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套保障房如何更“给力”
我们的目标不是要让大多数老百姓继续依赖于社会的配给制的保障,而是让大多数老百姓拥有财产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是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速的一年。这一年保障房建设的目标是1000万套。对这1000万套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有如下的解读。
三到五年让“所有人都有房子住”
第一,过去10年可以说是我国城镇住房建设“大跃进”的10年。1990年时我国城镇实有住房总面积是20亿平方米,2000年是44亿平方米,2009年末是130亿平方米。但即便是这样一个建设速度,我们在过去10年中也只建了80亿平方米住房、7000万套住宅。平均每年700万到800万套,这其中包括保障房、商品房、城镇居民自建改建住房和大型厂矿企业集资建房等多种类型的城镇住房建设。
2011年仅保障性住房要建1000万套。这个规模可以满足3000万人口的基本住房要求,约占目前我国城镇人口的5%。按照这个规模,10年时间仅保障房就可以满足现有城镇居民一半人口的居住要求。
第二,2011年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是以公租房为主的。公租房是没有产权、对使用者不具有财富意义的保障性住房。它的覆盖面和保障性功能比以前的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大得多。因为公租房既可以是对重度残疾人、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等低端群体进行救助的保障房,也可以是为“夹心层”年轻人提供的过渡性保障房,也可以用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配套性住房,还可以是特定领域引进专门人才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2011年的1000万套,并不意味着以后会一直按照这样的规模建设保障房。我们希望在“十二五”这样一个不太长的中期范围内,把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打好。
在过去的发展中我们已经初步解决了“大多数人有房子住”的问题,我们希望在今后三到五年的周期中基本解决“所有人都有房子住”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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