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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与阐释
发布时间: 2021-02-22    作者:肖贵清 车宗凯    来源:国史网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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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13个方面深刻概括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制度建设探索的总结,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制度建设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彰显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和阐释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目前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与阐释还有待进一步体系化,分析、研究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认识与阐释具有思想史和制度史层面的重要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轨迹

  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党校第二部开学典礼上指出:“共产党还要办一件事,还要换一个朝,就是由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社会”。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就夺取全国政权后的制度建设问题提出:“在中国,因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会制度在人民中已经臭了,我们不采用它,而采用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建立,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初步认识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和阐释主要从制度优势的理论层面展开。1951年10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致开幕词时指出:“一切事实都证明: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人民能够发挥其无穷无尽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任何敌人所不能战胜的。”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制度上的“另起炉灶”是与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阐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也是在阐释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以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

  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面对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一些人存在的惊慌、恐惧心理,毛泽东指出:“由一种制度变为另一种制度,他们势必不安,因为还在变嘛;变了以后,在一个时期他们还会感到不舒服,因为旧制度的残余还在脑筋里面存在着。新制度的宣传,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要逐步宣传,使新制度的思想逐步增强,使旧制度的残余逐步减少”。因此,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关于制度优势的阐释也是为了消除人们心中的困惑。1955年10月,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毛泽东说:“全国统筹兼顾,这个力量大得很。资本主义私有制大大地妨碍统筹兼顾,妨碍国家的富强”,“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东西要说开”。这些阐释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

  同时,为了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对新中国的认同,中国共产党也围绕新中国的建设成就阐释制度优势。1954年9月,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报告中,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的建设成就时也阐释了制度优势问题:“由于解放后的人民在劳动战线上表现出惊人的热情和创造能力,加上我们的伟大盟国苏联的援助,我国已经在很短的时间内,恢复了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所破坏了的国民经济,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社会主义经济在实际生活中,已经无可怀疑地证明了它比资本主义经济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它已日益壮大,并且日益巩固自己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五年以来的生活充分证明,由目前复杂的经济结构的社会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社会,即由目前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应当走的唯一正确的道路。”1957年8月,周恩来在谈到民族政策和所取得的成就时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能够有民族繁荣,所以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比封建主义更优越”。

  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阐释还通过介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经验展开。例如,1950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一组文章,介绍苏联超额完成1950年第三季经济计划和苏联各报对第三季生产成就的评述,以苏联国民经济的显著发展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953年1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苏联国民经济新的强大发展》,同时还刊发了苏联《劳动报》评论1952年苏联和资本主义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文章,以苏联人民在1952年所取得的建设成就清楚地证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较之腐朽的必然灭亡的资本主义制度所具有的决定性的优越性”。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学习,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普遍增强了对苏联伟大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人民生活福利不断上升的具体认识,进一步地认识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而也增强了对我国伟大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前途的认识与信心”。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认识是初步的。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以对制度优势的阐释增强全国各族人民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认同,从而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正如毛泽东所说:“一个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总是要伴随一场大喊大叫的,这就是宣传新制度的优越性,批判旧制度的落后性。”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认识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党实现了组织上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后,各项制度逐步得到恢复与重建。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加深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过程中,也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认识。

  1.保障生产力发展的优势 1980年1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讲话指出:“近三十年来,经过几次波折,始终没有把我们的工作着重点转到社会主义建设这方面来,所以,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得太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快、不稳、不协调,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善”。“但不管怎么样,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已经得到了证明,不过还要证明得更多更好更有力。我们一定要、也一定能拿今后的大量事实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是首先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没有这一条,再吹牛也没有用。要取得这样的成果,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毫不动摇地始终贯彻执行我们的政治路线”。1985年10月,邓小平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强调:“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上。”同样,1995年5月,江泽民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体现为生产力比在其他制度下的更快发展”。1998年12月,江泽民在总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主要历史经验时,再次强调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优越性“最根本的经济源泉”。此后,2007年3月,胡锦涛在阐述中共十七大主题时也强调:“离开发展,实现民富国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坚持党的先进性,都无从谈起”。强调生产力标准,体现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与阐释务实且接地气,也是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国民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2.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的优势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1986年12月,面对社会上一些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是没有前途的。这个道理已经得到证明,将来还会得到证明”。“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87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总书记卡达尔时就提出,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丢掉的优越性。1989年3月,江泽民也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政治优势,针对“有人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不但不是优势,反而是劣势;一切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根源就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要有希望,出路就在于搞西方国家的多党制”这种极端错误的言论,他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我们不能有丝毫含糊”。2008年10月,胡锦涛在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也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显著政治优势,我们必须倍加珍惜、永远坚持”。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坚持和发展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方面没有丝毫动摇。

