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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九——一九五二:工商业政策的收放与工商界的境况
发布时间: 2009-12-08    作者:庞松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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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斗争严紧失据改变政策导向

  经过l950年、l951年的磨合,私营工商界同政府关系的靠拢和疏离,总起来还是张弛有度的。其中,政府扩大加工订货、包销收购等措施,对私营工商业走出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工商界在恢复生产、维持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国家建设有一份贡献。然而好景不长,因“三反”运动揭发出部分资本家有经济违法行为,l952年初,政府全面发动了急风暴雨般的“五反”运动,全国工商界受到严重冲击,公私、劳资矛盾骤然激化。

  1951年底“三反”中揭露出一批不法资本家有严重“五毒”行为,最可鄙是上海大康西药房王康年等一类奸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用伪劣药品、军需品使志愿军战士致病致残,激起了社会公愤。一时间,“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的口号响彻全国。毛泽东敏锐地抓住资产阶级的“小辫子”,发动了整肃工商业界的“五反”运动。当然,在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下,私营工商业必须服从国家法令,经营正当的业务,一切危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题中之义。问题是,一方面当时的法制条件还不具备,另一方面,把经济生活中通常不可避免的,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程度加以区分处理的经济违法行为,笼统地归结为资产阶级的“必然反抗”和“猖狂进攻”,并采取了以往熟习的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斗争方式。这就造成了工商业政策的再度严紧,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在经济领域以尖锐的阶级斗争形式表现出来,以致经济运行步入了“高危”状态。

  尽管中央对开展“五反”斗争作了若干政策规定,但群众运动一经发动并不受政策法律的约束,许多城市很快进入停产、封店、隔离、查账的斗争阶段,有的甚至用农村斗地主的方法斗争资本家。历来群众运动对斗争对象是不留任何情面的,不论过去曾经支持过共产党,或是担任公职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所有资本家不分工商,不分大小,一律对待。许多工商业者尚未从1951年“黄金发展”的庆幸中醒过味来,便被淹没在群众运动的急风暴雨之中。

  在斗争方式上,一开始就进行“谁养活谁”的讨论,以提高工人、店员的阶级觉悟,敢于同资本家“撕破面皮”作斗争;利用资本家之间的矛盾,开展互相“咬斗”,以深挖违法线索;动员会计等高级职员“揭底”,进行“挤压”。

  这三者交互配合,可谓得心应手,运用自如,很快树立起工人阶级的威势,令工商业家在精神、道德、人格层面上被压垮,自行坦白交代。其实,所谓“谁养活谁”是从发动农民斗地主的农村土改中照搬过来的,并不适宜解决城市经济中的问题,由此引起工商业家的相当反感。中国化学工业的开拓者、素称“味精大王”的吴蕴初,看到一些资本家违法情形很严重,认为开展“五反”运动很有必要,但他对自己工厂中开展“谁养活谁”的辩论,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他认为自己千辛万苦创办了天厨、天原、天利化工厂,为工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就算不能说他养活了工人,也绝不能说是工人养活了他。吴蕴初在工厂批判会结束后对家人气愤地说,我从来没有不劳而获过!

  许多从未见识过农村土改斗争的城市工商业者,一时如陷灭顶之灾,有些人深感走投无路,悲观绝望。自1952125325两个月内,上海因“三反”、“五反”自杀的共有466人,其中有33人是高级职员,其余为老板。重庆市到4月份发生自杀事件l20多起,相当一部分系中小工商业者,违法数额其实并不大。最令人痛惜的是以中国“船王”著称的爱国实业家卢作孚,于群众斗争会当晚服药身亡。卢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他千方百计历时一年多将滞留香港的18艘主力船撤返内地,并主动要求将自己的民生公司同国家实行公私合营。在北京,他是毛泽东的座上客,周恩来代表中央请他到交通部担任负责工作。回到重庆,他便被揭发有向公方代表“行贿”之事、周围有国民党特务活动、公司盗窃国家财产很严重等问题,被敦令“坦白交代”。可叹在经济活动与政治运动交缠不清的历史漩涡中,这位被毛泽东称为我国实业界不可忘记的爱国实业家,其境遇竟失之天壤。

