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长期主持中央财政经济工作,经历了党和国家财政经济工作领导机构的发展与变迁。系统考察陈云与中央财经工作领导机构的演变过程,可以从一个侧面再现新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展示陈云为新中国经济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同时也可以透视陈云跌宕起伏的政治生涯。
一、从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
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1944年3月,陈云由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转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这是陈云以主要精力从事领导财政经济工作的开始。陈云主持边区财经工作不到一年半的时间。1945年9月,他受命奔赴东北战场,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参加领导建立东北根据地的斗争。1948年6月后,陈云兼任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东北解放区的财政经济工作。陈云在主持边区财经工作和东北财经工作期间取得的突出成就及表现出来的卓越才能,得到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肯定与信任,为他后来主持中央财经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础。
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迅猛发展和新中国的即将成立,中共中央决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实行统一领导。1949年5月,陈云奉命到北平参加筹组并主持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工作。经过紧张的筹备,中财委组建完成。7月12日,陈云主持召开成立会议,在会上宣布,中财委由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与华北财经委员会合并组成,陈云任主任,薄一波任副主任。[①]中财委设6局1处:计划局、人事局、技术局、私营企业事务局、合作事业管理局、外资企业管理局和秘书处。下属13个处、行、署、部、会:中央财政处、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海关总署、中央商业处、中央铁道部、中央交通处、中央燃料处、中央金属处、中央纺织业处、中央工业处、中央农业处、中央林业处和中央水利委员会。由于此时中央人民政府尚未成立,故中财委先置于中央军委之下。
中财委自7月中旬实际开始办公后,主要做了三件工作:“其一,在财政上、物资上支援前线。其二,调拨收购物资,供应大城市(首先是上海,其次为津汉),力求物价涨度不过猛过快。其三,物色干部,找租房屋,筹备财委本身及各部机构的建立。”[②]这些工作为建立新中国的经济制度,为此后稳定物价、统一财经、恢复国民经济奠定了重要基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10月19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陈云被任命为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马寅初为副主任。从此,年仅44岁的陈云挑起了主持新中国财政经济工作的重担。10月21日上午,陈云在“九爷府”主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③]成立大会。会上,陈云报告当前财经概况及以后工作,提出所属各部机构应迅速成立并制定各部组织条例。当日下午,陈云出席政务院扩大会议,报告上午中财委成立情况。[④]
陈云主持中财委工作后,在实现全国财政经济统一、迅速稳定金融物价以结束国民党政权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恢复国民经济、安定人民生活等一系列严重和困难的斗争中,在对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的重大决策中,在有步骤地开展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特别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复杂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在制定和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的开创性工作中,他创造性地贯彻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许多正确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重大措施,作出了突出贡献。陈云在领导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卓越才能,为毛泽东所赞扬,为全党所钦佩。
经济恢复时期结束后,为分担中财委日益繁重的领导任务,1953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中财委指导的20个部分成五个方面:(一)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和纺织工业部等八个工业部,划归国家计委主席高岗领导。(二)铁道部、邮电部和交通部,划归政务院副总理邓小平领导。(三)农业部、林业部和水利部,划归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领导。(四)劳动部划归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饶漱石领导。(五)财政部、粮食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和人民银行,仍由中财委主任陈云领导。[⑤]五个方面的工作,对外都用中财委的名义,但每个方面的工作是相对独立的,带共同性的问题举行联席会议解决,当时大家把它称为“五口通商”。[⑥]这种经济管理体制,在当时的条件下,对加强经济工作各方面的统一协调,提高决策和办事效率,显示过它的优点,对于迅速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起过重要作用。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中财委结束,所属各部由国务院直接领导。陈云在国务院副总理中排在第一位,仍然主管全国经济工作。
