]《山东省志·农业志》上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70页。 

  [6]《山东省志·农业志》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23~1024页。 

  [7]《龙阳志》,中国书画出版社2010年版,第84页。 

  [责任编辑:杨文利] 

  [作者简介]王其科,博士研究生,上海大学历史系,200444。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2期

    1. 1966-1976年间我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制定及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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