  3.实现共同富裕的优势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990年12月,邓小平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对此,1998年12月,江泽民在总结改革开放20年来党的主要历史经验时说道:“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和其他群众,最终达到全国各地区普遍繁荣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大政策。它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在经济上的重要体现”。2011年7月,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方面的优势。实现共同富裕能够更好地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4.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1982年10月,邓小平在同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此后,中国共产党对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制度优势的阐释多见于重大成就取得之时,例如,1997年11月,江泽民在三峡工程大江截流仪式上就提道:“多少代中国人开发和利用三峡资源的梦想,今日正在变为现实。这再次生动地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1999年8月,江泽民在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上再次强调:“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个政治优势,应该继续坚持并充分加以运用和发挥”。2003年11月,在庆祝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大会上,胡锦涛总结道:“这项空前复杂的工程之所以能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取得历史性突破,靠的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靠的是社会主义大协作,靠的是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同样的表述还出现在2006年青藏铁路全线建成通车、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胜利举办之时。

  改革开放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面对各种风险与挑战,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逐步彰显出来。1998年9月,江泽民在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这次抗洪胜利再一次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不断创造伟大的业绩”。2008年10月,胡锦涛在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抗震救灾斗争再一次证明,社会主义中国具有强大发展活力。这场抗震救灾斗争充分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

  5.民主集中制的优势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始终坚持的根本组织原则。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同样高度强调民主集中制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意义。1987年10月,邓小平在阐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问题时指出:“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我们做某一项决定,可以立即实施”。在改革开放中,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了充分贯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得到了极大丰富。1997年9月,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成统一的整体,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奋斗,这是巨大的组织优势。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实践中,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彰显。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认识和阐释是从实践中总结、提炼、概括而来的。2011年,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概念,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概括为“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首次进行比较系统的阐释。

  (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认识的深化

  中共十八大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强调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更加深化,逐渐形成系统化、理论化的制度优势阐释,习近平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表述、评价标准等问题。

  1.三个“结合” 2012年11月,习近平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三个“结合”的表述是在以往制度优势表述基础上的总结与凝练,为新时代制度优势的表述奠定了基础。

  2.四个“能够” 2014年9月,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从四个方面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即“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又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论述了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在2019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举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行民主集中制”四个方面集中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显示出的巨大优势。这为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奠定了重要基础。

  3.十三个“坚持” 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十三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在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集中力量办大事”“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走共同富裕道路”等以往制度优势阐释进一步拓展完善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等多个方面的制度优势阐释。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系统总结与概括。

  从三个“结合”到四个“能够”,再到十三个“坚持”,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拓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阐释也在实践中体系化、规范化、理论化,最终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形成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规范化阐释,这是在以往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阐释基础上的总结与升华,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中国共产党阐释制度优势的三重维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建设、改革实践中不断彰显,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阐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

  (一)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制度优势分析

  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阐释,首先基于唯物史观的维度。

  1.从人类社会发展趋势角度阐释制度优势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认为,这几种社会形态共同构成“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恩格斯认为,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才能实现“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因此,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

  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形态的理论,并将这一理论运用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阐释。1954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看来,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都不好,其实它们在历史上都曾经比原始公社制度要进步。这些制度开始时是进步的,但到后来就不行了,所以就有别的制度来代替了”。1955年10月,毛泽东在同工商界代表谈话时又指出:“社会主义会有缺点的,将来还要发展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也要分阶段。旧的制度不行了,新的制度就要起来代替。生产力总要向前发展,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这就推动着社会不断前进”。中国共产党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角度阐释制度优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制度构建方面的理论思维,有利于增强全党全社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

  2.从人类社会发展动力角度阐释制度优势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形态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而这一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国共产党同样也将这一理论运用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阐释当中。1957年1月,邓小平在清华大学师生大会上的报告中谈道:“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究竟好不好?这要有一个正确的回答。这个制度好不好,决定于是否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也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得以重新确立,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重新将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衡量制度优劣的重要标准。邓小平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他把制度优势的彰显与发挥看作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3.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角度阐释制度优势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指出:“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这个范畴。这就是说,归根结蒂,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自由也是这样。”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在民主集中制下,“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1956年6月,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从上层建筑角度阐释了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我们的国家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上层建筑。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国家制度,才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

  上述阐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唯物主义思维,也使中国共产党的制度构建能够沿着正确、科学的方向前进。

