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政策偏紧博弈求得平衡
尽管共产党宣布不提前实行社会主义,鼓励和扶助私营经济事业发展,新中国建立伊始一般工商业者还是抱着怀疑和观望态度,不肯在生产经营投资上冒风险。有些认为共产党“军事一百分,政治八十分、经济打零分”的投机商,则趁着新政权立足未稳,依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金融和社会经济秩序。中央及各地政府迅速组织了“银元之战”、“米棉之战”,先用行政力量进而用经济杠杆,给投机资本以沉重打击,掌握了稳定金融、物价的主动权。工商界由此领教了共产党治理经济秩序的威权,开始放平心态,愿意同政府合作,给予政府恢复生产的工作以尽可能的配合。
1950年初,为弥补继续解放战争和全国军政公教人员庞大而带来的巨额财政赤字,中央人民政府经慎重研究在全国发行胜利折实公债,由全国人民共同承受“胜利的负担”,以克服当时的财政困难。由于农民在长期战争中的负担已经很重,工人和其他薪俸阶层收入微薄不可能拿出很多钱来,公债推销的主要对象,不能不是大、中、小城市的工商业者和城乡殷实富户。如北京市推销任务275万分,分配给工商业户为l70万分。全国工商界对认购公债一般是表面拥护,内心担忧,主要是顾虑银根紧,资金周转不灵。经全社会大张旗鼓的动员和劝募,各城市都成立了工商界公债推销机构及按行业成立的分支机构,大工商业家如荣毅仁、刘鸿生等,争取主动,带头认购,第一期公债推销任务l亿份如期完成。这笔公债依当时的物价计算约合l.2万亿元人民币(旧币,下同),按照当年的预算,被用于支付l950年政府支出的l2.5%,并提供了不到5%的政府收益。私营工商界首度用实际行动表现了与政府合作、共度难关的政治姿态。
倘若脱出宏大叙事的范式,政府推销公债的种种努力,其实含有“说服”与“强制”双方面的组合。尽管要求把重点放在说服方面,但不少地方在劝募中,不根据各行业的具体情况及各户的资金状况,召开行业全体大会,机械地按税分打点折扣分配到户,以致发生变相的强制摊派现象。分配推销任务也有畸轻畸重的情况,如武汉的工商业约相当于上海的l/10,上海市分配3000万分,武汉市分配500万分,为上海的l/6。以沪汉交换头寸与税额相比较,武汉的任务算过重的。又如整个广东省分配400万分,广州市却单列600万分。两个城市的任务数,均高出中南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各省全省的数字。由于任务繁重且限期3个月完成,不少地方为急于完成推销任务,不惜采用非常手段,如广州等地因分派数额高,就出现了“不买债反动派”的错误做法,甚至乱打乱押、不缴清公债不予自由等情况,给工商业者施加政治压力。所谓“自愿”认购变成硬性强迫,许多中小资本家不得不“破财免灾”。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借推销公债之名,行吞并私人企业之实。如湖南长沙的欧亚烟厂,只因没有交清公债款,经理被扣押,只好将价值18亿元的一座新建厂,忍痛开价lo亿元出卖。结果驻军20兵团只出2.5亿元就收买了。长沙发生几次公家收买私营工厂、商店的情况后,引起资本家的恐慌。有资本家说,政府要税款,要公债款,无非是逼着我们低价出卖工厂、商店。有的资本家被迫要求公家接收企业,改为合营。据国营中南百货的区公司反映,每天要求接收的资本家有好几起。其实,在政府收紧银根的形势下,即使像荣毅仁这样的大户,公债缴实也拿不出这么多现金,好在上面有政府保护,后得以核减。而一般工商业户就没那么幸运了,有不少人被迫将固定资产变现,以缴清公债款。这对于工商业家进入新社会的自主作为是一个难言的挫折,同时折射出工商业政策伴随着某种社会政治压力不适当收紧的一个侧影。
对于中央政策的领会和把握,许多地方干部很会从政策表象背后抓住“实质”,或者毫不掩饰挤垮私营工商业之目的。他们认为五种经济成分虽然都要发展,但要“先公后私”,而实际做法却是“有公无私”,甚至予以排挤。这些思想倾向,在1950年上半年催缴税款工作上表现尤为突出。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面对治理通货膨胀的紧迫形势,中央财经委员会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整饬税政,增加税收,建立巩固的财源,以平衡财政,稳定币值。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工商城市,l950年承担每月4000亿元的税收,加上公债交款,工资发放,负担是很重的。2月初,上海又遭国民党空军轰炸,使工商业蒙受很大损失,市面清淡,商品滞销,许多工厂商店关门歇业,完成缴税任务更为困难。当时因为税收征管不健全,依率计征的条件还不具备,大多数城市都采取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过渡性办法。时任上海市财委副主任兼财政局长、税务局长的顾准,认为上海大中厂商的账册一般比较齐全,完全可以依率计征,由此部署重拳出击,采取“专管、查账、店员协税”办法,将公债征实和逃税处罚结合进行,尤其“对逃税课以重罚,甚至报账不实就罚款”。在实际征收中,有在税则中原未明确规定要缴税的,忽然查账时又说要缴了,“以至滞纳金不胜负担,把逃税户弄到破产”。
