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一种国家行为,警务外交是指各国警察公安机关、其他政府机构或代表机构以及国家领导人就涉外警务相关事宜而开展的双边或多边活动,是国家外交职能在警务领域的延伸。作为兼具国际司法、执法与外交三重性的独特外交形式,警务外交具有硬性功效、协调本质、责任延伸与现时保护四个特征。虽然起步较晚,中国警务外交已经在组织制度、条约协定、职业外交与技术合作四个层面构筑起了海外利益保护的新的长城,正在成为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重要有效手段。
全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