  (二)国际视野下的制度优势比较

  有比较才知差别,中国共产党从不同制度之间,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横向比较中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以两种制度的横向比较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目标。1950年1月,毛泽东在驳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时就指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缺陷:“美国帝国主义的官员们以艾奇逊这类人为代表,一天一天地变成了如果不乞灵于最无耻的谣言就不能活下去的最低能的政治骗子,这件事实表示了美国帝国主义制度在精神方面堕落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党的领导人还从政治制度方面对比分析了两种不同制度的优劣。1951年9月,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在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上结合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与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权建设实践指出:“我们新民主主义政权与资本主义政权相较,我们的政权有极大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是经过多次考验的”。1954年6月,毛泽东在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时也指出:“我们的宪法是新的社会主义类型,不同于资产阶级类型。我们的宪法,就是比他们革命时期的宪法也进步得多。我们优越于他们”。匈牙利事件发生后,针对国内有些人认为“人民民主制度下自由太少了,不如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自由多……要求实行西方的两党制”的情况,毛泽东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他们要求实行西方的两党制,这一党在台上,那一党在台下。但是这种所谓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同时,他还指出:“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针对两种制度下的社会矛盾问题,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相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还深刻对比了新旧两种制度之间的差别,用数据、案例证明了“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他说:“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点,甚至连国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了”。1963年1月,周恩来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说:“我们在座的一些同志,经过清末、北洋军阀政府、蒋介石反动统治和社会主义四个时期,比较一下四个时期的情况,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政权面对着危机四伏的国内国际环境。党在不同制度的比较中看到了差距,更坚定了赶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决心。对此,1956年1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六次会议上表示:“我国人民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8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我们这个国家建设起来,是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将完全改变过去一百多年落后的那种情况……而且会赶上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就是美国”。1957年11月,毛泽东在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拿“东风”与“西风”作比:“我认为目前形势的特点是东风压倒西风,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力量对于帝国主义的力量占了压倒的优势”。1962年1月,毛泽东还特别提到了“赶超”的时间问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比较,有许多优越性,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会比资本主义国家快得多。可是,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要使生产力很大地发展起来,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也许只要几十年,例如有些人所设想的五十年,就能做到。果然这样,谢天谢地,岂不甚好”。遗憾的是,由于“左”的错误,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出现了曲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道路的成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相比所具有的显著优势。1979年,邓小平在阐述四项基本原则时就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1980年,在谈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时,邓小平提出了检验制度优势的三条标准:“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他提出,作为社会主义大国,上述三条标准“我们能够也必须达到”,“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1990年12月,邓小平在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曾构想:“本世纪末实现翻两番,要稳扎稳打。在翻两番的基础上,再用三十年到五十年时间,我国综合国力达到世界前列,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真正体现出来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搞建设,综合国力得到迅速提升。2001年4月,江泽民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我们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发展中得出的一个真理性认识。我们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在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中和在国际的比较中来不断深化对这个论断的认识,不断坚定自己的信念”。中国道路的成功用事实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相较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三)从人民至上的价值维度阐释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工人阶级政党,因此,中国共产党判断制度优劣与否也必然从是否符合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体现人民至上的价值维度。1955年10月,毛泽东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指出:“如果新制度不能证明比旧制度大为有利,那新制度就不可取了。新制度所以应该采取,就是因为比旧制度有利得多,不是只对少数人有益处,而是对全国人民都有益处”。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也提道:“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我们的专政,叫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表明,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而由工人阶级团结全体有公民权的人民,首先是农民,向着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分子实行专政。所谓有公民权,在政治方面,就是说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在同民主人士黄炎培谈话时就曾对新政权能否跳出旧政权“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问题做了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始终坚持从人民的立场来评价国家制度的优劣。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针对当时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的状况,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总要通过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来体现,这是最起码的标准,空头政治不行”。他还提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对于政治制度,邓小平坚持从人民的立场出发,指出:“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1987年3月,邓小平在谈到怎样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时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制度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能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评判制度优劣的重要标准。2019年9月,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在讲话中特别提道:“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实践中建立并完善的,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力。从我国的国家名称以及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看,都有“人民”二字,“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问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旨归。

  三、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认识与阐释的启示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纵观新中国7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和完善的这一套制度体系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认识,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过程、本质特征,正确理解制度优势,坚定制度自信。

  (一)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理性的态度看待制度优势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的。经过新中国7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具有丰富的实践成果,取得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与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与巨大的优势。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应该以正确的态度、科学的眼光看待制度优势。

