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问题发表系统的见解是从1958年11月至1960年2月,这期间他带领部分同志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时的谈话,反映出的他关于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关系问题的观点,比之此前的观点有很大改变。这些观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理论。
一当时的时代和理论背景
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发表时,正值我国三大改造即将全面展开之时。这部著作对毛泽东关于我国经济建设理论问题的思考,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方面,在这部著作中正确观点的指导下,我国一开始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没有走苏联最初几年走过的弯路,我国没有消灭商品货币,而是成功地利用了商品货币关系。这是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当时,我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问题、经济运行调节机制问题、市场问题作了许多有益探索,创造的许多好经验比较集中地体现在1956年党的八大会议上陈云同志的一段讲话中。陈云同志说:“对一部分商品采取选购和自销,让许多小工厂单独生产,把许多手工业合作社划小,分组或按户分散经营,把许多副业产品归农业合作社社员个人经营,放宽小土产的市场管理,不怕有些商品的价格在一定范围内暂时上涨,改变对某些部门计划管理的方法,所有这些,是否将使我国的市场退回到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呢?绝不会这样,采取上述措施的结果,在我国出现的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市场,而是适合于我国情况和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市场。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至于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因此,我国的市场,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这就是著名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观点。陈云同志的讲话是毛泽东同志提议的,讲话受到了毛泽东的赞赏,会议采纳了这些成果,作出了相应的决策,反映在经大会批准的周总理所作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报告指出:“由于价值规律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还起着一定的作用,在某些方面更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正确地运用价值规律,正确地掌握物价政策,就可以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我们应该“在适当的范围内,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来影响那些不必要由国家统购统销的、产值不大的、品种繁多的工农业产品的生产,以满足人民多样的生活需要。为了适应上述情况,防止由于统一过多过死而发生产品质量下降和品种减少的现象,现在和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在商业方面,将采取许多重要措施。例如,在国家统一市场的领导下,将有计划地组织一部分自由市场;在一定范围内将实行产品的自产自销;对某些日用工业品,将推行选购办法;对所有商品,将实行按质分等论价办法,等等。采取这些措施,不仅不会破坏国家的统一市场,相反地,将会对国家的统一市场起有益的补充作用”。这些都表明毛泽东和当时党中央的其他领导同志,在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问题上的认识和处理是比较正确的。
但另一方面,斯大林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而产生的一些不正确观点,也给予我国当时的经济理论和经济生活以影响。其中特别是把计划与价值规律分割开来、对立起来,不适当地限制价值规律作用的观点,成为我国长期以来计划体制僵化,国家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主要理论根源。而这又是和所有制的变革紧密联系的。本来在合作化的后期,已经发生了某些要求过急、改变过快的毛病,而在合作化以后,没等让新建立起的生产关系有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充分发挥它促进生产力的作用,接着又加以改变,搞了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并在许多地方刮起了“共产风”,搞“一平二调”。所谓“共产风”、“一平二调”,实际上就是取消商品生产的做法。比如:(1)实行单一的公社所有制,把几十个高级社合并起来,等于在很大的范围内把土地占有和收入悬殊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不同的单位合并在一起,即所谓贫富队拉平,使原来属于各高级社的生产资料无偿地转归全公社所有,连同各高级社的劳动力、产品等,全部由公社统一调配,从而造成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实际上是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2)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即分配给社员的收入,一部分采用工资形式,这部分比例很小,约占20%-30%;一部分按人平均供给,这部分比例很大,一般占到70%-80%。这实际上是不通过商品货币的形式实行直接的实物分配。(3)大办公共食堂,普遍实行伙食供给制或粮食供给制,提倡“吃饭不要钱”。(4)取消自留地,取消社员家庭副业,关闭集市贸易市场,等等。这样刮“共产风”、搞“一平二调”,实际上搞的是高度集中统一和平均主义分配,破坏了等价交换原则,违背了按劳分配原则。在这种“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陈伯达出来鼓吹什么立即取消商品,取消货币,可以不顾价值规律的作用。其结果是,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挫伤,农村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倾错误有了初步觉察。为了纠正这一错误,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于1958年11月2—10日在郑州召集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和部分地方领导人参加的会议,讨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有关理论问题和人民公社问题;1959年2月27—3月5日又在郑州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主要解决人民公社所有制和纠正“共产风”的问题;1959年7月2—23日,在江西庐山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前期,主要也是纠“左”。在两次郑州会议和庐山会议前期,毛泽东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对于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他特别针对以陈伯达为代表的主张废除商品和货币等的错误观点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废除商品是违背经济规律的,我们不能避开一切还有积极意义的诸如商品、价值法则等经济范畴,而必须使用他们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中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商品生产不是要消灭,而是要大大发展。他说,必须区别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商品,不应当害怕商品生产。他特别强调指出,为了团结几亿农民,必须发展商品交换;废除商品和对农产品实行调拨,就是剥夺农民。他还进一步指出,价值法则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他认为,在社与队、队与队,社与国家之间,在经济上只能是商品交换关系。毛泽东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这些见解,在1958年11月底和12月初召开的党的八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有如下的说明:“在今后一个必要的历史时期内,人民公社的商品生产,以及国家和公社、公社和公社之间的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的发展。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因为它们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的,而不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无政府状态地进行的。”“有些人在企图过早地‘进入共产主义’的同时,企图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早地否定商品、价值、货币、价格的积极作用,这种想法是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不利的,因而是不正确的。”
为了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对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等经济理论问题有一个正确的了解和认识,毛泽东在1958年11月9日第一次郑州会议期间,专门致信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党委的领导干部,提议要读书。他建议大家主要读两本书,即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他希望大家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书。澄清混乱思想,使自己有一个比较清醒的头脑,以利于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由此也可以看出毛泽东注重经济工作,以及他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努力。当时,毛泽东组织读书小组对这两本书是逐章逐节地学习,边读边议的。议论中他发表的许多谈话,涉及内容广泛,其中集中阐述的社会主义与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的关系问题,反映出他对这一问题进行的长期理论思考及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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