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同地域的村落分别处在城市化进程的不同阶段上,并且,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村庄在面对城市化冲击时,会以不同的方式回应。城市化背景下乡土社会变迁的复杂性就表现为村落变迁的复杂性与区域差异性。基于城市化实践方式与村落性质双重标准,以村落为研究对象,运用区域类型建构的方法,通过区域比较,将乡土社会变迁过程具体化为区域类型下的村落变迁过程,既发挥了社区微观研究优势,也避免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陷,是一条极具操作性的研究路径。 【关键词】城市化 村落 乡土社会 区域类型 在现代化的视野下,乡村与城市分别象征着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城市化不仅是一种地理意义上的乡村转变成为城市的过程,也是文化意义上的乡土生活方式向现代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国当下正在经历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即表现为以乡村为代表的乡土社会向以城市为代表的现代社会转型。自中国引入社会学以来,凡是与农村相关的本土研究,多数是围绕上述历史过程生发出问题意识的。无论不同的研究者运用何种方法,选择何种研究对象,并最终得出何种结论,所有的研究最终都会落脚到乡土社会如何变迁这个问题上。关于此问题,几代的中国学者都作出过努力,并取得了诸多成果。不过,只要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还没有“终结”,那么这个问题就不会有定论。本文拟在回顾当代学者此方面既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现实,尝试提供一条新的关于中国乡土社会变迁的研究路径——村落变迁的区域比较研究。 一、对当代相关研究的评析 城市化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21世纪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城市化进程与村落社区变迁构成这一实践过程的一体两面。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绝大多数的村落不会在即刻消失,9亿农民将长期在村落社区中维持生产生活。在更深的层面上,传统乡土社会文化不会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而迅速消退,相反,它要经历复杂的断裂、再造、延续和创新的过程。费孝通等老一辈社会学家对传统乡村社会变迁进行过系统研究,其中尤其关注了资本与市场等外部因素对村庄变迁的影响。社会学重建以来,村庄社会性质变迁依然是农村社会学研究的重要主题。当代关于城市化与村庄变迁的研究,大体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是城市化与乡土社会文化的研究。李友梅[1] 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过程中的乡土文化转型概括为“三个阶段、四个路径”。1980年广泛崛起的乡镇企业使得亿万农民在家门口实现了职业身份的转换;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1990年代城市工业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离土离乡的农民工潮将城市生活方式带入乡村社会;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城市化扩展,以及对土地的需求,通过征地拆迁使大量的村落消失,并直接改变了这部分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在这类研究中,乡土社会变迁与城市化都是宏观社会现象,对于在整体上把握社会变迁过程有启发意义,但是却缺乏对微观过程的细致考察。 二是以“城郊村”或“城中村”为对象,考察城市扩展过程中村庄形态变化的研究。李培林[2] 受法国著名农村社会学家孟德拉斯的启发,在区分非农化过程中农民身份转变与村落转变的基础上,具体考察了珠三角地区的“城中村”在城市扩展中,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价值信仰等转变过程,提出了“村落终结”的命题。周大鸣[2] 等通过对广州南景村50年的历史进行历时性考察,展示了整个广州城乡结合部村落变迁的大体过程,总结了在此过程中所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关于“城中村”与“城郊村”的研究,多是从微观层面描述村落变迁的过程,可以弥补第一类研究的不足。 三是考察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引起的自发城市化中,村庄内生结构要素维持、延续、重建与创新的过程。与李培林等人的“村落终结”的目的论倾向相反,折晓叶[4] 则认为村庄传统与现代组织和社区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东西,它们二者在村庄中可以是两种独立存在、各自运作同时又共生互融的东西。在对具体的案例考察中,折晓叶力图避免上述目的论倾向,而是通过对变迁的社会过程的探索,来观察村庄内生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与现代工业组织和城市社区之间的冲突和共生关系。基于如此判断,折晓叶提出了“村落再造”的命题。