  1.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制度优势 科学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一大区别,就在于它把社会主义看作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实践过程。早在1949年,毛泽东就说过:“中共二十八年,再加二十九年、三十年两年,完成全国革命任务,这是铲地基,花了三十年。但是起房子,这个任务要几十年工夫”。后来,毛泽东又提出“:关于中国的前途,就是搞社会主义。要使中国变成富强的国家,需要五十到一百年的时光”。“将来要变成什么样子,是要看发展的。”“当然即便不好总不会像蒋介石时代那样黑暗,是辩证的,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这样曲折地发展下去。”改革开放后,邓小平也认为:“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设想:“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制度优势是在比较中产生的,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新时代的改革与发展面临许多全新的问题与特点,新时代的制度建设同样也面临许多全新的历史课题。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应该保持发展的眼光,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进程来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目标也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与时俱进,“既不能过于理想化、急于求成,也不能盲目自满、故步自封”。

  2.以理性的态度看待制度优势 在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态度是理性客观的。1956年4月,毛泽东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党的代表谈话时说:“有人以为一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就十分美好,没有什么坏的东西了,这其实是一种迷信”。1957年3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讲成绩是基本的,但回过头来说,还是有些部分有毛病,是不优越的。忽略了这一点,人们就会怀疑全部;我们党不了解这一点,就会盲目乐观”。“我们要善于发现缺点,纠正缺点,才能够前进。”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国外的考验前所未有,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成功应对一次又一次“大考”的同时,也会暴露出一些短板,对此我们要正确看待。2020年在全世界范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中国与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一次“大考”,在这样一场人类与病毒的“遭遇战”面前,中国在发挥制度优势、化危为机的同时,也在疫情防控初期暴露出了一些体制上、治理中的短板与弱项。这就需要我们始终实事求是地看待制度优势:既要充分发挥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又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适合中国国情是阐释制度优势的出发点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对于一个国家的制度来说,是否符合这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也决定着制度能否真正发挥治理效能。因此,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必须牢牢把握是否符合中国国情这个认识的出发点。

  1.充分认识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近代以来,面对国家危亡,一些仁人志士在制度层面曾经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救亡探索:资产阶级改良派尝试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却因为封建保守力量过于强大而失败;资产阶级革命派也尝试了总统制、多党制,但也因为国内政治局势过于复杂,帝国主义势力与封建主义势力走向联合而导致革命失败。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先进分子在各种制度模式遭到失败之后选择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在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在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探索了一条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在建设和改革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同样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同时,探索并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华民族百年近现代史经验与教训的总结。正如习近平所说:“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所以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2.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看待人类制度文明的共同成果 历史告诉我们,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决不能关起国门、故步自封,需要充分吸收有利于中国制度发展的有益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吸收了人类制度文明的共同成果。例如,1954年宪法草案的编撰在坚持以本国历史经验为主的同时,“也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对此,毛泽东认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他们的短处、缺点,当然不要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也吸纳了市场经济的一些理念与做法,将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兼具市场经济长处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完善过程中,既要防止“照搬照抄”、走别人的路,也要避免“闭门造车”、关起国门搞建设,而要始终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看待有利于中国发展进步的他国国家治理经验,“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三)科学认识和阐释制度优势以坚定制度自信

  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目的就是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纵观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的认识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对制度优势阐释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鼓舞全党全社会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新时代科学认识和阐释制度优势,对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1.坚定制度自信首先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很多特点和特征,但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其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但是“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纵观70多年的制度发展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设计者,是制度优势得以彰显的根源所在。从理论层面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所以能够得到丰富与发展,离不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制度问题的深刻认识与准确把握。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国情复杂的发展中大国开展现代化建设必须由一个领导核心进行统筹协调,否则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不仅不能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而且会导致社会动荡、祸起萧墙,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从实践层面看,越是面对风险与挑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优势就越能得到彰显: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展抗疫斗争,举全国之力遏制住了疫情蔓延势头,逐步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正如习近平所总结的:“疫情防控斗争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能够战胜任何艰难险阻,能够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大贡献。”新时代科学认识和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就是要正确认识新中国70多年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与内在逻辑,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的领导制度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

  2.科学认识和阐释制度优势有助于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治理效能 “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管不管用、有没有效,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阐释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中不断深化与发展的。2019年,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十三条制度优势,正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效能的准确概括,正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取得实践成果的理论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与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在这“两大奇迹”背后,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两大奇迹”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治理效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成果。“可以说,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外,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我国取得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这样的奇迹。”

  历史与现实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这是坚定制度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制度优势来源于制度的生命力与治理效能。因此,新时代科学认识和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有助于引导全党全社会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强大生命力与治理效能,从而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作者简介]肖贵清,法学博士,教授,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00084;车宗凯,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00084。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1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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