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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后浙江省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考察
发布时间: 2018-04-27    作者:饶泰勇 游海华    来源:国史网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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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4月渡江战役开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席卷江南、华南,解放并接管了南京、杭州、南昌、上海、长沙、福州、广州等中心城市。到1949年底,除一些沿海岛屿和边疆少数地区外,长江以南绝大部分地区都已解放。作为原国民党统治核心区域的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如何迅速并有效加以接管、建立新政权、恢复社会秩序,是一道亟须破解的难题。干部队伍建设则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干部队伍建设研究,目前学界有的从宏观立论(如刘维芳:《新中国建立初期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经验》,《当代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2期;王先俊:《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等等。),有的从教育、培养与选拔等角度加以考察(如王众:《新中国建立初期山东省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6期;王先俊:《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1期;等等。),有的则从基层干部、工人干部、农村干部等具体方面进行论述(如黄利新:《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城区基层政权干部队伍建设》,《中共党史研究》2012年第1期;李葳:《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工人干部的培养与提拔》,《当代中国史研究》2013年第3期;石武英:《1949~1952年湖北省农村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探析》,《当代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6期;等等。),但专题探讨新中国成立初期浙江省干部队伍建设的研究尚付阙如。基于此,本文以浙江省档案资料为主,兼及亲历者的回忆录和报刊等文献,拟从新中国成立前后浙江省情、干部队伍概况、干部队伍建设举措、成效和作用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以进一步深化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浙江省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权建立史的研究。 

  一、新中国成立前后浙江省情及干部队伍概况 

  解放之初,浙江省的国民党统治机构虽已不复存在,但作为国民党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地,浙江是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核心区域,旧势力在基层仍有相当影响,加之国民党在败退时有组织、有计划地布置了大批潜伏人员,这些潜伏人员以各种身份从事破坏活动,甚至公开组织武装对抗。“全省武装股匪约三万余人,连同其散布党政人员共约五万人左右”,或“分散小股活动专打击我工作人员”,或“威胁群众离间南北干部关系”,或“抢劫公家物资及来往客商,破坏铁路桥梁交通要道,并破坏我之征粮”,更有甚者“集中向我进攻”,还一度包围开化县城,攻入于潜县城。[1]另外,沿海尚有众多岛屿还在国民党控制之下。浙江仍然是军事斗争的前沿阵地。 

  与此同时,受战争影响,浙江市场萧条,经济低迷,众多工厂处于歇业半歇业状态。尽管浙江有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等十余个人口在3万以上的工商业城市,其中杭州还是当时中国较大的中心城市,但是这些“城市一般是商业性的消费城市,工业基础很微弱”,全省“除了农村手工业工人外只有五十万人,而近代产业工人不到十万”。而且,这些城市的工业对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依赖性极强,农村经济亦由于“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与农村封建势力互相结合,互相渗透,因而使得在城乡经济关系、阶级剥削关系、生产方式上均发生了错综复杂的情况”。[1](p.163) 

  因此,刚刚解放的浙江接管城市和建立政权的任务更加艰巨。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后,浙江军区、中共浙江省委(以下简称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一边继续解放全省未解放之地,一边开展新解放区的政权建设工作。5月7日,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杭州市军管会)正式成立;2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成立;30日,杭州市下设的8个区人民政府全部成立。浙江省共设立3个省辖市(杭州、宁波、温州)、10个专区(嘉兴、宁波、衢州、建德、温州、台州、丽水、金华、临安、绍兴)、6个专区辖市(嘉兴、湖州、衢州、金华、兰溪、绍兴)以及部分县、县辖区、乡镇等,各级政权机构纷纷建立。然而,由于以上各级政权机构都是初步建立,政权组织尚不完备,干部调配还不到位。中国共产党解放杭州时,参与接管杭州的干部仅400余人,与接管济南的8000余人相比,仅为1/20,[2]其工作难度不言而喻。时任浙江省委书记、浙江军区政委、杭州市军管会主任的谭震林曾感叹:“工作上感到措手不及”,“首先碰到的困难是干部太少”[2];“过江后敌人跑了,我们很快进了城,因此我们的工作是被迫的、被动的,锣鼓不齐”[3]。浙江省委认为,干部“如不迅即培养,各项工作将无法开展,联系发动广大群众更为困难”[1](p.17)。尽管陆陆续续调配干部,到6月中旬左右,全省也只配齐9583名干部(9583名接管干部中,浙江本地干部789人,山东南下干部7533人,独立纵队(先遣纵队)1051人,第七兵团60人,其他150人。参见《浙江一个半月工作报告(1949年6月21日)》,浙江省档案馆:J23-1-3-4。),其中大部分参与城市接管,农村的基层干部则严重不足,全省“干部奇缺”[1](p.17)。 

