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的核心是民族复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把文化创造活力变成推动实现中国梦的引擎,运用文化的强大精神力量来引领推进。要努力打造文化引擎,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和个人形成文化创造和制度创新的互动合力,形成从观念到制度建设全面创新的局面。
全面贯彻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理念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并强调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的新局面。文化是一种需要在发展中不断积淀的价值,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就是一种文化的呈现,而任何制度创新都源于文化思想和理念的更新引领。新时期以来我党不断推动文化理论创新和文化政策创新,成为社会发展繁荣最重要的推动力量。没有全体人民文化创造的活力迸发,就不可能形成有竞争优势的国家文化软实力。因此,文化建设首先需要的就是更加尊重包容文化,选择一元主导多元的价值取向,激发所有人的文化创造活力,实现文化创造的自由。当前,数字技术条件下,普通公众所创造传播的信息已经超过了正式机构所发布的信息数量,民间自发舆情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文化新业态的萌生更是给予了 “草根”机会,微电影、微视频、微信、微小说、微阅读等等,不一而足,大行其道。要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就要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在尊重法律和基本道德诉求价值的框架下引导民众规范自己的言行,鼓励不同社会文化实践主体,为实现美好社会理想而张开想象的翅膀,激活创意,升华思想,接续历史文化生命,创造属于这个时代的文化精神和产品。普通民众俗常生活,健康生活方式所在的公共文化空间所体现出的价值,正是我们要着力营造积极文化生活方式的文化创造所在。
发挥文化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实体功能
文化既是对政治经济社会在精神层面的反映,又对社会发展产生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对文化价值地位、功能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判断更加客观、全面、自觉,文化自觉体现了对推动社会发展的远见卓识,理论创新集中体现在全球化背景下全面认识文化的价值和属性,总是与时俱进地寻求社会发展的文化动力。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文化发展以一种政府办文化的模式向社会提供,政府直接管理文化事业单位,导致从事文化生产和服务的文化组织行政色彩浓厚,活力不足。但文化载体和创造主体在社会民间,文化创造这样的社会性工作必须回归社会,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的“第二空间”要成为文化创造最重要的阵地。公共服务、公益性事业的国际管理趋势就是适度社会化,政府“看得见的手”要从非意识形态领域放下手,避免意识形态管理和文化管理的过度紧张感,在意识形态安全和产业发展间获得平衡,不能重文化安全管理而轻产业推进与社会文化创造空间。
打造文化引擎,就要让所有文化创造主体自由迸发其创造活力,文化创造源泉多层次、立体化涌现,动员全社会各种所有制文化机构共同参与文化建设。丰富文化生产形态,必然呼唤政府的文化管理要吸纳企业、个体、机构的广泛参与,变过去单一主体为多元主体,政府既要发挥引导作用,更需要支撑和推动管理创新,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实体功能,共同推动文化发展繁荣。人民是历史实践的主体,也是文化的真正创造者。首先执政党组织和政党群体要不断引领社会前进的方向,不断创造代表先进文化的精神文化价值,使其成为社会文化大合唱中亮丽的主体风景,引领精神时尚和价值选择的文化理想。其次,我们要更加尊重个体创造者的个性和积极性,允许无数的个体不断探索、尝试,多样化、多层次地体现文化创造的丰富性。再次,各种社会机构和组织、群众团体也是文化创造中的重要主体。群众的日常生活方式就是文化最生动鲜活的载体,关注日常生活的精神价值,让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文化生活主流,回应满足百姓的精神生活,才是文化创造发展繁荣的最重要根基。
营造更加宽松自由的文化氛围和环境
自由宽松的文化生态环境是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推动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文化创造不能靠运动式突击或工程式管理,作品内容具有个性,文化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具有标准,但文化的创造则不是程式化的,没有统一模式,更多的是在个性化中实现对时代、民族精神的塑造和坚守。鲁迅所说“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是血,从水管里流出来的是水”,就是对文化创造主体性最生动的解读。在构建国家文化软实力过程中,文化竞争力和实现方式的体现之一就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输出,而改变目前我国文化产品出口的“纽扣现象”,最紧要的就是呼唤文化内容、品牌、个性等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以便更好地实现从物质产品到文化价值观的输出传播。因此,彻底解放文化生产力,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门解除一切不恰当的束缚和限制,营造一个开放、包容、宽松的文化创造环境,以自信的心态接受批评,以开放的氛围容纳域外文化,以宽松的标准包容失败,以公平的环境倡导竞争,给予文化竞争和发展更加自由公平的环境,更加自由的讨论和批评,形成文化自由生发的土壤。只有“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不同的主张观点理性辩驳,公开争论,才能够为文化发展提供更广大的舞台、自由伸展的文化创造空间,群众健康积极的文化个性才能得以张扬,才能夯实文化创造活力的土壤。
推动文化管理方式更加制度化法制化
文化管理规范文化运行方式。世界上不同国家的文化管理模式所依托的管理机制不同,但不外乎在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之间选择,抑或在二者之间寻求某种程度的平衡,实现政府、市场、企业或其他文化单位组织之间的管理、效益和价值统一。管理方式也从过去单一靠行政手段转变到依靠法律、行政、经济相结合的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具体的管理方式则可以区分为行政手段、财政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行业自律等等。 “推进改革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制度创新,实施政府管理模式和方式创新,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倡的深化各领域政府管理改革的重要精神。因此,改革政府文化管理模式、方式,就成为激发文化创造活力的内在要求。针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不同性质类型的文化单位,要分别依照不同的改革路径和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目前,我国文化管理过分依赖行政手段,运用经济、法律等其他手段还不够,文化立法缺失和缺位,人治代替法治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特别是文化管理中的文化内容管理过于粗放。要深化改革激发文化创造活力,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特别是各类经济杠杆来管理文化,强化宏观文化管理,避免干涉具体的文化经营行为。
进一步完善促进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
新时期以来文化发展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其中一个重要的支撑条件就是基于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政策推动,文化产业不仅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繁荣的重要一翼,国家文化经济政策体系也不断完善。但这仅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站在供给政策建构的合理性层面,而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创造的自主实现,无法离开市场的积极作用,即使是普适性全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除了需要加大政府文化投入规模和力度,发挥公共财政引导功能,也需要以政策创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以制度保障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和服务。近些年来,为实现基本文化服务全覆盖,国家实施了“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1231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极大地实现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和均等性。另一方面,文化投入基数较小,整体而言文化经费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仍然偏低,而且增量多投于文化设施建设,因此人们文化消费内容的丰富性不明显,远不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消费增长的需求。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文化发展,制约性的障碍就体现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的制约、捐赠制度政策的制约,也与税收优惠等经济因素关联。因此谋划文化发展只有破解这些政策和制度上的症结,才可能使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创造,同时分享文化成果。未来一个时期,文化政策要在宏观性、扶持性、规范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性质文化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细化门类,综合性解决制约文化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整体性可操作落实的政策体系,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总之,只有从根本上增强全民族文化的创造活力,才可能实现文化的全面发展繁荣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本增强,人民文化生活得到极大丰富,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品质得到全面提升,从而解决国家发展中不对称崛起问题,使伟大的中国梦成为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文化理想。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