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探索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从而初步回答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一方面要坚持从国情出发积极推进民主,另一方面也要善于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同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
一
民主政治可以理解为一个社会在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人的意愿进行决定的国家政治制度及实践活动。在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多种形式的民主,尽管这些民主的阶级实质、实现形式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具有共性的东西,比如,按照多数人意志进行决定的原则、程序化的原则、权力制约的原则、选举的原则等。
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民主都是同自己的国情实际相联系的。中国国情的实际,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点。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发展民主还是实行法治,都不能离开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历史告诉人们,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同中国国情紧密结合,建立了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样,也正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中,在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基础上,领导人民积极稳妥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现实昭示人们,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内部各个阶层的利益要求通过平等协商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达和集合的过程。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运行过程中,社会各个阶层、团体都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协调各个方面、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治核心在中间起着决定性作用,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健康顺利地发展。在中国,这个政治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具有坚实保证。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的体现。这样一种民主具有独特优势。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能够动员和组织人民作为主人翁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制有着根本不同。西方的议会主要是立法机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则是体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权力机关。西方的议员是职业政客,我们的人民代表则是来自人民群众的各个阶层,能够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有利于发扬民主、活跃国家政治生活,又有利于增进人民团结、维护国家政局稳定,有利于加强、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从而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第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一个基本政治制度,对于加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第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又一个基本政治制度,能够保证广大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实现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