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立即剥夺官僚资本,并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适时的;而1956年在生产力水平相当低下、民主发展很不充分的情况下,全面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却是匆促的。目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与社会主义制度缺乏经济前提和政治前提不无关系;而中国产党领导人民正在推进的"第三件大事"——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正是为了充实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以保证我国在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前进,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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