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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三通”政策——从博弈到共识
发布时间: 2010-12-15    作者:张春英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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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小三通”拖延“大三通”

  世纪之交,台湾同胞与工商界要求两岸直接“三通”的呼声更加强烈。为了缓解岛内各界强烈要求直接“三通”的压力,民进党当局决定试办“小三通”,即有限开放金门、马祖与福建沿海通航、通商。“小三通”仅限于两岸相近的局部地区,很显然,“小三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两岸直接“三通”,并不能解“大三通”(即两岸全面直接“三通”)之渴。该措施实际上是陈水扁当局拖延全面直接“三通”的缓兵之计。

  一是民进党当局单方面宣布实施“小三通”,事先并未与大陆磋商。“三通”是两岸间的事,牵涉到许多技术性问题,理应由两岸事先协商。对此,在海协会与海基会协商功能被搁置的情况下,大陆方面早就明确了只要把两岸“三通”看作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务,就可采取民间协商的方式,以“直接双向、互惠互利”为原则解决。但民进党当局回避“一国内部事务”原则,于2000年12月13日单独宣布《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决定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实施办法”允许福建省及金、马地区居民申请赴对岸观光、旅游与从事商务活动,开放金门——厦门、马祖——福州的“定点、定期、定线”的海上客货直航;开放两地之间的货物贸易等。但又提出分阶段、“单向”实施,并规定一系列不合理的限制政策。台湾当局宣布的所谓“小三通”,并不是两岸民众盼望已久的直接“三通”,也无法满足两岸日益增长的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的需求。尽管如此,大陆仍善意回应,以个案方式开放两地的直航与通商。2000年12月27日,福建省台办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对有利于金门、马祖民众生活改善和经济发展的事情我们愿意提供帮助,“有关事宜可由金门、马祖与福州、厦门相应的民间组织,本着一个国家内部事物的原则解决,对两岸人员和贸易双向往来应提供方便,手续应尽量简化”。同时敦促台湾当局,“应在实现两岸直接‘三通’上,采取实实在在的步骤”。

  二是民进党当局开放“小三通”的真实目的是为减缓岛内各界的压力,摆脱困境,拖延两岸“大三通”的权宜之计。“小三通”其实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对大陆而言,根本不存在“小三通”的问题。事实上,福建与金马地区已进行了多年海上小额贸易及民众交往,双方早就通了。据有关方面统计,2000年全年,福建共接待来靠台轮10746艘次,台胞39447人次,为台轮输出短期渔工30638人次。目前,在福建3000多公里海岸线上,已开辟20多个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和10余个对台长短期渔工劳务输出口岸。福建边防部门在维护台轮台胞在港安全的同时,依法加强对来靠台轮的进出港检查、监护,打击参与偷渡、走私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促进闽台交流健康、稳定地发展但是,由于台湾当局一直禁止“三通”,这些海上贸易名义上是非法的。台湾当局推动所谓的“小三通”,实际上是把上述一直存在的两地人员往来和小额贸易进行所谓的“除罪化”,使之“合法”而不再作为走私看待。台湾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也直言不讳地说,“‘小三通’实施主要达到‘可操之在我’、‘除罪化’目标”。可见,“小三通”纯属政治考量,以此缓解岛内对两岸直接“三通”的压力,敷衍台湾同胞,与大陆“三通”政策相抗衡,拖延两岸全面直接“三通”。

  三是限制性的政策,阻碍了金马地区与大陆人员往来与交流。台湾当局对“小三通”出台许多限制性政策。限定两岸人员、货物不能从金马中转,对大陆的人员、货物进入金马地区采取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如禁止台湾本岛民众经金马地区赴大陆;对大陆民众进入金马地区严格限制;只有经批准的从事商务、学术探亲及旅行活动的人员才能进入金马地区。这种规定影响了两地的交流。台湾当局称金马地区与大陆可进行直接贸易,但只有经台湾当局核准的大陆地区极少数货物、在取得许可证后才能进入金马地区;而金马地区货物输往大陆地区则要提供产地证明等,影响了两地的货物运输。台湾当局一系列的限制性政策,阻碍了两地的交流合作,引起金马当地政府与民众的不满。金门县议会批评“政府”“操之在我”的“小三通”政策是闭门造车,成为笑柄,“小三通”实际上没有通,因此县议会要求县政府表态支持“一个中国”原则,与大陆签署协议,以推动两地真正的“三通”。

  四是“小三通”并未达到预期目的。在人员往来方面,“小三通”开通后,金马地区与大陆人员往来有限。由于船只往来不定期,航运有限,据台“陆委会”公布统计,“小三通”开通3个月,金马地区与大陆地区往来人数只有2374人次,其中台湾民众赴大陆2283人次,大陆民众赴金马地区只有91人次。人员往来仍以探亲与宗教活动为主。据大陆统计,2001年全年,“小三通”共通航190个航次,仅有2.4万人次的直接往来。直至2002年4月16日,金门——厦门定期班轮才正式开通,每周往返两次。在经济方面,“小三通”实施近半年,金、马地区与大陆只有一次砂石运输通关。而海上小额贸易,即台湾当局原所称的“走私”仍在继续。台湾当局原计划通过“小三通”对两岸海上贸易实行“除罪化”的目的并没有达到。特别是台湾当局禁止大陆货物经金门、马祖运往台湾岛内和台湾货物经金马运往大陆,因此使“小三通”的作用大打折扣,对带动金厦及双马(马祖与马尾)地区经济交流以及对金马地区的经济发展效果也不显著。当时的金门县长李炷烽则一直呼吁台湾当局放宽限制,让当地民众可以自由选择通过“小三通”往返两岸;简化大陆观光客出入境手续申请,让“小三通”更便利往来,金门就会和厦门经济特区一样马上发展起来。

  由于“小三通”并不通畅,其进展也不如预期,引起台湾民众特别是金马同胞的强烈反应。在民间压力下,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政策,于2002年和2005年先后两次修正《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但仅是“适度放宽”,如福建台商及家属可经金门中转两岸台湾民众可经金马往返大陆进行宗教及其他专业交流、有限度开放台湾货品单向中转大陆(主要供福建台商所需)等。台湾同胞全面开放“小三通”的期望,直至民进党下台也没有实现。

  “小三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两岸人员往来及经贸交流合作的需要,尽早开放两岸全面直接的“大三通”才是符合民心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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