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关公民意识的讨论延伸到了少数民族问题,但话锋却转到了公民的义务上来,热议更多的是少数民族对于国家的认同和忠诚,以及作为公民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和义务等等。
以上话题的转变与时下流行的这样一种看法有关:中国的民族政策把流变的族群差异固化成了参与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文化等有限资源分配和竞争的单元,以致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高涨,公民意识淡薄,酿成了西藏“3·14”、新疆“7·5”等事件。因此,加强社会整合,维护国家统一的当务之急在于对这种业已被政治制度化了的“民族”去政治化,把我国的“56个民族”改称为“56个族群”,以“民族共治”取代“民族自治”,强化公民意识,强调公民的一致性,淡化民族差异意识。
然而,上述民族承认政治质疑者的问题不仅在于他们忽视了新中国民族承认政策形成的具体历史背景和过程,过分夸大了国家权力意志,忽视了国内少数民族认定身处现代民族国家建设过程的事实,而且还在于他们忽视了西藏“3·14”和新疆“7·5”事件本身凸显以下性状:
第一,这些事件均爆发在当地的中心城市,而不是在农村,或严格意义上的边疆地区。第二,事件的参与者大都是这些城市中的流动人口,而不是拥有这些城市户籍的常住居民。第三,常住居民中,参与者大都是没有固定职业的年轻人。第四,民族冲突的触发点不仅进了城,而且已延伸到了内地和东部城市。第五,借助于互联网、手机短信、数字图像技术,事件得到了迅速扩散,形成了拉萨——达兰萨拉——北京,韶关——慕尼黑——乌鲁木齐之间的跨地域联动。
上述性状表明,仅仅把这些事件归咎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问题是不够的,应该看到,它们更多地是在当下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进程中生成的新问题。
市场化关联民族“边界”
市场化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分配原则,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但教育、就业、职场升迁的市场化也在冲击和改变着人们的社会和文化公平感。市场化其实是镶嵌在具体的语言和文化环境中的。然而,在同一市场中,价值交换原则却把人们的语言、文化差异转换成了劳动力价值或“素质”的高低。这让那些感到这个市场无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差异的人群感到不公和愤懑。而且,长此以往势必会形成语言、文化和族群差异与社会分层的嫁接。
在一些有关民族主义的理论看来,民族的形成实际上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的形成相关联的。盖尔纳的民族主义理论认为,民族国家的边界实际上也就是就业市场和教育主权的边界。语言和文化之所以会成为政治的边界,是因为工业化使全民雇员化,全民雇员化要求有同质的国民教育,而同质的国民教育则必须以某种共同的语言和文化为载体,因此语言和文化差别就极容易转变成民族国家的界限。由是观之,并非共同的语言和文化生成了民族国家,而是工业化、就业市场化要求共同的语言和文化成为国家的界限。因此,过度的市场化(被商品化的不仅是物,还有人)会使既有的语言和文化差异变得尖锐起来,催生出“民族”来划分教育和就业流通市场的边界。
城市化推动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的东移
同时,市场化也在松动计划经济时代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催生着势头迅猛的城市化。中国民族人口的分布格局正在因为城市化而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变。历史上,中国的人口流动基本上都是一些有关“走西口”、“闯关东”,开疆拓土,播撒文明和教化的传奇故事。那个时候的少数民族好像很顽固,他们总是不肯东来,不肯进城,老是喜欢呆在“西部”。当然,蒙古人、色目人、满洲人是来了东部,进了城,但他们并不是为了“打工”,而是为了“坐天下”来的。而且,即便如此,也有许多人不肯东来,而留在了“口外”。
如今的情形已被颠倒了过来,西部少数民族农民涌向东部沿海城市打工已成了势不可挡的潮流。据称,仅在广东东莞市就有五六万凉山彝人在那里打工。市场化、“中国制造”正在牵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的东移和城市化。就东莞的情况看,已有少数民族举家前来东莞打工,他们在适应“中国制造”和东部城市生活的同时,也在东部城市复制他们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样式。显然,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东移和城市化正在改变着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文生态。长此以往,中国西部将不再是人口学意义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而东部地区的民族成分混杂也将加剧。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学界就族群关系形成的共识之一是:族界并不是由于人们长期相互隔绝,缺少交流和互动造成的,相反,族界是在人们的接触交流和互动过程中生成的。族界也并非阻碍了人们的交往互动,相反,它在组织、沟通和结构化人们的交往和互动。这些年来,民族矛盾和冲突之所以频发在城市而不是在农村,之所以是在内地而不是在边疆,其主要原因是以前的民族人口流向基本上单向地由城市流向农村,由内地流向边疆,而今天则更多地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边疆流向内地、由西部流向东部,民族交往互动的场域在东渐和内移。
城市化不仅发生在东部,而且也发生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化不仅加剧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人口的散杂居化和民族成分的混杂,而且,在既定的法律框架中,还生成了“究竟是应该撤销民族自治地方改制建市,还是应该坚守民族自治地方拒绝改制建市”的两难。城市化最终是否会终结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或者说,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否会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发展的某种羁绊?为解决城市化发展与民族自治地方设置之间的张力,是否应该创设“自治市”,或在城市建制中设置“民族区”?这些均是近年来在学界得以热议,但至今仍未达成共识的问题。
文化和族群认同的多样性
市场化在推进城市化的同时,也在推进全球化。今天,不仅有大量少数民族人口流向东部沿海城市,而且,随着中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中国演变成国际移民目的地的可能性也在逐日显现和增长。今天的广州和义乌已聚居了不少来自第三世界的常住经商人员。在北京望京经商、从业的韩国人在高峰时据说曾达数万之众,而且已形成了自己的社区。在云南大理、丽江,广西桂林等城市也吸引了不少欧美游客定居并开设酒吧、饭馆,形成了所谓的“洋人街”。由是观之,我国文化和族群认同的多样性不仅与日俱增,而且还在国际化。
概言之,少数民族农民工的大批进城、东移,以及境内居民族群,身份多样性的国际要素的增长是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深化带来的一个新变局。应该怎样应对这样一个变局,我们实际上是没有历史经验的。西藏“3·14”,新疆“7·5”等事件更多地是在市场化、城市化和全球化深化的条件下酿成的新问题。主张取消民族承认政策,对民族去政治化,强化公民意识,淡化民族意识,构建取消族群差异的公民政治,这本身或许就是市场化深化的政治表象。但是,任其放纵地市场化,无视公民多样性的公民政治,脱离了公民权利的公民义务教育能否造就一个更加繁荣、昌盛、公平、和谐的社会,这也是值得深思的。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