可以认为,“村落终结”与“村落再造”的分歧,不仅是由基本研究立场差异所造成的,也与不同地区农村所处的城市化阶段的现实差异有关。因此,如何避免个案研究的片面性,全面地展现城市化过程中村落变迁的区域差异性,则是本文所构思的研究路径的重点。 四是城市化对乡村社会性质影响的研究。贺雪峰[5] 从村庄社会关联的层面,描述了城市化背景下社会关联变迁过程,并将其概括为“原子化”。借鉴费孝通[6] 提出的“熟人社会”这个描述传统乡村社会性质的概念,贺雪峰[7] 从村庄地域边界与村落内部信息传递性的角度,提出了“半熟人社会”概念;吴重庆[8] 关注了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对村庄生活、农民的社会预期、社会关系以及村落道德规范等层面的影响,提出“无主体熟人社会”概念。这类研究以城市化背景下的村庄性质为着眼点,尝试提出一些具有解释力的本土社会学概念,是很有意义的。 既有研究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关于“城郊村”与“城中村”等非农业型的村庄研究较多,忽视了农业型村庄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反应与变化;二是倾向于将城市化看作一种目标,研究的落脚点多数是城市化过程与方式,关于村庄社会变迁的研究较少;三是缺乏区域视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不同地区城市化发展阶段不一样,并且,不同地区村庄性质差异很大,既有研究一般都忽视了城市化本身的差异性与村庄性质的差异性。 在吸收既有研究成果并总结其不足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村落变迁区域比较视野下类型建构的研究路径。以村落为对象,通过考察不同地区的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性质变迁,回答乡土社会是如何发生现代转型这样的理论问题,可以突破以城市化为目标、并预设村落必然消失这样的单线历史观在认识中国当前社会转型问题上的局限性。 二、城市化与村落变迁的关联性研究 有关数据显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每年约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城市化进程必然会减少农村人口,这既造成村落社区数量的变化,也会引起村落社会性质的变化。城市化作为一种外来力量,要通过改变村落社会的具体要素来改变村庄社会性质。也就是说,在以村落为对象的乡土社会变迁研究中,首先要确定城市化与村落社会的关联要素,其次要寻找城市化力量通过每种关联要素对村落社会性质变迁的影响程度与发生机制。以上两个方面可以称为城市化与村落变迁的关联性研究。 费孝通先生[9] 提出“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到几千户的大村”。在传统的中国社区研究中,村落构成一个独立完整的社会学研究对象,通过考察具体的村落变迁来研究乡土社会性质变迁符合社区研究传统。一个完整的村落包含了人口、经济生产方式、社会结构与村落边界四个层面,城市化对村落的影响,首先发生在这些具体的层面与要素上,然后表现为村落整体的结构性变化,最后导致村落性质的变迁。 关联性研究既要考察城市化进程对村庄变迁的影响因素,也要考察城市化背景下村落变迁的发生机制。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农村经济生产方式、农村社会阶层、村庄边界等都在发生变化。因此,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来研究城市化背景中具体的村落社会变迁过程及其机制。 首先,考察城市化过程中的村庄人口流动方向、人口流动的动力机制以及人口流动之后村庄内部人口结构的变化,并重点关注农村精英流失对村庄整合与治理的影响。完整的村落人口结构,既包括平衡的年龄结构,也包括平衡的性别结构。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导致村落人口结构的失衡。一方面是城市就业机会将绝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吸引到城市,另一方面是农村中少数有能力的人被吸引到城市定居。实际上,只有完整的人口结构才能够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再生产出完整的村落传统的社会生活。从整个结构上看,留居在村落中的是妇幼老弱群体,乡村生活变得不完整,村落传统的生活方式、社会规范等因缺乏精英群体的承载,而呈现断裂、失传、瓦解的趋势。 其次,考察打工经济对村庄内部经济生产方式的影响,以及“半耕半工”的农村家庭经济模式兴起对村庄社会的影响。孟德拉斯[10] 在分析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法国乡村变迁过程时认为,传统意义上的自给自足农民转变为从事家庭经营的、以营利和参与市场交换为生产目的的农业劳动者,家庭经营体变成一种具有“企业”性质的经营单位,象征着“农民的终结”。孟德拉斯的研究对于当前城市化背景下中国农村生产方式变迁研究具有重要启发。一方面,绝大部分农村家庭通过家庭内部的代际与性别分工,维持着“家庭务农,家家务工”的家庭经济形态。一般的模式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在家种植十亩左右的农田,不仅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且能够维持家庭在村庄社会中的人情礼节等日常开支,而年轻一代外出打工的工资收入则可以积攒起来,用于婚姻、建房、看病等家庭大宗开支。