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与经济建设相比,农村文化建设明显滞后。主要表现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许多地方的乡村文化活动场所简陋、陈旧,有的甚至长期以来没有专门的文化活动场所;乡镇文化事业投入少,活动经费短缺,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村甚至连文化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无法开支;许多乡镇文化站多年不能添置图书和文化活动器材,一些乡镇文化站有场所无设施,出现“空壳化”,有的乡镇的文化站被挪作他用,无法正常开展活动;乡镇文化站一站一编制,不仅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且难以做到专干专用;农村文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后继乏力。文化设施简陋、资金投入不足、文化人才短缺,成为农村中长期以来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与中国经济30年来高速发展极不相称。
中国农村经济与文化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在改革开放中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农民文化生活十分单调、贫乏,精神空虚,信仰迷失。于是,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腐朽、落后的封建文化和资本主义文化乘虚而入。在许多农村,赌博、迷信、色情等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屡禁不止;各种宗教、邪教活动猖獗;宗族势力等黑恶势力在个别地方横行无忌;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演出等“文化垃圾”充斥着文化市场。以农民信教、农村宗族势力扩张为例,据调查,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信奉宗教的现象十分突出。中国传统的本土宗教——佛教与道教的世俗化倾向明显,基督教、天主教等外来宗教表现出加速扩张的态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也在农村出现。宗族在中国封建社会曾长期存在,对中国农村影响深远,由于其价值标准和组织形式与社会主义所提倡的文明和法制观念格格不入,新中国成立后,传统的宗族制度受到了抑制,宗族活动也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特别是经过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农村宗族的内部结构和外在生存环境遭到破坏,宗族走入了低潮。但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农村改革,使农村的社会关系进入了一个重新调整和组合的新阶段,宗族势力找到了复苏的机会,以家庭、家族为本位的宗族文化重新开始繁荣。封建文化和资本主义文化对农村的侵蚀,严重败坏了淳厚的乡土民风,增添了农村不安定的因素,影响了乡村治理的效果。落后文化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障碍,也对农村的法制建设、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破坏力极强。
农村文化建设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农村基层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对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改革开放以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农村基层领导普遍存在着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文化建设的倾向,认为文化建设可有可无,无足轻重。农村开展的各项活动多以生产和经济发展为重,很少涉及精神生活层面。大多数乡镇没有真正将农村文化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镇干部考核目标责任体系。加之在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农村基层政府的权力不断收缩,公权力的行使出现松动,村民自治组织功能的发挥又达不到法律与现实的要求;农村各种基层组织的力量薄弱,党的基层组织松懈、软弱,没有威信,一些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不但不能以身作则、洁身自好,有的甚至还对封建文化和资本主义文化情有独钟,结党营私、贪污腐败。这些因素基本决定了健康丰富的文化活动难以在农村开展起来。
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也涌现出江苏华西村、深圳南岭村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基层文化建设搞得有声有色的农村基层先进典型。它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宣传先进文化,传播先进科技,倡导文明生活,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在乡村治理中,将文化建设与农民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在尊重和不断提高农民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提高他们对“文化垃圾”的警惕意识和抵御能力,逐步改变他们不良的文化生活习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参与各种健康、新颖的文化活动。
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和谐,发展也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矛盾。因此,在乡村治理中绝不能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或轻视农村的文化建设,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是乡村治理中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只有先进的文化在农村占据主导地位,生产发展、经济增长的效果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四
正确处理城乡关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搞好乡村治理的努力方向。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是整个国家发展和稳定的基础。正是从中国的这一实际出发,邓小平明确指出:“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5页。“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同上书,第237页。因此,正确处理城乡关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别,是乡村治理的努力方向。
旧中国,城乡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城市压迫和剥削乡村的严重对立的城乡关系,为中国革命提供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正确处理城乡关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管理农村中一直注意的重要问题。建国之初,尽管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中国的实际,把工作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但并没有忽视农村。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说:“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密切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7页。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也将“城乡互助”作为基本经济纲领列入其中。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面对如何在耕地少人口多的条件下解决中国的吃饭和为工业化积累资金问题,如何协调城乡关系(包括工农关系),使其共同发展,快速实现中国的工业化问题,新中国被迫选择了一条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型的发展战略。在快速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长期将主要注意力放在工业和城市的加快发展上,逐步建立起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和城乡户籍分隔的体制,对农业的投入一直严重不足,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在农业剩余非常有限、工业资金不足的条件下,农民和农村主要是通过提供农业税、低价的农副产品(通过统购统销和剪刀差形式),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和降低成本。改革开放以来,在农副产品已经能够满足城市需求的条件下,农民和农村主要是通过直接投资(乡镇企业)、提供廉价劳动力(大量农民工)和廉价土地资源这三种方式,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这种城乡分割的体制是由中国的发展战略决定的,也是任何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中国成功地改造了落后的小农经济,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中国农村不仅为国家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自身也通过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电力、化肥、农药的使用,使粮食生产和农村各种社会事业有了稳步的发展,农村社会稳定,没有出现两极分化。1978年以后,大量的农村廉价劳动力为沿海地区的外向型出口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快速成长的资本积累,农村廉价的土地资源保证了城市发展、经济开发区以及大量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更是将大量的农村资金直接吸纳到城镇,推动小城镇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由于农村对工业和城市的支持,我国经济得以高速增长,城市化进展迅速,一些地方的城乡差距也有所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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