  不仅干部奇缺,干部来源多元、短期内难以整合也是掣肘政权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接管干部有来自山东的南下干部,有来自根据地的干部,也有城市地下党干部,还有军队干部。这些干部之前组织上互不统属,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工作作风差异较大,“加以地区开展的快,组织上比较乱,工作比较忙。各方面尚未进一步整理,因此产生了不团结现象”[4]。 

  当时浙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第一,南下干部人数多,政治素质和觉悟比较高,但不了解地方情况,语言不通,文化水平不高,短时期内较难打开工作局面。一方面山东南下干部在整个接管干部中占比最大,1949年五六月间共有7533人,约占干部总数的79%,他们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水平不高,城市经验差”;另一方面南下干部具有在老解放区的学习、工作经验,政治觉悟较高,懂政策,纪律性也较强,这使得他们对本地干部在工作当中存在的“纪律性、组织性和处理问题的原则性较差”,“有些看不惯,不耐烦”。[5]第二,地方干部熟悉情况,文化水平高,但人数少,政治素质和觉悟相对不高。1949年5月初,地方干部共有789人,其中,参与杭州接管的有300多名地下党干部,不少人是中上层的干部,有“专家、教职员、政府机关的高级公务员、报社编辑等”,且“精通业务,熟悉地情”[2]。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对“南下同志文化水平不高,说话不大清楚,亦看不惯、不耐烦”,同时地方干部也存在“对政策不够了解,组织性、纪律性差,生活锻炼不够,建设经验很缺等”弱点。[1](pp.22~23)第三,部分军队干部思想有待纠正。如先遣纵队(独立纵队)和第七兵团派出的军队干部普遍存在一种“我们来地方上学习的,帮忙的”的思想。[4]此外,个别干部当中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思想腐化问题。 

  因此,对于刚刚建立政权的浙江省委而言,如何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熟悉地方情况的干部队伍,是建立并巩固浙江地方政权的关键。 

  二、增加干部数量:“培养村以上干部十万人” 

  对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浙江省委认为:“只有大批培养干部,才能逐步适应开辟工作的迫切需要”[6];“训练干部任务是新区工作发展的关键”[1](p.17)。时任省委书记的谭震林提出了具体目标:“我们要在浙江培养村以上干部十万人”。[2]为此,浙江省委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甄别使用旧职员 

