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组织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协商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在协商渠道、协商领域和协商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效果。然而,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也面临着一些"失灵"困境,包括制度失灵、机制失灵、认知失灵和组织失灵四个方面。因此,新时代社会组织协商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完善的机制保障,正确的协商意识,以及成熟的组织架构和专业能力,进而为提升公共政策的科学化水平贡献专业智慧,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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