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作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的确立与西藏民主改革和自治区成立互为条件、密不可分。其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的发展主要表现是,率先在全国省级人大中成立常委会,并根据西藏实际开展了会议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设立等自身建设,在推进西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了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历史作用。
全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