  国民党政权留下来的旧职员,大多是基层职员,他们熟悉业务,其中不乏文化水平较高的知识分子和熟练的技术人员。对于这些旧职员,中共中央和华东局早有处理的指示和政策。194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做出指示,要求“除开十分不愿工作不愿受训者外,我们应采取留用一切有用人员的态度,决不可轻率地把他们开除赶走了事,而应细心地和他们讨论如何改造思想作风为人民服务及解决他们家庭困难的办法,以便能争取大批旧职员为我们政府工作”。[7]4月1日,华东局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及其他地区的城市接管经验做出了《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要求对于接管企业的原有人员(包括厂长、局长、监工、工程师及其他职员),除个别破坏分子必须逮捕处分外,应一律留用;国民党党政军机关人员中,“凡有一技之长,而无显著反动行为或严重恶劣者须经过集中训练审查改造后可以分别录用”。[8]据此,浙江省委要求各接管部门通过军代表了解被接管部门旧职员的情况,加强宣传教育,使旧职员认清是非、打消顾虑,并使其了解处置旧职员的方针、甄别录用的原则[8](p.69),要求接管部门依据政策精神及自身需要甄别录用旧职员。最初,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拟定了旧职员分类处置的原则,将旧职员分为“留用”、“洗刷”(即清除)、“暂留工作预备洗刷”三类。其中,留用者包括警士、警长、会计、缮写、电话、技术、司机等以及少数下级警务人员,如警佐、巡官和个别无特工背景的科员、督察员。依据该原则,杭州军管会公安部对原警察局“旧员警均暂行留用,令其维持交通指挥,以后再予分别处理”;对原国民党浙江省陆军监狱的65名旧职员、看守则“全部予以解散”。[9]5月29日,浙江省委在总结杭州部分部门接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出《关于接管中对旧机构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该指示将旧机构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官僚分子,一律清除出各级机构;第二类是经济、医学、机械工程、大企业工厂等方面的技术人才、专家、学者及专门管理人才,原则上都留用;第三类是杂务人员、苦力、工人等,原则上留用;所有原则上留用人员,都必须进行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然后甄别录用。[1](p.14)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则宽松得多,基本是完全“包下来”。据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的谭启龙回忆,对原国民党企业各部门的人员,除少数特务、反动分子、官僚分子外,大部分留用;对服务于原国民党政权政治组织的旧职员,大部分都按照政策进行了安置,“并逐步加以教育改造,使之为人民服务”。[6](pp.335~336)甄别使用旧职员,一方面缓解了干部奇缺的困境,另一方面从政治上、经济上解决了旧职员的出路和生存问题。 

  (二)创办各类干部学校和训练班,培训新干部 

  1949年5月17日,浙江省委“开始筹办八百至一千人的工人训练班,动员党员与积极进步工人参加训练”,由省委领导亲自授课。5月31日,浙江省委做出《关于培训干部的决定》,要求各地、市委“利用暑假大量吸收青年学生(初中毕业程度,要求审查政治纯洁)训练”,并明确规定“湖嘉、宁波、温州各训二千五至三千,金华、衢州、临海各训一千五至二千,云和、建德、临安各训五百至一千”;对原游击区的干部、党员、优秀游击队员加以短期(一个月)训练;同时,有计划的训练工人干部,组织业余轮训班或驻厂轮训班等。[1](p.17)同月,为培养银行、贸易、税收、会计等人才,浙江省委还计划“将杭市商高改为商业速成学校”,待当年学生毕业后即开始招生,培训1000名新干部。[10]6月,浙江省委、杭州市军管会先后创办了浙江省干部学校、杭州新闻学校、浙江财经干部学校、杭州青年干部学校、浙江人民警察学校5所省级干部学校,招收青年知识分子入学,加以培训。9月,成立中共浙江省委党训班,次年改为中共浙江省委初级党校。此外,省委直属各部门也纷纷创办训练班或干部学校,以培养本部门所需要的专业干部。这一时期的干部学校或训练班等大都是应急式的,旨在“解决新解放区急需补充干部的问题”[6];有的招收一两期学员后,即停办或改办(停办或改办的干部学校有:1949年8月底,杭州青年干部学校停办;9月,浙江财经干部学校第一期学员毕业后并入浙江省干部学校;杭州新闻学校举办一期后即停办;浙江人民警察学校于1950年1月改为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因此,1949年6月创办的5所干部学校后来只保留了浙江省干部学校和改名的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尽管如此,这些应急、短期的干部学校和训练班仍较大地满足了新政权对于培训干部的需求。 

