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警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制性力量,但仅靠警察难以应付日益复杂的治安问题。鼓励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到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即治安社会化可以弥补警力不足的问题。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我国的治安社会化实践经历了一个从尝试到取得较大成果再到在困境中思变的过程。改革开放以后,市场与志愿机制的引入,拓展了群众参与治安的广度与深度,推动治安社会化实践迈入新阶段,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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