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仅不能禁止而且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
毛泽东明确地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不仅不能禁止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相反要大力发展。为什么?因为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条件。
我们都知道,社会主义学说从产生以来就是认为社会主义排斥商品生产的。从第一个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所著“乌托邦”开始,经过康帕内拉的《太阳城》、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一直到欧文设计的未来社会方案,无一不是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排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社会。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明确地认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怎么看待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断?他们的论断是不是错了呢?或者像有人所说的,有什么空想的成分呢?我认为,判断马恩论断的对错,关键是弄清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样的。只要认真研究一下他们讲的“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的社会,就可以看出,这至少是指成熟的、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指它的中级阶段,更不是它的初级阶段。有人企图否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上述论断的依据,是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或以前曾经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事实。然而,据我看来,由于这些国家毫无例外地均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有的甚至处于初级阶段的较低的层次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图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当然是行不通的。所以,以此为据否定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断,显然是不科学的。
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列宁曾经在生产力落后的俄国实行生产资料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使全社会成为一个经济主体,实行直接社会生产和直接分配。这样做,当然就不需要商品货币关系了。可见他所提出的:“至于社会主义,那么大家知道,它就是消灭商品经济。”这句话中的“社会主义”,显然指的是成熟的、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不能说有什么错。但是,当外国武装干涉刚被打退、白卫军的叛乱刚一结束,他便发现,这样做脱离了俄国的实际情况,并立即加以纠正,果断地提出并实行了“新经济政策”,其实质就是“不摧毁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包括小经济、小企业,乃至在国家调节下的资本主义。这样就必须恢复商品交换。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结果是,迅速改变了经济上的困难状况。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列宁还不可能认识到社会主义达到成熟的程度需要很长的时期,因而并没有把商品生产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长远战略方针,而只是把它当作一种短暂时期的策略原则,一种退却,认为充其量只适用于过渡时期,至于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路子如何走,是不是还要保留和发展商品经济,甚至有没有一种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与简单商品相反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等,列宁都没有来得及回答。理论上的这种历史造成的局限,也是新经济政策过早结束的原因。在斯大林时代,发展着的实践将社会主义与商品生产的关系问题提到了突出地位。经过激烈的争论,斯大林在1952年发表的《苏联社会王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提出了崭新的观点,使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达到部分相容。一方面,斯大林明确区分了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这三个不同概念,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即“特种的商品生产”这一新概念、新范畴,并论证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进行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还在有限的范围内说明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价值规律的意义和作用。这无疑迈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的第一步。但另一方面,同样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斯大林的上述理论又是有诸多限制的。他把商品交换关系仅仅限制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存在,而且仅限于消费资料,而在两种公有制内部却不能存在,生产资料也是不能进行商品交换的;他认为,在允许的商品生产范围内,价值规律也仅仅能在流通领域起调节者的作用,对生产领域则不起调节作用,只可通过劳动力所需要的消费品对生产发生影响,并且他把价值规律与计划也严格分割开来、对立起来、总之,斯大林第一次在理论上虽然是有限地,然而毕竟是明确地确认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这是斯大林的功绩。但是,斯大林的认识是很不够的。在他看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生产只占一席较小的位置,而主要的部分仍然是排除商品生产的。
在读到斯大林所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时,毛泽东充分肯定了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其根源在于社会未能占有一切生产资料的观点。
斯大林在自己的书中,批评了那种断定“党在我国取得了政权并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以后,还保存商品生产,是做得不对的”,“党在当时就应当消除商品生产”的观点。那种观点引证恩格斯这段话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消除商品生产的依据:“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斯大林指出:“这些同志是大错特错了,”他指出,这些同志没有区分社会是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还是一部分生产资料。他在引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讲到的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占“全部生产资料”后指出:“这就是说,恩格斯在他的公式中所指的不是把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而是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即不仅把工业中的生产资料,而且也把农业中的生产资料都转归全民所有。由此可见,恩格斯所指的是这样的国家,在那里,不仅在工业中,而且也在农业中,资本主义和生产集中都充分发达,以致可以剥夺全国的一切生产资料,并把它们转归全民所有。因而,恩格斯认为,在这样的国家中,在把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同时,还应该消除商品生产。这当然是严确的。”这样,斯大林就把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当社会只占有了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生产资料时不能消除商品生产的观点,表达得更清楚了。
毛泽东很同意斯大林的这个观点,认为他“分析得对”。他强调说:斯大林对恩格斯的公式的分析是正确的,斯大林说,在恩格斯的公式中所指的,不是把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而是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即不仅把工业中的生产资料,而且也把农业中的生产资料都转归全民所有,恩格斯认为,在这样的国家中,在把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同时,还应该消除商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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