  (三)军队派遣工作队参与地方建立政权工作 

  1949年6月中旬,浙江城市接管工作基本结束,在乡村建立政权成为全省工作的重点。浙江省委提出应“把工作重心和主要力量放到农村”,“七、八、九三个月工作中心,主要的是肃清土匪、散兵,建立革命秩序,实行生产救灾,合理负担,并结合民主反霸斗争”,要求各级党委除以必要力量掌握城市工作外,抽出大部分力量到农村去工作。[11]考虑到省内干部力量不足,尤其是缺乏具有武装斗争经验的干部,浙江省委与第七兵团党委于6月14日做出决定,抽调解放军干部指导帮助浙江省各新解放区工作。[1](p.27)7月初,当入浙解放军大部分离浙南下或西进后,潜伏的国民党武装力量趁机反扑,抽调的军事干部显得力不从心。为此,浙江省委和第七兵团党委再次做出抽调军队官兵组成工作队加强各地工作的决定。[3](pp.331,347)当月,第七兵团就抽调出4973名解放军官兵参加工作队。[1](p.54)9月,谭震林在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会议上强调军队工作队是农村工作主力军[1](p.79)的同时,又决定派35军参与剿匪和地方工作,要求35军各团及直属队各级政治干部只留正职,副职全部抽出到县区乡去担任工作。[1](p.113) 

  通过以上举措,到1950年3月,浙江省共吸收了1.7万余名青年知识分子干部,提拔了1.1万余名当地农民干部,留用旧职员6万余人,全省脱产干部已达5.5万余人。省委书记谭震林也自豪地说:“干部数量不足困难,已因大量培养新干部而基本解决”。[12] 

  三、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党的领导和对干部的继续教育 

  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干部数量,只是解决干部匮乏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如何更好地提高这些干部的素质,使其成为贯彻党的主张、开拓新解放区、巩固新政权的利剑。 

  (一)从组织上、思想上加强党的领导 

  在组织方面,浙江省委调整组织系统,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浙江省委成立后,相继结束了前杭州市委、浙东临委、浙南特委等组织的工作;同时,根据现实需要,将全省划分为3个省辖市及10个专区,并先后设立地委,地委之下设立了近70个县委。[1](p.33)县委归所属地(市)委领导,各地(市)委统归省委领导。1949年9月,浙江省委、浙江军区要求“剿匪部队应坚决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不允许有任何闹独立的行为”[1](p.63),谭震林在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会议中强调党委的“一元化领导”[1](p.76)。组织上的调整和一元化领导体制消解了南下干部与地方坚持地下斗争干部、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以及新旧干部之间的隔阂。 

  在思想方面,浙江省委强调团结的重要性,着手提高干部的团结意识。1949年5月,浙江省委举行会师大会,庆祝南下大军与坚持浙东、浙西游击战争及杭州地下斗争的同志们胜利会师。在会师大会上,谭震林指出:“南下大军与地方游击队的团结,南下干部与坚持浙江地下斗争干部的团结,是取得今后工作胜利的基本保证,一定要搞好”。[6](p.329)6月,浙江省委召开直属机关干部大会,欢迎坚持浙南敌后10余年艰苦斗争的前浙南地委的同志。与此同时,浙江省委还要求各级干部认真学习省委下达的组织调整、制度划一的系列文件。在这些文件中,浙江省委高度评价了地方党组织坚持敌后斗争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做到组织上、思想上、政策上的会师,保证全党团结一致,努力建设新浙江。 

  (二)加强对干部的继续教育 

  旧职员是干部继续教育的重要对象。城市接管工作基本结束后,谭震林和时任杭州市军管会副主任的汪道涵谈道:“集中训练旧人员是不能慢的”。[13]1949年7月25日,《浙江日报》发表社论写道:对于留用职员,共产党员必须“认真的帮助这批党外干部,帮助他们去提高自己改造自己,使他们逐步跟上我们”。[14]当月,杭州市专门成立在职干部学习委员会及留用人员机关学校,制订了“杭州市留用职员教育计划”,对留用职员进行教育改造。[8](pp.87~90)8月后,浙江省委对浙江省干部学校进行了大规模调整(这次调整是从1949年8月下旬浙江省干部学校第一期学员毕业后开始的,在组织机构上将原来的一部、二部合并为第一部,将原设在杭州铁路分局的训练班并入后转为第二部,将原浙江财经干部学校并入后设为第三部,另外新建了第四部。),将以培训新干部为主改为以旧职员和在职干部再教育为主。11月,第二期干部学校训练班正式开学,培训对象主要为旧职员,次年3月结业。[15]1951年2月该校改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浙江分校后,又接连举办了第三、第四、第五期训练班。除第四期外,均以旧职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前后共轮训旧职员12726人。[1](p.273) 