  在公私矛盾冲突遽然激化阶段,政府与工商界的关系发生了某种逆动。如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一向以善处同工商业家的关系,被看做是工商界的朋友。但运动临头,报纸、舆论对工商联提出尖锐批评,他也不得不在协商委员会议上转圜说:“我们过去遇事即协商,造成了工商界的错觉”;“过去偏重讨论了工商界的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缺点”;“过去在一些公私关系问题上,工商界利用协商委员会提出许多问题,客观上包庇不法厂商,当时政府有些优柔寡断,单纯照顾工商界,甚至批评了国营企业的干部”。这明显是政府官员急于撇清同工商界干系的一种表白。转过来,潘又安抚工商界人士说:“报纸上有些不恰当的批评,政府也当加以约束。”经此一番批评和转圜,上海市政府旋即取消了工商联领导运动之责,接收了工商联及各业公会设立的检举接待机构和信箱,令工商界代表人物心灰意冷,深感懊丧。

  上海市政府将全市303户最具代表性的上层资本家集中起来交代揭发,每个人都要把损害人民的行为写出来,平时守法或基本守法经营的工商户,也不免人人自危。在上海,几位工商界代表人物处境尴尬。工商联副主委荣毅仁高度紧张,他向市委统战部表示,申新厂规模太大,数目太大,各大城市“五反”都要向他算账,实在无法应付,希望以厂相抵或公私合营。胡厥文自叹道:“我的几个厂,现在快要一个也没有了”。工商联常委、卷烟业的经叔平自己盘算一定是“严重违法户”了,表现颓丧。工商联秘书长胡子婴也抱怨“反暴利”的做法,“实质上是取消合法利润”。五金业有人反问:我们工商界在捐献、税收方面贡献很大,为什么共产党还要压得工商界抬不起头来?有的说这是“不教而诛”;有的则直言政府是“以怨报德”,捐款时工商界是朋友,政府把钱放进口袋以后就板起面孔来了。

  一向很靠拢政府的工商业家,现在受到工人、店员猛烈的揭发批判,回到家里还要面对子女“大义灭亲”的“内反”和“检举”,其社会地位以至家庭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心情极为苦闷、沮丧。如天津上层资本家朱继圣,一年多前还以“政府扶助”的现身说法,极力劝说在香港的实业家朋友回大陆发展,如今被逼无奈,交代“贪污一万一千美金”。他对李烛尘哭泣说:“六十岁啦,还要重作新人。”言下不胜唏嘘。而解放之初受到刘少奇天津视察的鼓舞,决定增资扩产的东亚公司仁立毛纺厂的宋斐卿,则去往香港再也没有回大陆。

  “五反”与“三反”赓续进行,其中又交织着对共产党干部的整肃。前述为完成上海税收立下汗马功劳的税务局长顾准,先于19507月即受到市府党组及市委的批评。据称他表面接受民主评议,实际上仍搞“专管制”,踢开了同业公会系统,主要依靠分区专管的税务干部独立作战,“打硬仗”;对税收工作中应该取得民族资产阶级合作,他“认为向人家要钱,彼此关系就不可能‘缓和’”。事有蹊跷的是,在“三反”运动之初,顾准却因坚持措施有力的税收方法,而在1952229上海市委干部大会上被宣布撤职。此时正值依靠工人店员协查工商账册、追索重罚偷税漏税最激烈的时候,所用正是顾准“店员协税”的办法,愈显出此案扑溯迷离。工商界纷纷揣测,莫衷一是。刘鸿生以他对“五反”群众斗争冲击的体验,很奇怪何以会这样处分:“顾准已经很左了,难道还不够左吗?”经叔平则认为共产党处分顾准,“不是因为他不够左,相反,太左了”。

