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论述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最明显标志是生产力发展。只有人人都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达到共同富裕,才能够更好地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关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论述,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在邓小平文选,特别是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所收录的多篇重要文献中都涉及了这个重要问题,作出了深刻的论述。在改革开放之初,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问题曾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系到解放思想、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关系到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30年以后的今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之初,面对着十年文革极左路线所造成的严峻局面,面对着多年以来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的迷误,怎样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一度成为摆在干部群众面前的突出问题。长期以来“左”的思想影响,特别是四人帮所散布的极左观点,亟待加以清除。在改革开放之初,肃清在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问题上的“左”的东西,对于解放思想、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曾经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时,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需要从理论上深刻阐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问题。
邓小平指出,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首先要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他旗帜鲜明地指出,贫穷的社会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只有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才有优越性,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他为人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没有优越性可言,因为那根本就不是社会主义;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是富裕的社会主义,必须是经济发展快、人民生活好、国家强盛的社会主义,只有这样的社会主义才真正具有优越性。
邓小平还指出,我们所建设的富裕的社会主义,必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之一,就在于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共产党人和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所要最终实现的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邓小平反复强调:“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同时,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他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生产力没有得到发展的情况下,搞平均主义、大锅饭,只能是普遍贫穷。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此就要实行相应的经济政策,调动人们发展生产、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离开这样一个前提脱离实际地搞平均主义,结果不仅不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就连富裕也不能够实现。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富起来,就要实行“使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就要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明显标志
怎样才能够建设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呢?那就是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主要应该体现在能够比资本主义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在人类历史上,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代替一种旧的社会制度,归根结底,是因为旧的社会制度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新的社会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总结我国1957年以后直至文革时期的经验教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忽视、背离了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邓小平指出: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的就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的。”①
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邓小平指出,“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