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门”经济发展“对外”的国际合作的重心是欧盟国家和葡语国家。澳门与欧盟国家之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九九”澳门回归以前,澳门就已经是欧盟国家的中小企业包括非常大比重的科技企业进入中国内地尤其南方市场和中国内地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小企业进入欧盟国家市场的中介和“国际通道”。1992年开设的澳门欧洲信息中心,与欧盟国家250个信息中心直接联系,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牵线搭桥”的服务。“九九”澳门回归以后,澳门与欧盟国家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进一步加强。从2000年6月何厚铧访问欧盟2000年上半年轮值主席国葡萄牙和欧盟2000年下半年轮值主席国法国并分别签署有关经济和文化交流的协议以来,澳门政府和欧盟国家的领导人互访频频。其积极作用,一如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所指出的那样——“澳门与欧盟国家的密切关系,是澳门经济迈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澳门与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葡语国家特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渊源和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的历史传统,是“新澳门”继续保持中西交流的“窗口”、“桥梁”和“国际通道”的身份和地位的又一大资源。“九九”澳门回归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支持澳门特区政府创立了以澳门为中介地的“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这是由官方举办,以经济合作及发展为主题的非政治性国际经贸合作论坛。其宗旨在于加强中国与葡语系国家之间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发挥澳门联系中国与葡语国家的平台作用,促进中国、葡语系国家和澳门的共同发展。
2003年10月,由中国商务部主办的第一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在澳门举行。葡萄牙、巴西、莫桑比克、佛得角、安哥拉、几内亚比绍、东帝汶等七个葡语国家的贸易部长出席会议,并签署了加强与会国经济和贸易交流与合作的“行动纲领”,一直同意中国与葡语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各具特点,同意在平等、互信、互利、优势互补、形式多样和利益分享的原则基础上,建立经贸合作伙伴关系;一致同意通过推动中国与葡语国家政府高层互访和交流、高官磋商等方式,加强和完善双边磋商机制,旨在确定经贸合作的新领域和新途径;一致同意在贸易、投资与企业合作、农业与渔业领域合作、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合作等方面加强交流与磋商;一致同意建立论坛后续机制,通过在澳门设立常设秘书处,保障所需后勤和资金支持,以及必要的联络,以落实拟实施的计划和方案。[9]
2006年9月,由中国商务部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在澳门举行。葡萄牙、巴西、莫桑比克、佛得角、安哥拉、几内亚比绍、东帝汶等七个葡语国家的贸易部长出席会议,并签署了加强与会国经济和贸易交流与合作的“行动纲领”,一致同意进一步促进论坛与会国的相互了解与沟通,进一步推动相互间经贸合作和双向投资;一致同意推动和促进论坛与会国间的务实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一致同意在政府间合作、贸易、投资与企业间合作、农业与渔业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合作、人力资源合作、合作发展、新领域合作等方面加强交流与磋商;一致同意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中国与葡语国家间相互贸易,力争到2009年使双边贸易额达到450~500亿美元,尤其增加葡语国家对中国市场的出口额;一致同意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中国与葡语国家间的直接投资,尤其是中国对葡语国家的直接投资,计划2007~2009三年内使中国和葡语国家双向投资额至少翻一番。同时,论坛与会国高度赞赏并肯定澳门在加强与深化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关系中所发挥的桥梁作用,重申澳门应继续积极发挥其平台功能,以加强中国和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关系。为此,澳门将继续开展各项业务,巩固并加深相互了解,在与会国政府和企业间建立多种合作伙伴关系。“论坛”强调必须积极推动澳门企业、中国内地及葡语国家企业,在贸易、运输、投资、农业与渔业合作、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卫生和通讯等领域,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论坛”同意继续鼓励和促进澳门致力于参与并扩大对葡语国家人员的培训,协助论坛举办人员培训活动,如语言、贸易、旅游、金融和工商行政管理等。论坛与会国一致同意2009年在澳门召开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第三届部长级会议。[10]
2008年,是以澳门为中介地的“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机制发挥积极作用的一年,是以澳门为桥梁和平台的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大发展的一年。这一年里,中国与葡语国家高层互访逾百次,其中国家领导人互访就高达12次。2008年1~8月,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的贸易总额为533.79亿美元,已经超过了2007年全年中国与葡语国家的贸易总额463.53亿美元,提前实现和超过了“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第二届部长级会议确定的2009年贸易总额达到500亿美元的目标。截至2007年底,中国累计对葡语国家投资额超过了3亿美元,涉及机电、纺织、轻工、农业合作、资源开发等领域。截至2008年7月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葡语国家在华投资4.2亿美元。在2008年,“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的常设秘书处组团参加了第10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访问了葡萄牙、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和巴西等国,出席了在佛得角举行的第四届中国—葡语国家企业家洽谈会和在巴西举行的第十七届巴西国际连锁经营展会,举办了多场中葡论坛和投洽会专场推介活动,并在澳门举办巴西投资商机及引资推介会;在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期间举办葡语国家馆活动,组织葡语国家旅游管理研修班的学员利用展位向客商推介葡语国家旅游资源;组织葡语国家主管经贸事务的部长出席了在澳门举行的澳门—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平台作用研讨会,参加了在厦门举行的中国-葡语国家双向投资对话会、葡语国家馆日和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图片展等专项活动;在佛得角普拉亚牵头举办了“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框架内投资工作小组首次工作会议;与澳门民政总署联合主办了“2008葡韵嘉年华——中国—葡语国家文化周”,邀请了来自106名来自中国和葡语国家地区的艺术家来澳开展文化交流和推介所在国民俗风情,开启了中国与葡语国家通过文化产业的合作促进经贸交流的新篇章。
“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的设立,表明了中央人民政府支持澳门特区政府在认识和处理葡萄牙殖民统治历史问题上的现实主义立场,将“旧澳门”与葡语国家几个世纪以来的历史渊源由“包袱”转化为“新澳门”的政治优势、经济优势和文化优势,充分利用澳门的“交流和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与总人口逾2亿的葡萄牙及其前殖民地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加强中国的“和平崛起”在该地域的影响力。
[1]《国务院关于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批复(国函〔2003〕123号)》(2003年12月5日),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2009年1月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5]《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2003年10月17日),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台港澳司子站http://tga.mofcom.gov.cn的“CEPA专题”网页。
[7]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统计资料”http://tga.mofcom.gov.cn/jingmaotongji/jingmaotongji.html。
[8]《CEPA概况》(2006年6月16日),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台港澳司子站http://tga.mofcom.gov.cn的“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论坛专题”网页。
[9]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台港澳司子站http://tga.mofcom.gov.cn的“中葡论坛(澳门)”网页。
[10]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台港澳司子站http://tga.mofcom.gov.cn的“中葡论坛(澳门)”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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