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农村政策的具体措施
会议“安排了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对文件逐段逐句进行了讨论”,认为要根据密云的实际去全面贯彻执行,落实党的农村政策。
第一,要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稳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政策。会议明确宣布:不允许在条件不具备时匆忙搞过渡。已经实行大队核算的大队,也要给生产队—定的生产管理权,实行包工包产到队,队与队之间在分配上承认差别,调动生产队的生产积极性。同上。
第二,认真实行“各尽所有,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反对平均主义。县委领导在会议上除提倡中央文件指出的“可以按定额记分,可以按时记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特别加上了“还可以采取过去行之有效的群众乐意的其他办法”。会议就确定,一队多村,居住分散,主要靠手工劳动的山区生产队,经过社员讨论,可以试行作业组大包干。在粮食由队统一分配、分值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以产定工,超产奖励工分。同上。
第三,纠正一平二调,保证社队的自主权。会议讨论中,很多人反映“四面八方向农业伸手、上下左右挖农业墙脚的问题依然存在”。在遥桥峪水库工程中,每个日工只补五角,社队负担重,反映大。修建密云水库属于半义务、修建遥桥峪水库属于纯义务,大家认为这都是属于一平二调的。县委在会上明确表示:每个日工按一元二角付酬,除已补的五角外,增加部分由县机动财力开支今年先付百分之二十(约十五万元),其余部分在水库建成后,分年归还,最远不超过五年。同上。
第四,适当提高大队、生产队干部的收入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规定:“大队干部的收入应高于当地同等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密云县委考虑生产队干部,是农业第一线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工作更加辛苦;因此在会上进一步提出:生产队干部的收入应高于当地同等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密云县农业学大寨群英会、四级干部会议简报》第8期,密云县档案馆1—3—1427。
第五,其他有关措施。会议决定: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商业的必要补充,除继续开放城关、恢复高岭两个原有的集市外,再增加塘子、太师屯、古北口三个集市贸易点。另外,在不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条件下,鼓励社员饲养猪、羊,可以养母猪、肉牛,山区还可以养毛驴。山区在集体组织打荆条、刨药材以后,也允许个人上山采集。《中共密云县委关于召开四级干部会议情况的报告》(1979年2月24日),密云县档案馆1—3—1427。
二、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困阻
由于长期“左”倾错误思想的禁锢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和精神传达到密云后,尤其是在农村经济政策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农村改革的启动也遭遇了许多困阻。
1思想上的阻力和局限
传达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两个农业文件后,在党的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号召下,密云县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总的看,思想比较活跃,心情比较舒畅,人心思上,干劲倍增。”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四级干部会议上,“部分干部暴露出一些模糊认识,他们看到中央的政策太右了,甚至感到不可思议”;有的干部担心家庭副业太多影响集体生产、劳力不好支配;有些大队木匠白天给集体干,晚上自包活计,甚至加工成品出售,有干部提出应对此有限制;还有的干部担心集市贸易一开放,社员赶大集,耽误生产,诱发资本主义投机倒把。上甸子公社有的干部提议,凡到自由市场卖粮的,最好大队开具证明信,不能让跑集市的人把粮食卖光,再向集体借粮。还有的同志认为,实行定额记工,会扩大分配上的差别,还要“等一等”、“看一看”。同上。
对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力提倡实行的联系产量的责任制,思想上的阻力和局限也不小。有些社队干部对推行联系产量的责任制,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持保留态度。有些同志虽然也承认联系产量责任制有很多好处,但又觉得困难重重,不愿实行。有的同志认为,平原土地联片,居住集中,劳力流动性较大,不适合搞联系产量的小组责任制。有的同志满足于实行个人岗位责任制,就不想再前进一步。有的同志认为,我们这里是先进队,干部带头干,社员觉悟高,不搞责任制也可以。有的同志认为,我们这里是后进队,干部管理水平低,社员积极性不高,搞不了责任制。《县委书记梁钧华同志在三干会上的总结讲话》(1979年10月26日),密云县档案馆1—3—1466。
有的人还对党的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表示怀疑,认为现在的政策只是权宜之计,等大家劲头一起来,政策就要变了。有这样认识的人执行政策总是左顾右盼,犹犹豫豫,看一步走一步,慢了怕说落后,快了又怕将来挨批,总是持一种消极观望的态度。有的同志就说:“县委在报告中提出的那些具体政策,都执行了,得几年挨批呀!”有的大队干部嘱咐参加会议的支部书记:“你上县开会,回来传达,多一个字也别加呀!”有的同志甚至还说:“‘文化大革命’七八年就来一次,到时候谁也顾不了谁。”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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