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自1949年国民党在国共内战中败退台湾后,中国的台湾和大陆长期处于政治军事的对立对峙状态,天各一方,人员往来全部中断,“三通”无从谈起。1978年,大陆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共提出两岸“三通”即通邮、通航、通商的建议。但由于台湾当局僵化的大陆政策,特别是“台独”分裂势力的干扰破坏,致使两岸直接“三通”长期不能实现。经过不懈努力,直到2008年底两岸直接“三通”才终于实现。60年中,两岸经历相互隔绝到间接“三通”,再到直接“三通”。本文主要研究大陆关于“三通”主张、政策的提出及发展;台湾当局在“三通”关键问题上与大陆的博弈、对抗,直至取得共识。
一、“三通”与“三不”的较量
20世纪70年代后期,大陆提出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以及海峡两岸通邮、通航、通商的“三通”建议后,当时的国民党当局仍以“反共拒和”的惯性思维,提出所谓的“三不”政策,即“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但是,两岸已经相隔30年,亲人要团聚、同胞要交流,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在大陆对台政策的影响和两岸同胞的强烈要求下,台湾当局开放了民众赴大陆探亲,两岸隔绝终于被打破,继而,“三不”政策被全面突破。
(一)祖国大陆“三通”主张的提出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在确立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的同时,首倡两岸“三通”。《告台湾同胞书》指出:“由于长期隔绝,大陆和台湾的同胞互不了解,对于双方造成各种不便。远居海外的许多侨胞都能回国观光,与家人团聚。为什么近在咫尺的大陆和台湾的同胞却不能自由来往呢?我们认为,这种藩篱没有理由继续存在。我们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并提出“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的倡议,第一次提出“三通”的目的和基本内涵。
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提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其中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在此“通邮、通商、通航”的“三通”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明确提出。“九条方针”还提出“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为两岸“三通”作了方针政策性规定。
《告台湾同胞书》及“九条方针”发表后,大陆方面为实现两岸“三通”做了一系列工作。大陆多个部门负责人先后公开发表谈话,表示随时准备与台湾有关方面就两岸通邮、通航、通商问题进行协商,并为两岸“三通”提供一切方便。人民解放军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的当日起,就停止炮击金门、马祖,并陆续在沿海建立台湾渔船停泊点和渔民接待站,为台湾渔民探亲、渔船避风、补给等提供服务,沿海小额贸易也开展起来。为打破两岸30年来的隔绝状态,沟通两岸同胞音讯,1979年2月,大陆邮电部门率先开办经第三地的对台电报业务,3月又开办了对台长途电话业务,5月、6月先后开始受理经香港邮局转寄台湾的平信和挂号信函业务。为推动两岸直航,1979年祖国大陆各开放港口开始接待台湾的商船,并采取多种措施,为台湾船舶来大陆港口靠泊作业提供方便,保障航行安全。在通商方面,1979年以后,大陆向台湾产品开放市场,开放台湾工商企业来大陆投资,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业务。祖国大陆的积极推动,为打破两岸隔绝和实施“三通”打下基础。
(二)台湾当局的“三不”政策被突破,两岸由相互隔绝向间接
“三通”转变对于两岸和平统一主张和“三通”的建议,国民党当局对大陆仍抱敌视态度,宣称“绝不与共产党谈判或妥协”,“不与它有任何接触”。1979年4月4日,国民党内部会议正式提出对大陆“不妥协、不接触、不谈判”的“三不政策”,严禁与大陆的任何交往。
虽然大陆发出的善意没有得到台湾当局的回应,但大陆有关“三通”的政策措施,在台湾民众中产生了极大反响。而在实践上,台湾当局的“三不”政策也行不通。
20世纪80年代初,首先是两岸学者在海外的学术研讨会上有了接触和交流,有的台湾同胞绕道日本、泰国等地到香港与大陆亲人会面,有的人甚至冒着“通匪”的风险转道大陆参观访问。沿海的小额贸易以及两岸通过香港等第三地的转口贸易业开展起来。80年代中期,两岸民间交流呈发展趋势。1986年5月3日发生“华航货机事件”,两岸航空公司第一次在官方正式许可下,在香港公开接触商谈,达成协议,顺利解决。“三不”政策实际上已经被突破。
面对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岛内民众要求开放“三通”的压力,国民党当局开始调整自己的政策。1981年3月,国民党在其十二大上,以略具弹性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口号,取代过去“反攻大陆”的僵硬立场。1984年4月,台湾当局决定,信件可通过台湾红十字会经由香港转寄大陆。7月,台湾“经济部”负责人宣称,在不与中共通商、不与中共驻香港单位人员接触的同时,“不干预转口贸易”,对两岸转口贸易采取默许态度。对两岸人员的接触方面,1984年1月,台湾行政部门负责人宣布,台湾人员在“国际学术、科技、体育、文化等方面的会议和活动中”,可以与大陆人士接触。2月,国民党召开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在对中共坚守“三不”立场的同时,在国际民间活动中将采取“不逃避、不退让、不畏缩”的原则,初步形成“官”“民”分开处理的原则。这一新的政策精神,事实上是对原“三不”政策的突破。两岸“通信不通邮”、“通船不通航”、“通货不通商”的变相“三通”已成事实。
在祖国大陆积极推动下,两岸交往交流的形势不可逆转,迫使台湾当局进一步调整其大陆政策。1986年3月,蒋经国在国民党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以变应变”的思想,台湾开始了“政治革新”。1987年7月15日,台湾当局正式废止实施38年之久的“戒严令”,阻挡两岸交往交流的藩篱被拆除。10月15日,台湾行政部门通过了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的方案,并宣布自1987年11月2日实施。其后,台湾当局又开放了大陆居民赴台探病奔丧事宜。由此,长达38年之久的两岸隔绝状态终于被打破。这也是蒋经国晚年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国家统一所作的贡献。这一决策成为两岸间接“三通”合法化的转折点。1988年7月12日,国民党十三大通过“现阶段大陆政策案”,确定以“民间、间接、单向”为原则,逐步开放两岸文化、体育、学术和经济贸易来往。虽然台湾当局在政治上、在官方仍然坚持“三不”政策,但两岸经贸、文化及人员往来已经“合法化”。台湾当局间接、单向的“三通”政策得以确立。
在大陆方面,对台湾同胞来大陆探亲、访友和从事交流活动表示热烈欢迎,提供周到服务,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和两岸经贸交流的权益。大陆和台湾交流往来犹如滚滚洪流势不可挡,1988年全年,赴大陆的台胞达45万人次,大陆有389人获准去台探亲奔丧;两岸转口贸易达25亿美元;两岸通信340万件;海上航线已间接开通。到1990年短短两年多时间,台湾同胞已有200多万人次赴祖国大陆探亲交流,台商来大陆投资的也日益增多。进入90年代,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从小到大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