  坚持地下斗争的干部也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对象。从1949年9月至1950年4月,中共浙江省委初级党校共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为各游击队和城市地下党坚持地下斗争的干部、部分基层军队干部,包括县级干部32人、区级干部278人、乡级干部168人。培训内容主要有形势任务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整风和业务学习等。[15](p.9) 

  1950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全党全军整风运动的决定,浙江省委将土地改革(以下简称土改)教育和整风运动结合起来,大力推行干部的继续教育。6月9日,浙江省委规定所有参加土改的干部,事先都要经过训练。土改训练班的主要内容是:“首先进行形势学习。从形势学习中树立当家、生产、统战、遵纪、守法基本思想,稳定学习情绪,接着转入整风,主要克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随后土改学习,主要弄清新形势下土改与战争情况下土改的不同点及土改法中几个主要政策及八大纪律”。[1](pp.228~229)6月10日,省委举办了第一期土改训练班。8月上旬,各地县委相继举办干部训练班。10月,省、地、县各级训练任务全部完成,全省共训练土改干部3.6万余人。[16] 

  在职学习是干部继续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受各种环境的制约,干部不可能都参加脱产培训,在职学习显得尤为重要。1949年6月3日,浙江省委就干部的教育学习问题做出专门指示:要求各级干部“组织学委学习小组。除听报告,讨论报告外,必须有二小时的时间学习业务”;学习内容为政策、时事、城市通识等,并要求不同干部针对自身弱点进行针对性学习。[17]7月,谭震林在强调“加强学习制度,使之正规化”、“学习由党组领导,人事处负责”[1](p.49)的同时,带头从省委做起,亲自抓省委委员的学习[3](p.361)。在省委领导的带头示范之下,每天两小时的学习制度得以逐步落实,并成为1949年浙江省干部日常教育的主要方式。[8](p.101)实际上,在政权建立之初,干部在职教育贯穿始终,只是不同时期随形势变化而有所侧重。如1950年6月,省委在抽调干部参加土改教育的同时,规定其他干部“一律组织在职学习,由各级党委及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学习周期同样是3个月,学习内容也与抽调轮训的干部大致相同。[1](pp.203,205~206) 

  四、规范制度建设:建立办公和巡视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初,浙江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还制定了严格的制度规范,建立了集体领导和办公制度以及巡视制度,以保障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一)建立规范的集体领导和办公制度 

  1949年6月,浙江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建立集体领导和办公制度。[1](p.24)这不仅适应了执政的需要,还克服了以前战争环境下各自为政、办公散漫的某些弊端。 