  在工商界人士看来,共产党的政策是左,是右,实在是难解之谜,但工商业政策的左、右摇摆,却是不争的事实。他们不知就里的是,毛泽东此时已确认“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转向解决同民族资产阶级的主要矛盾了。当此新民主主义政策向社会主义政策转变正运诸于掌之际,莫说顾准这一级干部,即或是中财委副主任薄一波,其后也因“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右倾思想而在党内受到严厉批判。

  无论如何,顾准遭此重挫,沦落于社会底层,以其过人的才华,鲜明的个性,用“冷冰冰的解剖刀”剖析中国历史和社会,才有后来他对中国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的深度思索和真知灼见。中国少了一个税务局长,多了一个思想家。

  大规模“五反”群众斗争对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很大冲击,各地区的工商业都出现显著停滞现象。在许多重要城市,私营工厂商店大批停产歇业,贸易额、营业额大幅度减少,市场萧条,税收锐减,还出现了工人失业的高峰。另一方面,对工商违法户的退财补税存在着高估现象,如蚌埠有l50家工商户,资本只有1.5万亿元,要退补的就达3万亿元。一些地方甚至还有“鸡生蛋、蛋孵鸡”之类的苛刻算法,浙江省有几个工厂,“五毒”账超过了加工订货的全部收入。如陈云所言:“算得太多了,恐怕站不住脚”。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很快出台了对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将惩治重点放在个别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上,对基本守法和半守法半违法户以补税和罚款了事,实在困难者可以申请减免。随后又对退补工作规定了合理从宽的政策,要求对资本家违法所得算得过高的,必须按照一定比例合理地降下来,使合乎经济情况的实际,使一般资本家在退补之后还有盈余。上述政策的执行,使许多资本家犹如“绝处逢生”,感激涕零,表示愿意重新靠拢政府。这是政府对与工商界关系的又一次妥协,公私、劳资之间极度紧张的关系趋于缓和,多数工商业者逐渐消除疑虑,勉力维持生产和经营。

  然而,经历“五反”这一回合的斗争,工商界同政府的关系虽有所恢复,但毕竟是“劫后余生”,元气大伤,已回不到过去“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和“能得其所”的境况了。“五反”以后,陈云针对资本家退财补税难的问题,提出一个方案,譬如上海退补金额将达10万亿元(不包括罚没),资本家要退补这样大的数目,无论如何一下是拿不出来的,建议用现款偿付20%左右;退而不出转为公股20%左右;其余60%左右记账分期偿还。这样对违法退补工作比较有利,并且一举两得,扩展了一批公私合营企业。加上“五反”从私营企业中清查出的“隐匿敌产”(指国民党溃败时未及撤出的官僚资本)收归国有股,“五反”后公私合营的步骤大大加快了。这是政府的一大收获。

  另一大收获是工人监督生产制度在很多私营企业中建立起来。例如工人监督企业用款,实际上将人民银行的管理工作向私营企业扩展。对私营企业接受加工订货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在银行开立专户实行定金监督。资方提用定金时,要预先向工会说明用途,并根据成本表拟出资金调度表,经工会审查同意后,在发票和支票上背书盖章,银行才允许支取。表内某项资金用完,工会不准资方再支取,以防挪作他用。同时对原料实行专料专用,由工会登记、检验原物料进厂和成品出厂,防止资方作弊;各车间工会则掌握材料单,以防资方偷工减料。有了如此严密的生产监督,资本家基本上丧失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这样就“开始造成了我们国家有可能完全控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局面”。

  商业方面受到的限制更为严格。一是国营商业基本代替了私营大批发商,掌握了大部分商品的货源和批发业务;零售业方面,国营商店与城市合作社的业务发展速度太快,不少地方突破了中财委规定的公营零售商业的比重不超过25%的规定,有些地方已达到了60%,极大挤压了私营商业维持一般营业额的空间。二是价格政策上,不正确地缩小了批零差价,也没有照顾到地区差别,使私营商业无利可图,营业额大幅下降。三是地方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用不正当竞争的方法,阻挠私营商业的经营活动,限制私商下乡收购农产品、推销工业品,动员农民不和私商做买卖,实行价格垄断,等等。这就造成某些县城和小集镇的中、小行业与座商无法经营,累及为数众多的小商小贩,影响到成千上万依赖私营工商业谋求生活的人们的生计。而这些人的生活问题,在一个长时期内,不是国家所包得了的。为此,中共中央于195211月发出《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再次予以调整。

