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法工作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承担着巩固和保障新生人民政权的职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下属的政治法律委员会是新中国政法工作的实际领导与执行机构,协助政务院指导和联系政法部门,推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步入正轨。从政治法律委员会的职权设定到具体运行等诸多方面,周恩来都付出了巨大心血和精力,推动了政法队伍的革命化和政法工作的规范化,体现了坚持党管政法、坚持人民政法、重视政法人才培养、重视政法制度建设、联系实际立法等鲜明特征,为新中国政法工作的有序展开,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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