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都裕华纱厂为样本的考察
摘要:得益于政治和经济地位的提升,基层工人群体成为新中国成立前后婚姻激变较为显著的群体之一,主要表现在未婚男性工人婚姻机会大幅上扬、未婚女工群体婚姻自主程度有所增强、已婚工人夫妻平等的有限改善以及工人家属的社会活动逐渐增加四个方面。应该说,相比较而言,新中国成立后,以男工为代表的原有社会结构中的中下层男性是婚姻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的可能性较大,包括女工和工人家属在内的女性是有限受益群体。工人群体婚姻状况的变化,折射出工人整体社会地位的抬升;而被忽视的女工和工人家属群体的社会化人格转型,也许是中国妇女解放最深沉持久且不可逆转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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