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9年《共同纲领》提出实行义务兵役制,到1957年基本实现由志愿兵役制向义务兵役制的转变,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行现代意义上的义务兵役制,历时8年之久。新中国成立初期,复员、动员、民兵三项工作相互交织,面对首次实施义务兵役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研究,采取了人口普查和试点调查、实行普遍民兵制、普遍建立兵役领导机构、重视宣传和思想发动等措施,确保从志愿兵役制向义务兵役制的平稳过渡。这一转变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一度引发关于义务兵役制的存废之争。总而言之,义务兵役制的实行,为人民解放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并为国家实现寓兵于民的国防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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