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当代中国法学研究(1949-2009)》的编写与出版谈几点感想。
第一,在这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做了什么?可以用书里的内容简介来概括:本书对60年来的中国法学研究状况进行了概括描述,展示了在新中国不同发展阶段的法学存在状态与演变过程,剖析了法学研究中重要理论形成与演变的背景与缘由,彰显了法学发展与繁荣的理论成果及实践价值。
第二,在这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什么?主要包括四点:一是法学繁荣与法治进步是同步并行并且是交互推动的关系。二是思想解放和学术创新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思想解放既是理论创新的一个过程性要素,也是一个结果性要素;反过来,理论创新又进一步促进了思想解放。三是学术价值与社会效益之间存在非常复杂的关联性。随着我国法学研究不断扩展研究领域,不断提高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制度内容也变得更加直接、系统和有效。四是法学知识体系的形成有很多显著特点。如知识总量急剧增加,研究者群体迅速壮大,理论来源日益多样,方法论日益丰富等。
当然,我们在编写这本书的过程中,也发现了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例如,个别领域个别选题的研究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止,没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学术效益;研究低水平重复等。
第三,在这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学到了什么?掌握了什么?首先,学术研究的方位感更加准确;其次,增强了作为一名法学研究者的责任感;再次,学术视野更清晰、延展;最后,在编写这本书时,我们特别对法学研究中运用的各种学术方法进行了梳理,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效用评估,这使得我们对学术方法有更多掌握,而且在运用上也会比以往更加有效。
第四,在这本书编写之后我们还要说些什么?首先,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抓住了理论创新的机制性要素。搞理论创新不仅是一个研究者简单研究过程的自然结果,而是跟学术研究活动自身应有的理念、体系、规章制度、实施规范等机制性要素密切联系。其次,学科发展研究也抓住了理论创新的关键性环节,进行理论创新一定要掌握好方位感和方法论。最后,我们呼吁,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确实到了深入研究当代学术史的时候。在法学研究中大家往往是考虑其应用性,考虑我们在制度层面做了什么,有哪些进步,但是对法学研究过程本身的研究,至今为止不是没有,而是在系统性和深入性上还远远不够。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