至1950年3月份,因要补足欠税,上海税额任务增至5000亿元。但在工商业纷纷停产歇业、生产销售大幅度下滑的情况下,实收税款竟达5800亿元,超额16%完成任务,显然用力过猛。对此,有人认为成绩巨大,仍主张查账重罚,鸡蛋里挑骨头。在华东财委和市政府总党组干事会的联席会议上,顾准的发言仍倾向“把资本家搞垮了也没关系,迟早我们还是要把这些企业收过来”。可见在工商业政策的摇摆下,像顾准这样有专业背景的高级财经干部,也不免剑走偏锋,主张挤垮私营工商业。应该说,工商业合理纳税和适当认购公债,是保证财政收入所必需,关系到全国的稳定。但如此税、债并举,实际工作中又不免“强征苛索”,以致挤垮私营工商业,则无异于杀鸡取卵。
税务机关被称为“强征苛索”的做法,在工商界激起强烈反弹。据上海棉纱公会副主席刘靖基等反映,目前最严重的是税收方法问题:征税期限太短促,往往使工商界因不及申报而逾期罚款,造成了普遍反感;月半公布税则,开征日期定为月初,与“法不究既往”的习惯不合;征税品名不预先详细公布,工商界无从申报,只好任凭调查员指东划西,使民众大不满;税务调查员态度错误,以为工商界个个“作奸犯法”,他们是来捉贼捉盗的,造成了政府与人民对立。一般民众认为税务局目前的措施,只当得八个大字:“于情不合,于法无据”。对此,有的人通过市工商联、协商会议提出抗议,有的用极端方式给顾准寄匿名恐吓信示威。刘靖基等则极而言之:“政府若不急谋改善,将要像蒋经国时代一样连挑馄饨担的都要恨他了。”其中愤懑情绪溢于言表。
3月上旬,昔日的“煤炭大王”刘鸿生给上海市长陈毅写信,要将所有刘家的企业全部交给国家,因为企业实在难以维持下去了。陈毅请来刘鸿生听取其意见,刘反映说,企业买了公债十几万分,要缴款,还要纳税、补税,还要发工资,存货销不出去,资金周转不动了。陈毅听完陈述,向刘解释了国家搞统一财经,发公债,收税款,并不是要挤跨工商业者,而是为了增加财力,从根本上稳定物价,同时也坚决支持正当工商业的发展。这次谈话后,陈毅决定,刘鸿生的章华厂所需260亿的维持资金,由国家银行贷款解决。
南京市的情况也大抵如此。2月份以后,工商业倒闭歇业者约占30%左右,而春季营业税规定为5.5万石大米,另加10%的附加,上级派定的税收任务相当重。由于要完成税收任务,所以对商家税额的评议,往往高出商人自报的二三倍。如绸布业的税率为2.5%,实际负担为6%至7%,百货业负担为5%,均超过法定税率。有的小商户一接到税务局下的缴税通知书,第二天就关门歇业了。一般来说,商人叫税重,历来如此。但当时实际情况是营业税确实过重。时任南京市长的柯庆施也承认:“上半年税收任务是重些”。天津市在征税民主评议中,让各行业在业内互相查账,如有假报商户,全业负担即按比例增加。不少商人对此表示不满,将其比作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连坐法”。长沙市工商局长反映:中央规定,大城市税收负担量每人全年平均不超过220斤米,中小城市则不超过160斤米。而长沙作为中等城市,税收任务是2.1亿斤,每人平均负担量为508斤。不算两期公债任务,单是税收一项,即需要私营工商业的全年利润,且连自有资金也要抽出5%才能完成任务。估计长沙将有相当一部分私营工商业垮台。该工商局长说,如按大城市负担,“长沙的私营工商业已谈不上发展”。
全国解放以后,城市税收理应逐步成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这不仅是合理调整城乡人民负担,实行国民收入合理分配的重要手段,而且通过税收回笼货币,对于稳定金融物价至关重要。但在国家税制的初创期,各地税收工作中一些“杀鸡取卵”的做法,的确不利于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也有损于党和政府的诚信。
1950年上半年催缴税金、缴实公债款、抽紧银根、扩展公营商业这“四路进兵”,有效地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市场物价,这是财经战线上的一大胜利。但是,一些政府部门在公私关系方面,过分排挤、限制私营经济,以致在党内形成“一个自发、半自发的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使私营工商业陷于不利地位。毛泽东后来总结说:“这个斗争是不妥当的,也是错误的”。由此产生的消极后果,就是一时间,逃往香港的工商业家人数激增(多来自上海、广州等地),如到4月份,仅上海逃跑的工商业者就有283人。逃跑之外还有自杀的。当时分析自杀的原因,“职工相逼是死因之一,主要是负债无法应付”。
