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历来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积极力量。为人类作出应有贡献,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早就作出的庄严承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早在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就在会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它简洁、清楚地概括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提倡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和平共处,为解决周边问题、处理大国与小国关系,提供了现实可行的方法。五项原则还强调平等,承认世界的多样性,追求“和而不同”,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体现了当代国际关系中的民主精神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因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经提出,便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接受,成为处理不同社会和政治制度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中国在处理同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国家的关系时,一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同世界上许多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合作关系。例如:在亚洲,中国与缅甸、尼泊尔、巴基斯坦、阿富汗、蒙古等国成功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同印尼解决了关于华侨双重国籍问题,树立了和平的形象,成为巩固地区和平、加强亚洲各国团结的典范。据统计,到1976年已有90多个国家在同我国共同发表的文件中确认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此基础上同我国建交的国家达100多个。
与此同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还跨越了意识形态的鸿沟,赢得了西方国家的认可。20世纪50年代,芬兰、丹麦、瑞典、法国、比利时等国就在有关文件中引入了这一原则。70年代后,日本、英国、荷兰、联邦德国、澳大利亚、美国先后接受了这个原则,并写入与中国签订的友好条约或联合声明中。50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被写入160多份国际文件。两个国家间签订的原则协议,几乎被世界各国所接受,这在国际关系史上是非常罕见的。
从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始,中国领导人的外交思想一脉相承,总是站在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根本、长远的立场上。例如对外援助。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自己很困难的情况下,向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一些新独立的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援助项目,以惠及民生为重,建医院、学校、公路,还向许多贫困国家派出了大批医疗队。据统计,中国对外援助的方式主要有8种,即成套项目、一般物资、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援外医疗队、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援外志愿者和债务减免。其中,成套项目是中国最主要的对外援助方式,它是指中国通过提供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等援助资金帮助受援国建设生产和民用领域的工程项目。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2000多个与当地民众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成套项目,涉及工业、农业、文教、卫生、通讯、电力、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
中国从1953年开始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目前,每年在华培训发展中国家人员约1万名左右。此外,中国还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为受援国就地培训了大量管理和技术人员。1963年,中国向阿尔及利亚派出第一支医疗队。截至目前,中国已向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的69个国家派遣了援外医疗队。援外医疗队是指中国向受援国派出医务人员团队,并无偿提供部分医疗设备和药品,在受援国进行定点或巡回医疗服务。援外医疗队一般工作在受援国缺医少药的落后地区,条件十分艰苦。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派遣21000多名援外医疗队员,经中国医生诊治的受援国患者达26亿人次。仅以2009年为例,中国就有60支援外医疗队,共1324名医疗队员,分别在57个发展中国家的130个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对外紧急救援行动,并在国际紧急人道主义救援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是指中国在有关国家和地区遭受各种严重自然灾害或人道主义灾难的情况下,主动或应受灾国要求提供紧急救援物资、现汇或派出救援人员,以减轻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帮助受灾国应对灾害造成的困难局面。为使救援行动更加快速有效,中国政府于2004年9月正式建立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援助应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