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即便对个别历史现象或历史细节无一遗漏地做了全面考察,也不能由此就轻易地得出历史整体,只有对具体历史现象或历史细节之间的内在联系,把各个局部的历史细节按照一定的联系组织起来,使之成为有机的整体性历史,这样我们才能揭示出隐藏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背后的更深层的历史本质。列宁指出:“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种最可靠的方法,它是真正养成正确分析这个问题的本领而不致淹没在一大堆细节或大量争执意见之中所必需的,对于用科学眼光分析这个问题来说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页。占有大量的历史细节和史料固然是研究的出发点和最基础的工作,如果不从历史的总体联系中去把握这些各个具体的历史细节和史料,历史将会变成一团无法清疏的乱麻。在近年发表的个别研究成果中,我们常常发现这样一种怪现象,有的人对历史细节考证得相当精细,但最终得出的结论却难以说是符合历史真实,这什么原因呢?“在社会现象领域,没有哪种方法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了。挑选任何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没有任何意义,或者有纯粹消极的意义,因为问题完全在于,每一个别情况都有其具体的历史环境。如果从事实的整体上、从它们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顽强的东西’,而且是绝对确凿的证据。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也不如。”《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64页。在“三反”运动的研究成果中,就存在列宁所批评的“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玩弄实例”这种现象。有的研究者拎出几则一些人在“三反”初期自杀的案例,就由此轻率地否定整个“三反”运动。他们列举的这些个案和细节的确是“三反”运动中出现的实例,但是需要进一步搞清楚,这些实例与“三反”运动之间是什么关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的,是运动本身就错了而造成的自杀事件,还是由于打击过猛等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这些现象是不是运动的必然结果,能否克服和避免,等等。如果不揭示这些历史细节或个案与整个历史事件的联系,就极有可能得出极为荒唐的结论。
三、《历史决议》对中国当代史上若干重大事件的基本估计和客观评价,是进一步深化中国当代史研究的重要依据首先,就中国当代史学科发展而言,《历史决议》不仅为中国当代史领域开辟了广阔的学术研究空间,而且为学科发展和研究的深入规范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而推动了中国当代史学科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历史决议》破除了1949年以来史学界日益僵化、片面化的“左”的历史叙事,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方法论的本来面目,破除了研究中的各种教条和“禁区”,能够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研究中国当代史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历史决议》抵制了各种否定毛泽东、否定党的历史的虚无主义的历史观,维护了马克思主义在历史学尤其是中国当代史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可以说,《历史决议》既不搞个人崇拜、不掩盖历史错误,也不随意丑化、歪曲,是反对“左”和右两种错误历史观的产物。《历史决议》对于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对中国当代史学科的健康发展并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当代史研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尤其是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历史决议》、完成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之后,迎来学术繁荣的新时期。
在众多的当代史学术成果中,尤其值得提及的是,经中央批准,中宣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从1983年开始启动、共同组织实施编纂的《当代中国》丛书,于1998年基本完成,共150卷、1亿字。这套丛书包容了大量确凿可靠的历史资料,并做了实事求是的分析,它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史和地方史丛书,也是一部科学的中国当代史。当代中国研究所陆续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年》1949年至1955年各卷,既是一套具有编年史性质的大型国史资料工具书,同时也是中国当代史研究领域的一部编年史性质的学术巨著。此外,还有众多的学者个人研究性史著,例如金冲及的《二十世纪中国史纲》,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1949—1989年的中国》丛书,金春明和席宣的《“文化大革命”简史》,吴承明、董志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等等。在中国当代史学科建设方面,朱佳木等史学家发表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关于中国当代史学科建设中的几个问题》、《共和国史、中国当代史与中国现代史》等一批重要学术论文,对什么是中国当代史、中国当代史研究的指导思想、学科特点、理论与方法、中国当代史与中共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现代史之间的关系等关键问题做了深入研究。在教材建设方面,近年出版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等。从总体看,中国当代史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方向正确、态势健康,不断有深度的成果面世。
其次,《历史决议》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所做的结论需要结合中国当代历史的延伸做进一步地分析和论证,这是中国当代史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邓小平在审阅决议起草小组提交的提纲时明确要求,决议的任务是对过去的事情做个基本的总结,所以“这个总结宜粗不宜细”,并且强调这是起草决议的“总的要求”、“总的原则”、“总的指导思想”。既然决议的定位是“基本的总结”,那主要是集中在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以及这一段历史的整体评价,而没有过多地去纠缠历史细节。所以,就决议的内容来说,它只是对发生在这一时期、关系全局的重大历史问题做出结论,它不可能包罗万象,囊括党史、国史和当代史中大大小小、方方面面的所有问题,有些历史事件的细节也还需要进一步考证,“有些事要经过更长一点的时间才能充分理解和做出评价”。《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9页。因而,《历史决议》并没有限制学者的研究视野,相反,它客观上为我们留下了更为广阔、更为开放的学术空间,中国当代史研究完全可以在决议精神的指导下,对决议中没有具体涉及、没有做出结论的问题进行开拓性的研究。例如,50年代初期理论界对胡适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这个问题决议虽然没有涉及,但是值得探讨。尤其是在近几年,研究胡适成为一门“显学”,一些学者不加分析地夸大了胡适思想的价值,全盘否定建国初期对胡适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批判。中国当代史尤其是思想文化史需要认真地研究胡适思想在整体上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思想体系,他的学术思想与政治思想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这种思想体系为什么需要批判,等等,对这一系列问题做出科学的解释。
除了《历史决议》没有涉及的问题可以开拓之外,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即使决议中已经做出的基本结论,从学术研究的角度仍然可以进行再研究。例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出版的一些重要史著,比如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传(1949—1976)》和《陈云传》等,都依据有力的档案资料,对揭露高饶问题的经过、处理及其社会影响等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进一步印证了《历史决议》基本结论的科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