通过家庭内部分工,农民在乡村中维持着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自然生活状态。另一面,随着资本化程度的加深,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等被逐步纳入市场体系中,乡村社会正褪去乡土田野色彩。 再次,农民生产方式的分化与收入水平的分化造成了村庄内部的阶层分化,并导致农民生活面向与生活预期上的分化,考察城市化过程中农村阶层分化的状况及其对村庄治理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机遇为农民个人奋斗提供了空间,部分农民在市场大潮中摸爬滚打,其中少数人通过做生意、办厂子、搞承包等,改变了职业身份,脱离土地,成为乡村社会中的富裕阶层;还有一大部分人依然维持了农业生产,并通过打工补贴家庭收入,他们是乡村社会的主体;另外一小部分人因灾因病或者各种意外,成为乡村中的贫弱阶层。总体而言,最近30年乡村社会分化越来越明显,并且阶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阶层有固化的趋势。农村阶层分化对乡村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是农村社会研究的重大命题。 最后,考察村庄社会边界的变化与乡村熟人社会性质的变化。贺雪峰[11] 认为村落边界包括地理边界、社会边界、文化边界,城市化造成农民生活范围的变化以及人际社会关系对象的变化,并引起“自己人”认同范围的变化。费孝通认为传统的乡土熟人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生于斯,死于斯”,农民的生活是局限在一定范围内的。当前,村落早已不是一个封闭的社区,农民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上,都延伸到村落地域之外。在传统的乡土生活中,农民要通过定居村落而获得“根”的意义感,当前,农民开始以定居城市为奋斗目标,生活面向上的变化导致村落的社会边界与文化边界的消失,村落丧失了共同体的性质。 村庄是一个主动回应城市化冲击的主体,在城市化进程中,绝大多数村庄不会即刻消失,而是要经历村庄变迁与再造的过程,城市化这一外部力量是通过上述几个层面的要素与村落社会关联起来的。通过对具体村落的研究,可以探究城市化力量影响下村落变迁的微观机制,将乡土社会变迁这样的宏大问题具体化。 三、乡土社会变迁的区域差异与类型建构 实际上,不同地区农村的社会文化传统不同,并且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其城市化阶段不同,导致不同村落遭遇的城市化冲击不同,如此一来,城市化与村落变迁的关联性在不同地区农村则表现出不同的形态。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性决定了不同地区农村面临着不同方式的城市化冲击,并且,中国社会文化的区域差异性又决定了不同地区村庄回应城市化冲击的方式会有差异。以上两个方面共同决定了城市化背景下中国村庄变迁的区域差异性,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长期性与复杂性就表现为村落变迁的复杂性与区域差异性。要真正地呈现中国乡土社会变迁的面貌,则要引入区域视角。 在城市化背景下,乡土社会变迁过程主要受到两个层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城市化实践方式,二是村庄社会文化传统。这两个层面的要素,都要放到区域比较的视角中进行考察。 (一)城市化实践的区域差异 当前的中国村落正经历三种形式的城市化进程,一种是由工业化带动的城市扩张所造成的地理性村落直接消失,这种形式的城市化对象主要是城郊村落;第二种发生在广大的一般性农业性质的村落,主要是由城乡之间的人口、资源、信息的流动等实现的城市化,这种形式的城市化既使部分农民实现身份与职业的转变,也导致村落内部结构的变化;第三种是政策推动下的城市化,主要是指当前部分地方政府推行的各种模式的“灭村运动”。以上三种形式的城市化分别被称为经济拉动型城市化、人口流动型城市化、政府推动型城市化。不同类型城市化进程中的村落社会变迁的具体机制是不一样的。在经济拉动型城市化中,城市的扩展意味着村落地域的消失,土地资源是城市化与村落变迁的关联载体,征地、租地等土地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改变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并引起村落的变迁。在人口流动型城市化中,农村人口的流动是城市化与村落变迁的关联载体,在此过程中,青壮年劳动力外流、部分人在城市定居、城市文化的输入等,对村落社会造成影响。在政策推动型城市化中,政府强制农民改变居住、生产、生活方式,通过政策变动建立起村落与城市化之间的关联。 (二)村落性质的区域差异 通过长期的村庄调研,我们发现不同地区的农村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性质,同时,相似的耕作方式、相似的历史文化传统、相似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导致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村落的社会结构具有同构性,村落的性质也具有相似性。根据笔者已有的研究,按照村庄内部社会关联方式,可以将中国农村区分为文化意义上的北方村庄、南方村庄与中部村庄。 北方村庄内部派系鲜明,形成了分裂的村庄结构,典型的是华北地区农村。华北的村落较大,每个村落一般是有两三个大姓组成,姓氏内部的血缘关系发达,不同姓氏之间具有地缘关系,不同的姓氏构成的大家族通过合作与竞争而联合成为村落。南方村庄的宗族性质明显,形成了团结的村庄结构。