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40年来我国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巨大进步,直接来自于体制与政策改革所释放的强劲活力,但"三农"依然被一些基础性社会体制与权力结构所桎梏。乡村社会一直坚持着"革命"的主体性遗产,乡村土地、户籍与社会福利等基础性体制、资源配置体制和集权性体制仍然在继续运行,农村各类资源依然被源源不断抽离,由此,持续性的惠农政策仍难以有效扭转乡村衰落的总体格局。乡村发展与振兴已到一个历史性的新阶段,需要驱动机制与动力的"除旧布新";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当走出技术型治理的局限,迈向以民主、自治、法治和文明为方向的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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