二、从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到中央财经小组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进行,我国逐步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对于集中当时有限的资金、物力和技术力量,解决全国性的最紧迫的问题,并保证重点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的中央集权过多和国家对地方、企业管得太死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
为加强对经济工作和改进体制工作的统一领导,1957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的通知》。《通知》说:经济工作五人小组由陈云、李富春、薄一波、李先念、黄克诚组成;陈云任组长;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统一领导全国的经济工作。[⑦]
陈云在担任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组长期间,主要精力放在改进经济管理体制上。在他主持下,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和听取各方意见,最后形成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这三个文件总的精神是把一部分工业、商业和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行政机关和厂矿企业,以便进一步发挥地方和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完成国家的统一计划。其主要内容是:(一)把一部分中央各部直接管理的企业下放给省、直辖市、自治区管理,把一部分中央各商业部门所属的加工企业移交给地方商业部门直接管理。(二)扩大省、直辖市、自治区在物资分配方面的权限,对当地的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和地方商业机构分配到的物资,在保证各企业完成国家计划的条件下,有权进行数量、品种和使用时间方面的调剂。(三)下放地方管理的中央工业企业和中央各商业部门的企业(粮食、外贸的外销部分除外),其全部利润在地方和中央之间实行二八分成,全部利润的20%归地方所得。(四)商业价格实行分级管理,第三类物资的价格和由地方确定为本地统一收购的物资的价格由地方政府管理,次要市场和次要商品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中央各商业部门规定的订价原则自行订价。(五)实行外汇分成。(六)适当扩大企业的管理权限,国家给工业企业下达的指令性指标由原来的12个减为4个,即:主要产品产量、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利润。企业与国家实行利润分成。国家给商业企业只下达收购计划、销售计划、职工总数、利润4个指标,同时允许地方在执行商业收购计划和销售计划时有总额5%上下的机动幅度。[⑧]这次改进经济管理体制,是在工业、商业和财政三个主要方面处理中央同地方和企业的关系、解决中央集权过多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为20年后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
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后,毛泽东多次批评反冒进,说国务院财经部门只拿成品,不让中央政治局参加设计,实际上是封锁,是搞分散主义。为此,陈云一再进行检讨。此后,毛泽东直接抓经济工作,改变了财经工作的决策程序。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通知》。中央财经小组由12人组成,陈云为组长,李富春、薄一波、谭震林为副组长,李先念、黄克诚、邓子恢、聂荣臻、李雪峰、贾拓夫、王鹤寿、赵尔陆为组员。《通知》规定:“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它们直接做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和党中央一同有检查之权。”[⑨]根据上述精神成立的中央财经小组,与此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中财委不同,它已经不再是根据中央决策统一领导国家经济工作的机关,而是变为了一个咨询机构。即使是这样一个小组,后来活动也日益减少,乃至无形中不再发挥作用。
尽管如此,陈云仍领导中央财经小组做了一些工作,提出或采取了许多意见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跃进”运动造成的损失。1959年4月,陈云在给中央财经小组各同志的信中,就缓和市场紧张状态问题提出五项切实措施:(一)粮食要省吃俭用;(二)组织猪、鸡、鸭、蛋、鱼的供应;(三)要专门安排一下日用必需品的生产;(四)压缩购买力,认真精减多招收的工人;(五)要优先安排供应市场物资所需要的运输力量,特别是要安排好短途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力。[⑩]上述主张,都是解决或缓解“大跃进”运动带来的困难局面的有效办法,得到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肯定与重视,实施后取得了较好效果。
鉴于1959年钢产量1650万吨的高指标难以完成,中共中央书记处在4月29日和30日的会议上,责成陈云领导的中央财经小组研究,将钢铁指标分为可靠的指标和争取的指标,并按可靠的钢材指标进行分配,以便安排基本建设项目和工业生产。接受任务后,从5月3日起,在陈云主持下,中央财经小组听取冶金部6次汇报,集中讨论一次。经过上下左右各方面的比较研究,陈云最后提出落实钢铁指标的意见是,钢材的可靠指标拟定为900万吨,钢的生产指标拟定为1300万吨。[11]6月13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接受了陈云的意见。实际生产的结果表明,陈云经过调查研究后确定的钢铁指标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假如不是按照陈云同志的意见降到1300万吨,还搞1500万吨甚至更多,势必造成更严重的后果。”[12]
为使国民经济转到综合平衡和按比例发展的轨道上来,使市场紧张状态得到改变,陈云除提出上面五项办法和降低钢铁指标外,还提出在物资紧缺的状况下必须控制和压缩基建规模。1959年5月23日,陈云在中央财经小组汇报会上说,分配钢材“原则是保生产、削基建。”“最合理地使用现有钢材,照顾到生产、基建关键性的项目。生产、基建有矛盾时应服从生产。”5月24日,陈云又在致李富春并转中央财经小组各同志的信中写道:“对于钢材分配的意见,我认为基本建设的250万吨再不能增加了。” [13]控制基建投资数量,可以促进各部各地下决心削减基建项目,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三、重新设立中央财经小组