  严格规范请示报告制度是规范办公制度的重要内容。1949年5月5日,《华东局关于深入城市政策教育的决定》指出:应严厉告诫全党全军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事前请示制度,必须立即纠正一切无纪律无政府现象,特别对政治宣传口号、对外政策、劳资关系问题、金融货币政策必须严格遵守事前请示制度。[8](p.42)浙江省委和杭州市军管会也频频加以要求和强调(1949年6~8月,浙江省委、杭州市军管会先后在《省委关于南下干部与坚持干部会师后处理团结问题的指示(1949年6月2日)》、《省委关于执行七、八、九三个月工作计划的决定(草案 1949年6月13日)》、《省委关于农村工作队的指示(1949年8月5日)》等多个文件中专门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参见中共浙江省委研究室、浙江省档案馆:《中共浙江省委文件选编(1949年5月~1952年12月)》,第23、26、53页。)。为此,1949年9月,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会议就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了专门讨论,并对此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如对各级公安组织,要求“县局以上之公安局,对该地同级党委、同级政府及上一级公安机关,应作定期的工作报告,兹规定半月一次简报,每月一次总结报告,除由于不可克服的原因外,不得藉口拖延或不报告”[1](pp.74,91)。10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规定报告制度的通令》,不仅对各级政府每月报告的种类、次数、送呈时间、字数、内容等做了要求,而且规定“综合报告必须由负责同志亲自动手,转报之报告,必须由负责人审查加章”。(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处:《法令汇编》第1集,1950年印,第302页。)随着各级政权组织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浙江省委对请示报告制度在基层的执行也做出具体的指示。如1950年1月,为迅速完成征粮任务,浙江省委指示“乡每日汇报一次交换意见,乡每一天一个简报至区,区每日一个简报到县,县二天一次简报到专区,严格报告请示制度”[1](p.145)。3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再次发布《关于贯彻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3日,谭震林在中共浙江省第二次代表会议上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坚决的现象提出批评,指出“自作主张不请示报告,擅自修改或不坚决执行上级指示,是运动自由发展陷于混乱的基本根源”,并将“加强纪律性”、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列入1950年党的重要工作任务。[1](pp.182~183) 

  (二)建立不定期的巡视制度 

  1949年5月,杭州刚刚解放,谭震林就要求相关负责人下基层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并每周向他汇报一次。[3](p.361)7月,浙江省委抽调省委委员杨思一和浙江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林乎加“率一巡视团去各地检查帮助指导群众运动及时发现问题”。[1](p.58)7月29日,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大会上,省人民政府主席谭震林提出:“要拿出大批干部组织工作团到各地去”,“一切农林、水利、交通等都要由政府机关及派出巡视团、工作团来推动进行,来组织、来检查”。[1](pp.48~49)8月5日,浙江省委指示:“各地委专署分区县委县府等负责同志,除留少数在机关掌握全盘领导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外,均应有计划的分到区乡去亲自掌握对工作队的领导,[从]典型的乡村吸收经验去指导工作推动全面,应研究和实行新的领导方法去作这一工作”。[1](p.53)此后一段时期内,省委“实际上经常只有三四个人在机关,大多数干部均在外面巡视帮助工作”。[1](p.171)不难看出,派遣巡视组、工作团前往一线进行巡视,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干部解决问题,是浙江省委的重要工作经验,也是对干部的有效监督举措之一。 

  五、浙江省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效及作用 

  干部是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实践者,是事业成功的关键和保障,因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8]。就浙江来说,1949年5月底,全省大概有1.3万余名干部,包括南下干部、本地坚持地下斗争的干部和军队工作队干部。随后,浙江省委通过创办各类干部学校和训练班培训新干部、甄别使用旧职员、继续吸收部分南下干部和军队工作队干部,到1949年底,全省干部总数增加到36398人,1950年12月为89209人,1952年底为115258人。[19]这11万余名干部无疑是浙江地方政权建立的关键和巩固的保障。 

  从浙江解放之初到1952年底,浙江新增干部10万人以上。对于新干部,浙江省委、省政府及下属各级机关不仅从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加强对其领导,从学校教育、继续教育上提升其综合素质,并将教育与土改、整风运动等结合起来,建立规范的办公制度和不定期的巡视制度,锻炼其实践能力。干部教育和建设是有相当成效的。比如干部会师后的团结问题大体上得到了解决。1949年底,谭震林说:“各级党的领导亦有了某些改善,从省委以下自我批评作风已经开始形成”,“干部的积极性、政治水平也大大提高了,克服了畏缩退却、害怕敌人、临时观点、悲观情绪、甚至想开小差回山东等等右倾思想”[1](p.130)。1950年春,他又说:各方干部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如南下干部对浙江的省情乃至方言都逐步熟悉起来,与当地干部的团结问题也基本上得到解决;普通干部的思想作风、政策水平都有较大的提高,逐步积累了在浙江地区发动群众运动的基本经验;当地干部也进步较快。[1](p.162)谭震林在后来回顾其在浙江三年的工作时说:“虽然浙江的干部来自四面八方,各有山头,各有一套作风,而在三年中始终是团结的”。[6](p.332)对旧职员教育改造工作亦成绩不菲,仅浙江省干部学校就轮训了约1.3万余名旧职员,占学员总数的60%,而且这些经过轮训的旧职员“百分之九十以上均能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一般的工作态度较前进步,在留用人员中部分能起带头作用,并能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1](pp.273~274)。 

