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制度引导和规范着军队的各项工作,是军队建设的重要保障。信息化是当前军队建设的主题,建设中国特色的军队信息化制度体系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军队信息化建设涉及军事领域的各个方面,不仅仅是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更是作战方式、作战理念、军队组织结构等整个军队形态的全面转型。当前我军信息化建设已走入全面发展阶段,为保障其健康有序地进行,建设军队信息化制度体系势在必行。
体系结构是中国特色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的重要前提。信息化是一种状态,也是一个过程。对我军来说,当前军队信息化制度更多是指在军队信息化这个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目前,我军信息化建设尚处于全面发展的起始阶段,制度建设更是处于创建阶段。因此,从顶层设计好我军信息化制度体系结构,就能够使我军信息化建设从起步阶段就走上规范,避免了因盲目建设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和效率不高。世界军事强国的军队信息化经验给了我们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但构建科学的军队信息化制度体系结构是一项重大现实课题,必须着眼国情和军情实际。依据制度基本原理和我军立法基本种类,我军信息化制度可分为政策规划类制度、组织结构类制度、法律法规类制度和技术标准类制度四种类型;根据我军信息化建设的几个重要领域,军队信息化制度应包括信息化作战、军队体制编制、武器装备建设、军事训练、军队政治工作、军事后勤及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制度;根据我军军事力量构成以及制度制定的主体和应用范围,可以分为军委(总部)层、战区(军种)层和作战部队层,从而形成一个具有三个层次、六个方面、四种类型的我军信息化制度体系结构。
体系建设是推动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的根本。军队信息化制度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搭建体系结构只是完成了框架,建设完善的体系必须成体系地同步完善体系的各个要素。现代军事制度由概念系统、规则系统、组织系统和必要的设备系统等四个基本要素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必须注重各个要素的同步推进,才能真正形成体系。概念的确立是有效开展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的前提,只有首先确立了令人接受的、体现理性认识的一整套概念,才能为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规则系统即制度的条款条文等,是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是军队信息化制度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军队信息化制度组织系统,主要是指由制度建设的领导机关、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其所属工作人员等通过一定的工作机制而形成的有机整体。设备系统,是指某些信息化制度得以表现、施行的一整套工具和物质设施。这四个要素相互依存,要素的缺项构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因此,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不是一项具体工作,而是应成体系推进各个要素建设,进而推动军队信息化制度体系的形成。
科学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是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的核心。当前,我军信息化建设千头万绪,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更是没有经验和规律可循。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和采取有效的建设方法,是建设军队信息制度体系的核心问题和有力保证。从军队信息化制度体系的规划设计到具体实施,都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工作机制对制度体系建设的手段及程序进行规范。确立了工作机制之后,在具体展开过程中采取何种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军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开放的复杂系统工程,采取传统的制度设计理念及方法去解决军队信息化制度建设问题存在着天然缺陷,必须采用符合信息化建设规律的制度设计方法和理论。而解决复杂系统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的相关方法和理论,比如钱学森提出的“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的方法”,顾基发等提出的“物理—事理—人理系统的方法”等。我军信息化制度体系的建设应根据建设目标,积极运用相关的科学理论和方法,有效推动军队信息化制度体系的快速形成。
(作者系国防大学信息作战与指挥训练教研部主任、教授、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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