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15]93.9万个,其中医院、卫生院6.0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1万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4万个,村卫生室65.1万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2851个。卫生技术人员584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37万人,注册护士205万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437万张。乡镇卫生院3.8万个,床位100万张,卫生技术人员96.4万人。全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人数341.4万例,报告死亡15950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55.80/10万,死亡率1.20/10万。
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4.0万个,床位312.3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36.5万人。其中,农村养老服务机构3.1万个,床位213.9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70.4万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8.0万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1400个,社区服务站5.1万个。全年救助城市医疗困难群众373.6万人次,救助农村医疗困难群众813.8万人次;资助1237.4万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资助4223.7万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初步预计,年末全国总人口[16]134100万人。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实际增长7.8%。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1%,城镇为35.7%。按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1274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268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909万人。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6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2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937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29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43206万人,增加3059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人数23734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472万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农民工4583万人,增加24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3376万人,增加66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6173万人,增加1278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6329万人,增加74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2306万人,增加1430万人。2678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6.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832亿元,累计受益7.0亿人次。全国列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参保人数10277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09万人。
全年2311.1万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减少34.5万人;5228.4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增加468.4万人;554.9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18],增加1.5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