  正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得力和干部们的努力工作,浙江各地各级新政权迅速建立,各项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社会新秩序逐渐稳固。1949年底,在城市,“完成了接管工作,保证未乱,迅速建立了革命秩序,维持恢复并个别发展了生产,组织了十余万工人,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农村,歼灭土匪、特务5万余人,改变了浙江解放初“广大农村为匪特盘踞的形势”;反霸、减租等社会改革运动在全省农村范围内开展,基层的封建恶霸势力受到重大打击,保甲制度被完全摧毁,新政权初步建立,各级农协和群众组织普遍建立。[1](p.162)1950年9月,全省共建立5367个乡人民政府,基本上完成划乡建乡工作。[19](p.49)10月,浙江省农村剿匪、反霸、农业税征收、生产、减租、组织发展六大任务取得重大胜利[6](p.345)。1951年3月,全省基本上完成了土改的任务,此外还开展了抗美援朝运动、镇压反革命分子等巩固政权和恢复、发展生产的工作。 

  浙江省委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增加干部数量、提高干部素质和规范制度建设,打造了一支听党指挥、规模庞大、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不仅迅速实现了全省接管,构建了各级政权,而且完成了农村工作的六大任务和土改,巩固了新政权,稳定了社会经济秩序,为沿海岛屿的解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 参 引 文 献 ] 

  [1]《中共浙江省委文件选编(1949年5月~1952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研究室、浙江省档案馆2011年编印,第55~56页。 

  [2]《谭震林在杭州市军管会成立会上的报告(记录稿 1949年5月7日)》,浙江省档案馆:J23-1-1-1。 

  [3]金冶主编:《回忆谭震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44页。 

  [4]《浙江一个半月工作报告(1949年6月21日)》,浙江省档案馆:J23-1-3-4。 

  [5]《中共浙江省委文件选编(1949年5月~1952年12月)》,第22、34页;《浙江一个半月工作报告(1949年6月21日)》,浙江省档案馆:J23-1-3-4。 

  [6]《谭启龙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337页。 

  [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193页。 

  [8]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城市的接管与社会改造·浙江(杭州)卷》,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第35~36页。 

  [9]《五月份公安工作简要总结及六七八三月工作纲要(1949年5月28日)》,浙江省档案馆:J23-1-9-9。 

  [10]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浙江卷》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54页。 

  [11]《中共浙江省委文件选编(1949年5月~1952年12月)》,第25页;金冶主编:《回忆谭震林》,第331、347页。 

  [12]《中共浙江省委文件选编(1949年5月~1952年12月)》,第162、168、171、180页;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城市的接管与社会改造·浙江(杭州)卷》,第433页。 

  [13]谭震林、汪道涵:《浙江省汇报》,浙江省档案馆:J23-1-9-24。 

  [14]《加强留用职员的改造与教育》,《浙江日报》1949年7月25日。 

  [15]包松竹:《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校史(1949~1999)》,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16]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当代浙江研究所:《当代浙江简史(1949~1998)》,当代中国出版社2000年版,第61页;包松竹:《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校史(1949~1999)》,第9页;《中共浙江省委文件选编(1949年5月~1952年12月)》,第275页。 

  [17]浙江省委:《关于干部思想、学习问题的意见(1949年6月3日)》,浙江省档案馆:J23-1-1-11。 

  [1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48页。 

  [19]《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9页。 

  [作者简介]饶泰勇,硕士研究生,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10018;游海华,教授,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10018。 

  *本文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解放前后浙江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起义投诚资料整理与研究”(18NDJC191YB)的中期研究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郑珺、周进]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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