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传统国家一统志的编纂工作,开始于元明清时期。民国时期,由于战乱频仍,未能完成国家一统大业,所以一统志的编纂遂成为历史的遗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推进和平统一大业,恢复行使了对香港、澳门地区的管辖权,但是至今尚未完成对台湾地区的统一,然而这并不影响地方资讯的国家化高位整合。我们可以不叫国家一统志,但至少可以编纂国家会通志,在规范的学术标准之下,将各地地情和部门行情加以整合,作为国家会通志的基本组成部分。最近,国务院决定编纂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承担,实质上就是国家化会通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之国家有关部委的行业性志书,我们可望为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志》提供一个富有典型性的科学尝试。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的著述目标,在编纂体例方面,就要更多地汲取传统编纂观念,尽量避免人为的主观因素,为整个编纂工作规定适当的学术标准。
我们要研究中国传统的历史编纂方式,在《通鉴》、《通志》、《通考》等会通性著述的编纂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更多的财力,确保中国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地方志的整体编纂工作,可以划分为一给国家提供统一资讯、二给地方保留区域资讯两个步骤。凡是完成首轮地方志编纂的地方,应当将相似的内容加以系统归类,作为国家会通志的基本内容;同时就地方情况来说,也可以选择一些通项性的、有用的资讯,在编纂国家会通志的基础上,适当加以延伸和扩充,以确保有关资讯的地方特色。国史研究的主要目标,一方面是要澄清若干历史问题,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人的决策服务;另一方面则是要通过编纂当代国史,为资治、存史、教化和交流服务。同样的,地方志工作也要锁定两项目标:一个是本地志书的编纂,一个是为国家通志的编纂服务。上述两项目标,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三、地方志书如何记载国史
这有三个重要的考量标准值得注意:一是记载的全面程度;二是记载的深入程度;三是记载的准确程度。从全面性来说,主要涉及当地重大历史事件和主要历史案件的记载情况。从深刻性来说,既有篇幅的大小问题,也有重点是否突出的问题。从准确性来说,主要涉及基本事实的记录和评价问题。就上述情况,可以用列表方式加以评估。
除《商洛地区志》外,其他9个地市首轮志书的总字数中,经济、政治、文化类最多,以《西安市志》为代表,比重也最大;而人物类以《咸阳市志》最丰富,其人数之多,内容之广,是同类地市所不具备的。就总的情况来看,经济类记载最多、最丰富,篇幅比政治类、文化类多了1倍,基本上体现了首轮志书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时代特点。但是相比而言,军事类最少,仅有经济类的不足1/20。有的城市把军事类归入政治类,如咸阳市等,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社会类作为一个在改革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事业,仍然在不断扩容、不断延伸,但其篇幅较人物类还少,显然是首轮志书最薄弱的一个环节。
经济类仍然偏多,但就不同志书而言,其总体篇幅是不均衡的。其中政治、文化类较多,人物类较丰富,而军事类内容,根据不同地方的要害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异。最突出的问题,仍然在于社会类较贫乏,这也是与我国长期以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服务功能不发达有关。诸如民族、宗教类,以及民俗、方言类,尤其是人民生活状况分析等内容,都需要在第二轮志书编纂过程中加以充实、扩容。
至于《陕西省志》省志部分的基本情况,限于篇幅,略去统计表格。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陕西省志》采取部门志而非通志的办法,凡是通过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终审的部门志书,就当然属于省志的一部分。因此,有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文献,是相对分散的。其中属于自然类的内容,没有纳入统计范围,但其内容是可以清楚判断的,诸如《地理志》、《气象志》等。对于这个部分的分类情况,可以通过简单的分析加以剥离,但可以肯定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分类内容仍然占据了较大的比重。
四、简志如何编纂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提倡编纂简志,这是一个很好的意见2005年8月23~26日朱佳木到湖南、云南调研地方志工作时的讲话中指出:“志书编好后,一个重要任务是加强对志书资源的开发利用。比如,可编写十来万字的简志、分类简志、地方概览、地方百科全书等衍生著作……”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发挥地方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文。。尤其是对一个省来说,上百部志书,篇幅如此浩繁,内容如此驳杂,收藏一套尚且非常难得,通盘阅读或查阅就更加困难。同样的,新中国首轮地方志书普遍是通志性的,而第二轮志书多数是断代性的(也有一部分重修的、通志性的志书),要将整个区域信息综合起来,也是要花费较大精力的。但地方志书如果不能突出当代,其社会价值也是要大打折扣的。
一部动辄百余万、数千万字的地方志书,分门别类,又如此繁杂,如何能够很好地加以简化、加以缩写呢?一些明显陈旧的历史资讯如何使之鲜活化、有机化,在当代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中不断发挥作用,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简志的编排方式,是采用历史文献的章节体,还是采用传统的纲目体,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章节体是从西方史学的编纂方式借用过来的,而纲目体则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一种编纂模式。尤其是在宋明理学畅行之后,理学家朱熹倡导的纲目体,在历史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传统的地方志有不少采取了纲目体的编纂模式。另外,还有依照纪传体模式编纂的地方志书,只是相对弱化了纪传本身的内容,而强化了各类志体的内容。其中本纪的表述换成了大事记的写法,而传记以传、录、表三种编纂模式进行处理。编年体的编排模式,只是今天大事记的一种蓝本;而纪事本末体逐步转化成地方志中的专记,强化了重大事件的记载功能,具有独特的现代体裁意义。中国传统历史学和地方志的编纂模式,在追求客观性、学术性方面,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在写作手法和语言运用方面,也有惊人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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