  “五反”以后,私营工商业的资金被严重削弱。据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调查,至l9519月,上海私营工商业的存款达到最高峰2.4万亿元,是解放以来私营工商业的“黄金时代”。19523月交所得税1.3万亿余元,是依靠国家扩大加工、订货、收购勉强完成的;经“五反”后期继续大规模加工订货的扶助,于9月份才接近3月份以前的存款水平,又逢lo月份估征所得税8600亿元,存款下降2397亿元,至12月份尚无回升迹象。据30个行业138个纳税户调查,交纳所得税中估计动用生产资金的占l/3强,即在交税后生产和营业受到了影响。总的来看,商业资金下降大于工业,跌去1/3(33.96);工业中重工业资金下降大于轻工业,其流动负债占资产的比重由86.84%增加到138.6%。从贷款情况看,私营工商业几乎已丧失还款能力和提供抵押品的能力。银行的短期贷款许多成为企业的长期流动资金,有的甚至被作为弥补亏欠之用。所以,l9535月李维汉到上海调查国家资本主义问题时,人民银行行长谢寿夫向他汇报说:“只要我们把银根一收紧,资本家就会跪倒在地”。

  与私营工商业的资金短绌相映照,在1952年度国家总决算的“各项税收类”中,仅工商各税即达69.18万亿元,超过了1951年各项税收总和的54.31万亿元。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1952年度“其他收入类”项下的收入显著增加,达50.17万亿元。有海外学者认为,“该项收入有可能部分缘于在‘五反’运动过程中所获得的巨额罚款”。上述资金变化的情况,反映了私营工商业维持生产和营业的能力从此日渐式微,一蹶不振。

  事实上,“五反”以后,私营工商业已不可能照旧生存下去了。从共产党干部的思想观念来看,当时的沈阳市长朱其文就毫不踌躇地提出:“五反”后,要根据私营工商业对国计民生的不同利害情况及其影响,准备打掉、打垮、打伤一批行业,诸如私营银行、金店、经纪人、代理店、运输业、铁器、电锯制材、土木建筑、油行、五金、电料、建筑器材、汽车修理、行商,等等。有的用补、退、罚的办法,使其不能继续营业;有的(如金店等)用法令禁止或限制其营业;有的用发展国营经济来挤掉。总之,国营和合作社经济要大举进军,替代掉私营工商业。党内的这种思想意识,同毛泽东在“五反”中重申“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密切相关的。这是l949年以来工商业政策的导向发生重大改变的一个标志性信号。接着,毛泽东便在19529月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了“中国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

  本文所述l949年至l952年中国私营工商界在政策摆动中变数莫测的生存状态,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侧面,大约可还原一部分历史真实。一般来说,依据政策实施的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是政府工作的常态。但政策严紧失据,令工商界元气大伤,一蹶不振,当引为教训。如果从根本上把握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关于中国“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各阶级之间的矛盾(例如劳资矛盾)及不同要求,是可以在发展生产力的“共同要求”上“获得调节”的论述,值得深刻反思的问题是,在中国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过程是否注定要以彻底消灭私人资本(即所谓“绝种”),或者要以取消市场经济的基础——私人所有制(包括个体经济)为代价?对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用自己的实践作出了回答: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国家切实保障中国民间资本和私营经济获得发展的便利,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里所体现的“请回私人资本”的历史主动性,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本文作者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二研究部研究员北京l00080)

  

    1. 论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私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1949—1951)
    2. 1953年税制改革及其对新中国公私关系发展趋势的影响
    3. 改革开放后中国劳资关系的形成与演进
    4. “五反”运动后劳资关系的国家调节
    5. 民主主义劳资关系之命运
    6. 劳资关系与社会转型--新中国成立前后上海的劳资关系变动
    7.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私营工商业的两次调整及其影响
    8. 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研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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