1962年2月西楼会议后,为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共中央决定重新设立中央财经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特别是国民经济调整工作。
鉴于陈云长期领导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显著成就,特别是为有效克服当时国民经济遭受的严重困难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刘少奇和周恩来都主张由陈云担任新设立的中央财经小组的组长。据邓力群回忆:“少奇同志和周总理都主张要陈云同志当组长。陈云同志一再推辞,说他身体不好,当组长不合适,可以当成员,他有意见可以提,他也相信,财经小组的同志会认真考虑他的意见。这样就确定富春同志当财经小组的组长,周总理、陈云同志都是小组的成员。后来在讨论批转陈云同志的讲话[14]时,少奇同志说,有同志(指邓力群——引者注)向他建议,让陈云同志来当组长,富春同志当副组长,是不是再议一下。富春同志讲,陈云同志当组长最合适,他自己当陈云同志的助手。会议就这样决定了。当时陈云同志不在场,他知道后还是推让。少奇同志说,大家都同意你当,你就当,就我个人来说,全力支持你,支持到底。”[15]
1962年3月16日,刘少奇、周恩来和邓小平飞赴武汉,向正在那里的毛泽东汇报此前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通过由陈云担任中央财经小组组长等问题。毛泽东同意会议的决定。[16]4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中央的通知:“中央财经小组由陈云同志为组长,李富春、李先念同志为副组长,周恩来、谭震林、薄一波、罗瑞卿、程子华、谷牧、姚依林、薛暮桥等同志为组员。”[17]新设立的中央财经小组恢复了1957年1月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和建国初期中财委的职能,成为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大政方针的最高决策机构。
中央财经小组重新设立后,面临的最急迫的任务是调整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在3月7日和8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小组第一次会议上,陈云提出1962年的年度计划需要有一个相当大的调整,重新安排。他说:“要准备对重工业、基本建设的指标‘伤筋动骨’。重点是‘伤筋动骨’这四个字。要痛痛快快地下来,不要拒绝‘伤筋动骨’。现在,再不能犹豫了。”[18]按照不怕“伤筋动骨”的精神,中央财经小组确定:1962年的绝大多数重工业生产指标比原计划分别降低5%到20%。其中,煤产量从2.5亿多吨降为2.39亿吨;钢产量从750万吨降为600万吨;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从59.5亿元降至46亿元。[19]这些措施缓和了财政、物质供应紧张的状况,加快了扭转经济比例失调的步伐,为国民经济走出困境打下了可靠基础。
中央财经小组的重新设立,是西楼会议后对国民经济实行“伤筋动骨”大幅度调整的组织保证。陈云重任组长后,在毛泽东支持下,同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一道,部署和领导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工作,为克服“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带来的消极后果,采取了一系列正确政策和果断措施,在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奋发努力下,使国民经济以农业增产为先导,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有效地得到恢复并重新出现欣欣向荣的景象。陈云在这个历史阶段的突出贡献,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公认的。
1962年夏,面对广大农村严重的经济困难情况,陈云提出必须调动农民生产自救的积极性,尽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并肯定了安徽等省部分地区采取的包产到户的做法,认为“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办法”[20]。但此事关系重大,对这一建议毛泽东可能不会接受,究竟是提出来还是不提,确实是个大难题。很多人劝他不要急于提出,陈云义正词严地说:“不能患得患失。我担负全国经济工作的领导任务,要对党和人民负责。遇到大事,既然看准了,找到了办法,就要尽快提。这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怎能延误时机。”[21]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陈云同中央常委商量后,毅然向毛泽东提出了分田到户的建议。他提出后,据陈云秘书周太和回忆:“当时,毛泽东同志未表示意见。第二天早晨,毛泽东同志很生气,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农村集体经济,解散人民公社,是中国式的修正主义,是走哪一条道路的问题。”[22]后来在北戴河会议上,陈云又受到毛泽东不点名批判。历史证明,陈云的意见是正确的。
自1962年北戴河会议和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陈云因支持包产到户、主张分田到户而受到不点名批判后,实际上就离开了中央最高决策层,停止了他中央财经小组组长的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陈云因1962年的所谓“右倾错误”多次受到批判,刘少奇在1966年10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也不得不对支持陈云的报告和推荐陈云担任中央财经小组组长的事情做出检讨。他写道:“由于我当时过分信任陈云同志,并且偏听他的意见,在思想上同他有共同性,所以我向中央和毛主席推荐陈云同志作中央财经小组的组长。毛主席此时不在北京,我和中央其他几位同志到毛主席那里汇报了北京讨论的一些情况,并把已经拟好的中央批发陈云同志的讲话的文件送请毛主席批发。我后来才知道毛主席是根本不赞成我们对当时的形势估计和某些做法的。”[23]
在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上,谢富治攻击陈云说:“刘少奇抬出陈云搞经济小组,收拾‘残局’,就是搞修正主义。主席没赞成陈云同志出来。”[24]在1970年9月九届二中全会华东组揭批陈伯达的大组会上,张春桥一伙对陈云进行了围攻。当陈云谈到1962年西楼会议后中央转发了他的报告时,张春桥打断他的话说:“陈云同志,请你出山,也是陈伯达给刘少奇打的电话。那是刘少奇‘主张’同意你的意见。”徐景贤质问陈云:“1962年阶级敌人向我们猖狂进攻时,陈伯达请你出山收拾‘残局’,请你‘恢复元气’,说明他和你的思想是一致的。”[25]
