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量进口粮食是不可或缺的外部因素
建国以后,我国在粮食问题上立足于独立自主解决。三年困难时期,由于国内粮食供需矛盾突出,这个格局得到改变。1961年开始净进口,从1961年到1965年,国家每年进口粮食500万吨左右。不过,进口粮食占全国当时粮食总量很小,主要作用是为国家掌握大宗粮源以利调度,保证市场的稳定,起应急作用。如1961年6月20日以前抢运到国内的215万吨粮食(43亿斤),就避免了京、津、沪、辽和重灾区粮食脱销的危险。1961-1976年间我国平均每年进口粮食50多亿斤。[28]
此后至1982年平均每年进口粮食170多亿斤。并且由大豆出口国变为进口国,每年花费1.2亿美元进口8亿多斤大豆。[29]进口粮食中90%以上是小麦,虽然也主要是保证基本的口粮供应,但进口粮食的指导思想却完全不同。这一点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明确表述。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1971年到1975年‘一定五年’的基础上,并且从1979年起减少50亿斤,以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发展生产。水稻地区口粮在400斤以下的,杂粮地区口粮在300斤以下的,一律免购。绝对不许购过头粮。”
因此,1978年后,国家在减征购粮指标的同时开始大量进口粮食,常年粮食进口量平均达到1262.1万吨。这种情况决非像20世纪60年代中期那样,进口少量粮食以应急。70年代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国家决定大量进口粮食,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减少粮食征购基数,以缓解农村的粮食供给缺口,提高和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生产增长。
有关数据表明,1979年,粮食实际调减了55亿斤,即把粮食征购基数由755亿斤降为700亿斤。调减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征过头粮的问题。此后3年间,又调减了一些地区的粮食征购基数。到1982年,全国粮食征购基数减到了606.4亿斤,比1978年减少了148.6亿斤。[30]减征的粮食数量由进口替代,不但保证了工业和城镇的需求,而且由此带来的收益也不小。从1980 年开始,国家利用进口的粮食在棉、糖产区实行粮食换购、奖购政策,使棉花、糖料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其他经济作物如黄麻、烤烟、蚕桑、柑桔等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这样,促进了中国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使各地区能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据估计,仅从国际价格变动因素计算,我国即可获得4亿多美元的经济收益。并且少进口这些棉、糖还可以节省十几亿美元的外汇来进口急需的商品或设备。[31]
前面我们已经提及提高粮食价格给农民带来的直接利益,而改革开放后大量进口粮食是和提高粮价配套的。所以,大量进口粮食这一举措对农村经济改革所起的积极作用是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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