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吴邦国出席会议
8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韩启德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他说,今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加注重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新进展;重点领域改革迈出新步伐;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张平在报告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后表示,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足抗灾救灾,努力夺取农业丰收;二是着力扩大居民消费,保持内需稳定增长;三是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四是下更大力气抓好节能减排,确保实现目标任务;五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力促发展方式转变;六是大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七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八是把更多的公共资源投向民生,不断改善居民生活。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作了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他说,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1-7月,全国财政收入51132.97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25.7%,完成预算的69.2%;全国财政支出39622.23亿元,同比增长16.9%,完成预算的46.9%。
谢旭人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一是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二是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深化财税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谢旭人在指出今年以来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后说,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切实抓好财政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会议听取了张平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较好地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工作,采取了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油市场调控,加强粮食法制建设等一系列措施。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连续6年增产,2009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616亿斤,比2003年增产2002亿斤,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5%以上。
在报告中,张平还列举了我国保障粮食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主要是:粮食产需缺口扩大,水土资源约束增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种粮比较收益长期偏低等。张平说,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和淡水等粮食生产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及相关产业支撑,促进现代粮食流通和加工产业发展,加强和改善粮食市场调控,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和推进粮食立法等,从而加强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报告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情况。她说,2003年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清洁生产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努力推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清洁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这次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推进清洁生产的认识和职责不到位,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的责任不落实,引导清洁生产实施的政策机制有待健全。报告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贯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能分工,落实部门职责和政策措施;强化技术进步对清洁生产的支撑作用;修改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法。
会议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法国、塞尔维亚、瑞士三国并出席第三次世界议长大会情况的书面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报告了拟提请表决的法律草案修改意见和审议结果。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关于修改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将交付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华建敏、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