1972年4月,陈云结束在江西蹲点的生活回到北京。此后不久即参加国务院业务组,协助周恩来考虑经济特别是外贸方面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问题。[26]此时距1962年北戴河会议后实际停止他中央财经小组组长的工作,并离开实际工作岗位,已整整过去了10年的时间。1973年8月,陈云在中共十大上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但依然被排除在中央最高决策层外。他的主要工作仍是协助周恩来抓对外贸易工作。1975年初,陈云在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的工作范围不再限于协助指导对外贸易工作,但仍未回到中共中央最高决策层。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四、从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到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
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重新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副主席,成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党和国家的主要决策人之一,并再次担起了主持中央财经工作的重任。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国民经济一方面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另一方面又存在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面对这种状况,如不下决心进行调整,整个国民经济便不可能健康发展,许多问题还会继续恶化,甚至将导致新的大起大落。
1979年3月14日,陈云、李先念联名致信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国民经济的主张。他们首先建议:“在国务院下设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财经工作中的大事的决策机关。” 信中提出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的12人名单:陈云、李先念、姚依林、余秋里、王震、谷牧、薄一波、王任重、陈国栋、康世恩、张劲夫、金明。以陈云为主任,李先念为副主任,姚依林为秘书长。建议陈云当主任的,是“先念、小平”。[27]信的第二部分,针对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提出用两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任务。
这封信引起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3月21日至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确定了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同时决定成立财政经济委员会,“由陈云、李先念两同志挂帅,统一管理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和目前的调整工作”[28]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正式设立,是由7月1日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29]决定的。但财经委员会的工作实际上从3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后就开始了。这是因为1979年开始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十分繁重而紧迫、必须立刻开始工作的缘故。
陈云担任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后,以主要精力主持了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经过调整,国民经济虚假膨胀和盲目发展的情况有所改变,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开始改善,农业、轻工业发展加快,与重工业的比例关系走向协调,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趋于合理。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对国民经济调整问题“全党认识很不一致,也很不深刻,所以执行得很不得力”。[30]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专门讨论经济形势和经济调整问题。陈云在开幕会上的讲话中尖锐地批评了“左”的错误,力主继续进行经济调整。他指出:开国以来经济建设方面的主要错误是“左”的错误。关于调整问题,陈云透辟地指出:调整意味着某些方面的后退,而且要退够。这次调整不是耽误,如不调整才会造成大的耽误。我们这次调整是清醒的健康的调整,我们会站稳脚跟,继续稳步前进。[31]陈云的意见得到邓小平的赞成和支持。他说:“我完全同意陈云同志的讲话。这个讲话在一系列问题上正确地总结了我国三十一年来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是我们今后长期的指导方针。”[32]按照陈云和邓小平的一致意见,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决定:从1981年起对国民经济进行进一步调整。由于中央态度坚决,意见统一,1981年的调整工作进行得十分得力。到年底,农、轻、重的比例基本趋于合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有了很大改善,财政收支做到了平衡,物价也恢复稳定,国民经济逐步走上稳步发展的健康轨道,为后来的全面改革和经济腾飞创造了稳定而宽松的有利环境。
国民经济调整期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干部队伍年轻化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必须努力吸收那些能够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而又年富力强的同志,参加领导工作。这不仅是为了适应现代化事业的繁重工作的需要,而且是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连续性,保证党的集体领导的长期稳定性的需要。”[33]在这次会议上,陈云就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问题作了重要讲话。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政治局常委听取五中全会各组召集人汇报时,陈云提出,国务院财经委员会与国家计委工作重复、“财委还要不要”的问题不在这个会上议了。他认为:国家计委的主要缺点是只管工业,只要加强了计委的工作,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就可以取消。会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于3月17日决定:成立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赵紫阳任组长,余秋里、方毅、万里、姚依林、谷牧为小组成员;撤销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34]此后,经济工作即由赵紫阳主持。
