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过程,也是中国人民反抗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历史进程。进入20世纪,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及苏维埃政府奉行的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和秘密外交、废除不平等条约、支持民族自决权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和平外交政策,对西方殖民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中国,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和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的高涨,英国的特权利益开始呈现退缩趋势:1927年汉口、九江英租界被收回;1928年签订《中英关税条约》,从法律意义上承认了中国关税自主;1930年归还威海卫租借地。
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随着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中国大城市和沿海地区的陷落,英国在华势力遭受重创。与此同时,中国人民对日本军国主义展开了坚决抵抗,中国战场在国际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性日渐凸显,由此引起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极大提升。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与苏、美、英三大国一起领衔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正式加入国际反法西斯同盟,不平等条约的继续存在显然与此格格不入,中国国内要求废约的呼声再次高涨。出于反法西斯作战的需要,英国与美国就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权利达成共识,于1942年10月向中国国民政府表示了谈判废约的意愿。经过谈判,1943年1月11日,中英签订《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下称《新约》),英国除放弃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废止中英《辛丑条约》、交回北平使馆区、归还上海和厦门公共租界以及天津和广州英租界之行政与管理权外,并在换文时宣布放弃在华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权、军舰驶入中国领水权、英籍总税务司权、雇佣外籍引水人权,以及关于在中国通商口岸制度之一切现行条约权利和关于上海及厦门公共租界特别法院之一切现行条约权利。
中英《新约》,是中国废约运动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成果,它不仅废除了英国在华特权的核心和主体部分,而且从法理上承认了双方的平等关系以及发展双方关系应依照国际法及国际惯例之原则。唯《新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中英旧约体系的完全终结。首先在不平等条约层面上,明确废止的只有《辛丑条约》。其次在特权层面上,并非全部废除,其他如矿山、铁路借款及经营优先权,教堂及学校设置权,在西藏的特权等等,以及香港问题均未触动。第三,《新约》规定保障英国政府和国民在华现有财产权,实际上是承认并保留了英国凭借特权在华掠取的既得利益。第四,中英《新约》本身依然包含着帝国主义侵略特权或特权的残余。例如,在规定停闭英国在华法院的同时,亦规定凡英国在华法院未结案件,如原告希望移交中国政府之主管法院时,应即交由该法院从速处理,并于可能范围内,适用英国法庭所适用之法律。第五,《新约》实施不彻底。例如对北平使馆区内前兵营的处理。最后,应该看到,中英旧约体系,不仅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产物,也是它们与中国的反动统治势力相互勾结的产物。因此,这一体系的彻底瓦解和清除,只有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时,才能获得真正实现。
二、新中国处理旧中国条约政策的确定与中英旧约体系的瓦解
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是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中国革命的一贯主张和奋斗目标。1949年初,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推进,党的工作重心开始转向新政权的建立,外交工作随即摆上了议事日程,在如何处理旧中国条约问题上首先确立了“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方针。
1949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指出: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是在执行的步骤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44页。指示在清楚表明肃清帝国主义特权的坚定立场的同时,也提出了策略要求,即只将特权中对人民经济生活危害最大者(例如金融投机)、或对国家主权侵害最大者(如内河航行)立即禁止,其他则暂缓或不急于去解决。3月5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再次强调了“有步骤地彻底地摧毁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的方针”。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做出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这样,新中国处理旧条约的政策以国家大法的形式得以确定。
人民政权成立后,根据形势和需要,一面暂时搁置对旧约的全面审查和处理,优先单独处理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一面立即着手肃清帝国主义在华残余势力,主要措施包括:收回帝国主义兵营和仍为帝国主义者占用的前租界公产、撤销税务司、改造海关、统制对外贸易、统一航运管理、实行外汇管制、清理外国在华拥有的企业和房地产、处理外国在华文教和宗教事业等等。
1950年1月6日,北京市军管会颁发布告,宣布收回外国兵营地产权,征用兵营及其他建筑。同日,英国宣布承认新中国并表达了建交意愿。1月9日,周恩来复电表示愿意接受胡阶森又译胡阶生,前英国驻中国南京大使馆秘书,被委任为临时代办,到北京谈判建交事宜。为英国代表谈判建交事宜。英方对谈判建交一事觉得困惑,更深感担忧,主要是唯恐中方谈及香港问题及其他在华特权问题,所以胡阶森迟迟不敢动身前往北京。1月17日,在征用美国、法国和荷兰在华兵营后,刘少奇曾电告正在苏联访问的毛泽东:“英国兵营因已发生外交关系,拟待英代办来北京后用谈判办法要他们让出,如不让,那时再征用之”《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54页。。外交部亦认为与英国的建交谈判中应提出收回兵营问题。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开放档案,1950年1月20日向主席报告对英谈判拟提问题电,档号:110—00022—04。最后,经由毛泽东指示,确定谈判应局限于“建立外交使团的初步与程序问题”,“接收英国兵营问题则属于建立外交关系以后向其大使提出的问题,现在不要提出”。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开放档案,1950年1月20日毛泽东对英印谈判其目的在拖延时日之指示,档号:110—00022—05。考虑到中英建交的可能,在建交谈判开启前,外交部有关部门对中英旧约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了通过谈判解决旧约问题的几种方案。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开放档案,1950年3月1日关于我与英国建交谈判有关条约问题的意见的请示,档号:110—00024—08。但是不久,由于英方对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在香港资产的不当处置,中英建交谈判遇阻延搁,谈判解决旧约问题亦无从谈起。4月,北京市军管会发布命令,收回了英国兵营地产,计60亩;征用其兵营,计约800间。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开放档案,北京军管会关于征用外国兵营事,档号:116—001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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