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艰难求学到顺利入学,这是一个孩子的期盼;
从四处择校到就近上学,这是一个家庭的期盼;
从“有教无类”到“学有所教”,这是一个民族的期盼。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公平已成为我国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主旋律。在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推动下,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学”的理想渐成现实,“上好学”的希望不再遥远。
资助困难学生:让教育的阳光温暖每个孩子
出生四个月时爸爸病逝,妈妈改嫁,相依为命的爷爷奶奶长期患病……因为这些原因,家住河北魏县的17岁男孩儿李园园自小便饱尝求学的艰辛。
“如果没有国家的资助,我无法想象自己未来的生活会怎样。”
从2004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在农村地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李园园不用再交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也免除了。
“教育公平”这四个字,从此在这颗弱小的心灵中落地生根。
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教育公平的庄严承诺。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得起学”,我国加快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步伐——
在义务教育方面,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安排经费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4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杂费和书本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目前,免费义务教育已覆盖全国城乡1.6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辅之以学生顶岗实习、半工半读,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的资助体系,每年受到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160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0%。
在公办高等教育方面,我国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每年受到资助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40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
多年来,为了保障贫困地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党和政府加大投入,通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东西部地区对口支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措施,改善农村地区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地区师资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
曾几何时,“有教无类”只是中华民族遥不可及的美好梦想;如今,中华大地上的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平等的入学机会。
发展民族教育:让教育的阳光洒遍神州大地
“最初上课只是教孩子们识字会话!”回忆起30多年前的从教生涯,曾经是一名普通教师的藏族干部赛日尖参感慨万千。
上世纪80年代,国家开始在民族地区推广“双语”教学,那时的赛日尖参对汉语还只是“略懂皮毛”。此后,政府不断提供各种教育培训机会,他的汉语说得越来越好,最终考取大专文凭,从一名普通教师成长为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政府对各民族一视同仁的公平教育政策改变了这位藏族汉子的命运。赛日尖参的故事,正是我国民族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写照。
多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内地发达地区高校、中小学为民族地区培养、培训大批教师,并鼓励内地教师到民族地区任教,资助各民族教师到内地进修。
2009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专任教师已达113.6万人,形成了一支比较稳定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队伍。
同时,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全国同类教育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也呈逐年接近其人口自然比例之势——2009年,小学和初中的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分别为10.5%和9.2%。
不懂自己的语言文字,站不起来;不学汉语,出不了家门;不学外语,则走不出国门——知识改变了命运,更改变着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观念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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