国务院财经委员会撤销后,陈云肩上的担子轻了一些,但他仍以很大的精力指导并支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工作,研究财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自己长期领导经济工作的丰富经验,提出许多影响深远的重要思想。如他特别指出,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是一种好现象,同时指出国家干预也是必要的。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没有集中是不行的,只有搞好宏观控制,才有利于微观搞活,做到活而不乱。否则就会乱套,也不利于改革。他还指出,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但由于改革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广大干部还很不熟悉,在进行中还会出现一些难以预见的问题。因此,必须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经验。这些重要思想,对国务院财经委员会之后的财经工作继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①]《陈云年谱(1905—1995)》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569页。
[②]《陈云文集》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2页。
[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原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基础上组成,仍简称中财委。
[④]参见《陈云年谱(1905—1995)》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3、4页。
[⑤]《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78页。
[⑥]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⑦]《陈云年谱(1905—1995)》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61页。
[⑧]《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7—104页。
[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68—269页。
[⑩]《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5—127页。
[11]参见《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9—130页。
[12]邓力群:《向陈云同志学习做经济工作》,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17页。
[13]《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60、261、263页。
[14]指陈云1962年2月26日在国务院各部委党组成员会议上作的《目前财政经济的情况和克服困难的若干办法》的报告。
[15]邓力群:《向陈云同志学习做经济工作》,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6页。
[16]参见《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16页。
[17]转引自《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311页。
[18]《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0页。
[19]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745页.
[20]周太和《陈云同志四下农村调查的前后》,见《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68页。
[21]转引自《陈云和他的事业》(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2—43页。
[22]周太和《陈云同志四下农村调查的前后》,见《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68—169页。
[23]转引自《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360页。
[24]《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第148页。
[25]转引自《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391页。
[26]《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第171页。
[27]转引自《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56页。
[2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2页。
[29]这次会议又增加方毅为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员。
[3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4页。
[31]参见《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1、282页。
[3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4页。
[33]《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05—406页。
[34]转引自《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