在此情形下,原逗留香港观望的工商业家更不愿回大陆了。他们普遍有“四怨”:一怨公债任务太重(如华东),方式强迫(特别是广州),尤其对“不买债反动派”的做法不满,认为有失人心。二怨税收不公,认为民主评议(天津、广州)也好,自报公议(上海)也好,不能奖励薄利多销,反鼓励重利少销(因税收不根据实际收益而按营业额大小征收),以致有经营积极性的企业因税评过重而垮台。三怨劳资关系紧张,有的资本家被工人包围,几天不能自由,连劳动局的干部也管不了工人,只好“家眷也不顾便跑到了香港”。四怨物价平稳来得太急太硬,认为“十二年的病人元气大伤,吃泻药不能用巴豆油”。留港工商业家对财经统一的力量之大出乎意料,佩服共产党这一手了不起。但同时认为:“税、债双管齐下,市场减少销路缺乏,银行抽紧银根,商业行庄纷纷倒闭,工人不得解雇,工资却不能少给……这一切损失都落在资本家身上”。今后物价平稳还可以,如果下落,“真要工商业家的性命”。
工商业政策在执行中的摆动,必然引起市场规律发生作用,出现了私营工商业大规模停工歇业现象。在14个较大城市中,1950年1月到4月间,共有2945家工厂倒闭;在16个较大城市中,属于半停业状态的商店达到9374家;到4月下旬,仅上海市就倒闭工厂1000多家,停业商店2000多家,失业工人达20万,给政府造成很大压力,经济问题上升为社会政治问题。为维持上海、稳定全国计,陈毅连续三次急电毛泽东,提出应在不妨害中央财政部部署的条件下,考虑一些必要的松动和辅助的步骤,使上海工商业的维持获得实际办法。经中共中央、毛泽东同意,中财委立即采取一系列“松动”措施:公债尾欠缓交,工业原料补税缓办,私营纺织业进口原棉予以免税优待。在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上,又决定扩大对私营企业加工定货和产品收购,并依据实际情况将上海6月份税收从4000亿元减少为3000亿元。随后,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将财经工作的重点转到合理调整城市工商业上来。很明显,工商业政策执行偏紧的问题在先,中央调整工商业的决定在后,实为公私关系经一轮博弈后政府适当妥协的结果。
关于公债、税收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陈云曾分析说:“上海工商业界的叫喊,带有哭穷和少买公债的企图,但当时银根紧,周转不灵,确是主要的”。他还在七届三中全会的发言中指出:“今年发了一万万分公债,对回笼货币、稳定物价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这一次搞得太多了,如果分几次搞,可能好一点。一下发这么多,而且和税收挤在一起,这种办法不妥。根据现在的通货情况,这样集中的大量的回笼货币也不适宜”。这个评价是客观的,同工商界承受的压力大体相符。陈云提出,对于一期公债的尾欠,能交者就交,不能交者就停。二期公债,今年不发。这是工商业政策由偏紧转向松动的一个信号。
合理调整工商业,主要是发出加工订货和收购农副土产品这两路“救兵”,同时调整税收,减轻税负;调整价格,调整商品的批零差价和地区差价,鼓励私商长途贩运,深购远销;包括国有银行降低利率向私营企业放款,公营商业收缩经营范围,让利于私商等。这一系列措施,很快改变了前一段紧张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帮助私营工商业摆脱了困境。
综上所述,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大半年里,工商业政策的实施,经历了“自发、半自发”对资斗争的紧收和“左”摆,工商业者只好用躺倒不干、消极观望、遣散职工、关厂歇店等办法,甚至以抽走资金、弃厂弃店一走了之来应对,导致失业问题加剧,引起社会不满,终使政府放松政策,进行调整。经此一收一放的博弈,政府与工商界的关系趋于平衡。
随着工商业政策的松动,工商业者逐渐消除了对政府的疑惧,提高了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过去一度弃厂弃店出走的厂长、经理,开始陆续返回;逃避和转移的资金也有重新投入企业的。l951年因抗美援朝军需物资量剧增,私营工商业通过国家加工订货、包销收购所获利润颇丰,被资本家称为“黄金发展”之年。但有一点值得指出,1951年也是进行抗美援朝战争最艰苦的一年,国内为支援志愿军作战发起“捐献飞机大炮”运动,工商界又责无旁贷地成为主要认捐对象。在国家和民族大义面前,工商业家明知“这次非出钱不可”,但在出多少钱上很为难。连荣毅仁等大工商业家也因上次认购公债难以缴实而改取低调,慎对认捐数额。如以当时全国捐献2000架飞机计,上海工商界按比例应捐献500架,多数工商业家表示困难。后经市工商联出面协商,并在爱国主义宣传的感召下,上海工商界共认捐飞机270架,这才松下一口气,终于为保家卫国的正义战争尽了一份社会责任。1951年度抗美援朝武器捐献收入约4.85万亿元,其中工商界作了很大贡献。顺带指出,一些地方“捐献飞机大炮”,强制购买“爱国公债”,还波及非工商业各界。如西北教育界知名人士水梓,在解放前置有多处房产。在大张旗鼓“劝募”、“认捐”的社会压力下,一家人心里很紧张,最后是以交出除现居住的煦园之外的所有房产而结束。
三、斗争严紧失据改变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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