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柱一:以唯物史观为指导
问:为什么要强调以唯物史观为指导?
叶小文: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宗教学的本质特征。宗教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在实证原则的基础上反思西方旧神学、旧哲学,于19世纪诞生的;唯物史观则是反思当时的旧神学、旧哲学,以及人类其他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于19世纪诞生的新哲学。唯物史观吸收了人类文明的积极成果,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地回答了人类社会的“历史之谜”,是科学处理自然、社会、人生,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宏观理论。唯物史观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具体学科的成果为基础,是对它们科学的、哲学的宏观把握和总结。它对宗教学研究的指导意义,至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走出从宗教本身的历史去说明宗教,用精神因素去说明宗教本质的误区。宗教作为支配人们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超人间”的反映,作为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和一部分,最终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只有在社会经济基础中才能深刻把握宗教的根源和本质。否则,宗教研究就只能在“神”或精神的太空中飞翔,难以落脚于坚实的大地;
二是宗教的发展决定于社会的发展,只有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如何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发展的历史过程着手分析,才能找到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是“人与神”的宗教关系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观念上的反映,在阶级社会中则需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去说明。沿着这条路径才能正确揭示宗教的社会功能和历史作用。
唯物史观为宗教研究提供了正确的路径和方向,改变了长期以来“用宗教说明历史”的状况,开始“用历史来说明宗教”。我们编写的《宗教学》教材,要始终如一、真正彻底地贯彻运用这一立场和方法。
问:有了唯物史观,为什么还要搞宗教学?
叶小文:强调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是要把握正确的立场和科学的方法,而不是用它的结论来取代丰富具体的宗教学研究。
对影响人类几千年的宗教现象,要把它作为一种对社会经济基础有重大反作用的客观存在,研究其存在和发展的机理及发生作用的规律。宗教虽然属于唯心论范畴,但也是客观存在,也有其不以人们的主观愿望发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样去看待“唯心”的宗教现象,正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我们通常会把唯物论与宗教的区别比较集中于无神论和有神论的区别。这当然是必要、正确的。但深入进去研究宗教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就不是“有神”“无神”、“唯物”“唯心”的简单划线便可解决问题的。例如基督教神学,当然属于典型的唯心论,但我们深入进去看,显然基督教神学研究也是在不断发展的。现在,一般而言,它在形式上还是在讲“上帝存在”的问题,但对“上帝存在”的理解却已有大的突破。当代一位犹太思想家提出过三个问题,把罗马教廷折腾了30年:第一,一个基督教神职人员和一个普通信徒的灵魂可不可以同时上天堂?第二,一个基督徒和一个其它宗教信徒的灵魂可不可以同时上天堂?第三,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和一个无神论者的灵魂可不可以同时上天堂?这三个问题,我们听起来有点荒唐,可在神学上却意义重大。为什么?它其实是在挑战传统基督教强调的“上帝之爱”的普适性,进而探询“上帝存在”的合理性。既然神职人员、普通信徒、无神论者都是上帝关爱的对象,而上帝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如果说有的人不能上天堂,上帝还有什么“普适之爱”?如果说都能上天堂,信教与不信教、信仰不同宗教还有什么重大区别?后来罗马教廷不得不作出结论:通通可以进天堂。这位犹太思想家提出的问题,引起了基督教神学思想的震荡。我国基督教的丁光训主教,也正是以“基督教不应是突出‘信与不信’,而是突出‘爱’的宗教”,来推动当代中国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促进中国基督教与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显然,我们不能以“有神”“无神”、“唯物”“唯心”的简单划线,而把这位犹太思想家、把丁光训主教划到宗教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去。
唯物史观是进入并具体研究宗教这种人类精神的复杂现象的“一座桥”,而不是隔阻和拒绝研究宗教现象的“一堵墙”。唯物史观不是非此即彼的简单、庸俗的机械唯物论,而是指导我们研究精神现象复杂反作用的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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