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粮食短缺。为了缓解粮食危机,中国政府放缓工业化的步伐,提出了“吃饭第一”的方针。以1961年为转折点,进口粮食成为国家对外贸易的主要任务。[1]据统计,1961年中国进口粮食580.97万吨,其中小麦进口388.17万吨[2],分别占当年国内小麦产量的27.2% 和世界小麦进口总量的12.3%[3]。1961年中国的粮食进口计划执行顺利,其原因在于:首先,中国政府具有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使粮食进口计划得以高效执行;其次,西方一些主要产粮国生产过剩,对向中国出售粮食态度积极。1961年进口粮食这一举措为缓解粮食危机、促进恢复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在1961年还签订了未来几年的粮食订货合同,1961~1965年,每年进口粮食500万吨左右[4],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每年进口300多万吨至1000多万吨粮食。[2](p.438)
当1960年底中国开始粮食进口时,只是作为临时性的应急之策。正如中共中央所指出的:“我国的粮食必须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暂时进口一些粮食是必要的,但决不是长久之计。” 但之后国家把粮食进口由临时性的应急之策转化为长期进口粮食的战略性举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要通过广泛参与世界市场,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从而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1961年开始的粮食进口对中国外贸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
这种变化体现在出口产品中,由主要出口农副产品、初级产品向主要出口工业制成品转变;进口产品中,农产品的比重上升,成套机器设备、工业原料的比重下降。
(一)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
在整个20世纪50年代,中国出口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以粮食为主的农副产品在出口额中的比重多占40%以上。[2](p.421)当1961年国家开始粮食进口之后,出口商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即农副产品、初级产品的出口比重下降,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上升。这一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一方面受粮食由出口转为进口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有赖于新中国成立10多年来的工业化成就,中国轻工业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了初步的比较优势。
第一,农副产品出口减少。面对粮食短缺,国家大幅度削减了粮食出口。1960年12月,《关于新情况下对外贸易工作的意见》指出,明年出口商品构成将有很大变化,主要农副产品的出口大大减少,工业日用品出口的比重相对增加(但绝对数量也略有减少)。[5]12月31日,中共中央还决定:对出口苏联的“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基本不给”,对东欧国家的欠账以及粮、油也予以缓还。这样,粮油产品的出口基本停止,直接带动了农副产品出口的减少,其占出口额的比重由1960年的31.0%下降到1961年的20.7%。[2](p.421)
第二,扩大工业制成品出口。中国在1961年购买了580多万吨粮食,约需4亿美元,再加上购买古巴糖约需1亿美元,合计约5亿美元,而1960年的国家外汇储备仅1.02亿美元。[6]有鉴于此,周恩来强调“在面临农畜产品出口困难情况下,就需要增加其他商品的出口”。[7]为了筹集外汇,国家加大力度扶植工业制成品和高附加值农副产品加工品的出口,轻工业品出口在总出口额中的比重由1957年的35.6%上升至1962年的53.3%[8]。
20世纪60年代初,为了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国家提出了“三个并举方针”,重点增加加工产品和制成品出口,大力发展轻纺产品出口。纺织品的出口尤其突出,至60年代前半期,其在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升至30%。[9]因此,尽管1961年中国进出口总额较1960年下降超过20%,但是部分轻工业品出口额却大幅上升。比如,缝纫机出口由1960年的7.93万台增加到1961年的14.27万台,玩具出口由1960年的62万美元增加到1961年的160万美元。[8](pp.Ⅳ-99,Ⅳ-101)在改革开放之后,这些产品长期成为我国出口商品中的拳头产品,这表明当时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具有前瞻性的积极意义。
(二)进口商品结构的变化
20世纪50年代,为了把有限的外汇用于加快工业化进程,国家严格限制进口生活用品,进口商品绝大部分是生产资料,占进口总额的90%以上(1950~1952年除外)。[2](p.421)但在1961年后,进口商品结构发生了变化。
第一,优先进口粮食。1961年2月,中央制定了进口次序:“第一,粮食;第二,化肥、农药、药品、油脂;第三,用于加工成品出口的原料和化工材料;第四,政治照顾性的物资;第五,橡胶、石油、铜、铝、钢材、尖端技术和国防所需器材、工业设备。”3月8日,外贸部明确规定:当年只订购三类进口物资,对四五类暂停进口。[10]粮食由1960年净出口265.41万吨,变为1961年净进口445.47万吨;砂糖进口量由1960年的23.38万吨增加到1961年的118.66万吨。[2](p.438)这些生活资料进口的增长,带动其比重由1960年的4.6%上升至1961年的38.1%。[2](p.421)直到1965年,生活资料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一直在40%左右。[8](p.Ⅳ-10)
第二,减少工业设备进口。1961年1月,中央批准了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提出的削减从资本主义国家进口工业原料的计划,从而减少外汇支出0.88亿美元。同时,还大量撤销与苏联、东欧各国签订的工业设备的进口合同。3月30日,外贸部、外交部发出《关于对东欧六国贸易谈判的补充通知》,关于进口预订货按以下原则处理:第一,如果对方已经生产好和对方确已投入生产的项目,只好接受;第二,能推迟交货的尽量推迟;第三,能撤销的尽量撤销;第四,对方主动要求撤销的项目,要同意。[11]撤销工业设备进口合同的力度非常大,比如,机械设备的进口额由1960年的9.70亿美元降至1961年的3.30亿美元,[8](p.Ⅳ-10)8月,就1962年成套设备进口工作的原则,李富春指示:“除十二分必要,基本上不进口(工业成套设备)。”[12]1962年2月,国家决定进一步压缩和推迟成套设备的订货,“除了1961年订货、1962年到货付款的0.1亿新卢布之外,其余的成套设备拟在谈判中争取全部取消。” ⑤ 这样,机械设备的进口比重也由50年代占进口总额的50%左右,降至1963年的不到10%。[8](p.Ⅳ-10)
总之,为了保证人民生活的需要,1961年开始,国家年进口粮食约500万吨~600万吨,使生活资料在进口总额所占的比重一度猛升至44%,生产资料的比重降为56%[9](p.11)。这显示了中国在危机之时调整政策,放缓了工业化的节奏,把救荒当作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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