村落内部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村落中宗族或者家族结构比较明显,村民的家族观念强,村落社会结构呈现出鲜明的“差序格局”的形态,村落具有较强的整体性与封闭性。最为典型的血缘村落是华南地区的宗族性村落,该区域有些村落历史长达1000年以上,是宋以前形成的,村落发育得比较成熟,村落结构稳定,村落规范发达,村落的边界也很清晰。中部农村的建村历史较短,多姓杂居,村庄结构涣散,主要包括两湖平原、川西平原、东北地区以及部分云贵地区的农村,这些地区的村落一般都是明清之后移民形成的。 面对同样的城市化冲击时,受文化传统与村落性质的影响,不同地区的村落会产生不同的反应。总体的规律是,在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村庄内部规范性较强,农民自由选择的空间较小,城市化带来的外部力量进入村庄时,要受到村庄自身结构的改造;中部农村内部结构涣散,原子化程度高,城市化带来的外部力量进入村庄较为容易,村庄变迁更加迅速和彻底。 (三)区域类型建构的研究方法 社区研究尝试通过对具体社区个案进行“解剖麻雀”,而达到对一般社会结构的理解。这样的研究策略一直遭遇到了批评,即社区个案研究无法达到对由无限村落构成的中国农村的一般理解。通过具体村落研究来回答乡土社会变迁这样的宏大命题,会在方法论层面上遭到与社区研究相类似的困境,即具体村落研究的特殊性与乡土社会变迁一般性之间存在着张力。实际上,费孝通先生早期即尝试引入“类型比较法”[12] 来突破这一方法论上的困境。 在实际的研究中,受费孝通先生的“类型比较法”与“区域经济社会史”研究的启发,我们发展出了“区域比较”的方法。基于同一地区具有同样文化传统村落的社会性质基本一致的判断,我们尝试通过对具体村落的研究来达到对区域内村落一般性质的理解,通过对区域内不同村庄的研究来建立村庄意义上的区域农村类型,并通过不同区域农村研究来达到对区域类型本身的修正,并通过区域比较来逐步接近对中国农村一般性质的抽象认识和对中国农村的整体把握[13]。沿着从个案到区域到整体的研究思路,就能够实现对具体经验的突破,抽象出社会现象背后的一般规律。 在进行城市化与乡土社会变迁研究中,同样可以引入区域比较的方法。在具体的研究中,可以引入城市化实践方式的区域差异性与村庄社会性质区域差异性双重标准,建立对正在经历城市化进程的中国村落的区域类型划分。运用比较视野下的区域类型建构方法,既可以呈现不同城市化方式下村庄社会变迁的具体机制及其区域差异性,也可以呈现不同社会文化传统村庄回应城市化冲击的差异性,从而建构出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中国村落变迁模式的理想类型。 如此一来,具体的村落变迁研究与乡土社会变迁这一宏大命题就可以通过区域类型建构的方法而建立关联。在城市化实践方式与村庄文化传统两重标准下,将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村划分为不同的地域类型,通过研究典型案例来考察同一地域类型村庄变迁模式,并通过区域比较来理解城市化背景下中国乡土社会变迁的一般规律。 本研究路径的基本逻辑结构可以表示为下图:图1城市化与乡土社会变迁研究路径 四、总结 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的农业大国,广大的乡村地域与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共同决定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长期性与复杂性。作为城市化对象的乡村社会,既不能一蹴而就地转变成为城市,也不可能维持传统的乡村社会生活不变。中国城市化方式的复杂性与中国乡村社会的区域性,共同决定了乡土社会变迁的复杂性。本研究路径运用区域类型建构的方法,以村落为对象,通过区域比较,将乡土社会变迁过程具体化为区域类型下的村落变迁过程,既发挥了社区微观研究的优势,也避免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陷,是一条极具操作性的研究路径。 【参考文献】 [1] 李友梅:《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乡土文化转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2] 李培林:《村庄的终结》,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 [3] 周大鸣、高崇:《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4期。 [4] 折晓叶:《村庄的再造》,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5][11]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6][9]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7] 贺雪峰:《半熟人社会》,《开放时代》,2002年第1期。 [8] 吴重庆:《从熟人社会到“无主体熟人社会”》,《读书》,2011年第1期。 [10] 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 [12] 费孝通:《云南三村·序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13] 贺雪峰:《个案调查与区域比较:农村政策基础研究的进路》,《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生) 责任编辑:晓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