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创新史。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军队始终充满蓬勃朝气,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从来没有停止过改革创新步伐。进入新时代,围绕实现强军目标,党中央、中央军委对于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高度重视。2014年3月11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指出:“实现强军目标,必须抓住战略契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深入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3月15日,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习近平任组长。他强调,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强军目标审视改革、以强军目标引领改革、围绕强军目标推进改革”。2015年11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人民军队开展了一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广泛、最为深刻的国防和军队改革”。回顾、总结中共十八大以来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实践与成就,为坚定不移继续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提供了诸多启示。
破解体制性障碍,完成军队组织架构历史性变革
2015年7月,习近平分别主持召开中央军委常务会议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总体方案》。11月底,随着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的召开,改革强军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先行展开的是领导指挥体制改革,这是适应现代军队专业化分工和信息时代能打仗、打胜仗的要求,提高军队作战效能和建设效益的重大举措。
(一)调整组建新的军委机关部门
在人民军队发展史上,总部制对军队履行使命、进行自身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总部制存在的诸如职能泛化、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等问题日渐突出。对此,党中央、中央军委下定决心,“从职能定位入手,按照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加强监督职能、充实协调职能的思路,调整改革军委机关设置,由总部制调整为多部门制”。即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调整为包括“7个部(厅)、3个委员会、5个直属机构在内的15个职能部门”。通过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将军委机关代行多年的军种建设职能下放到各军种,同时又将具体管理职能先剥离再调整归并同类项,这样不仅减少了领导层级,还精简了编制员额和直属单位,军委机关也真正成为军委的参谋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
(二)建立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
为保证军委对全军实施高效的领导指挥,提高军队作战效能和建设效益,党中央、中央军委做出重新调整划设战区的决定。按照一个战区应对一个或者两个战略方向作战任务、避免一个战略方向由两个战区负责的原则,将此前的7个大军区撤销,成立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5个战区,与此同时,“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组建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形成平战一体、常态运行、专司主营、精干高效的联合作战指挥体系”。通过以上改革,我军联合作战指挥的重心便落在了战区方面。战区作为本区域、本方向唯一的最高指挥机构,由中央军委赋予指挥权责,在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前提下,构建起“中央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
(三)完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
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领导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战略举措,相关改革包括:整合原四总部的陆军建设职能,成立陆军领导机构,解决了人民军队组织体系中长期存在的一个结构性短板问题,为建立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创造了条件;鉴于第二炮兵实际上担负着一个军种的职能任务,遂将第二炮兵更名为火箭军,继续在遏制战争威胁、营造我国安全有利战略态势、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整合各军种和军委机关的战略支援力量,成立一支新型作战力量——战略支援部队,这是我军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为军队形成联合作战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除此之外,我军还整合主要承担通用保障任务的战略战役力量,于2016年9月13日成立联勤保障部队,作为我军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我军通过打破此前长期实行的作战指挥和建设管理职能合一、建用一体的体制,将军队建设管理的重心置于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在内的各军兵种上,构建起“中央军委—军种—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
(四)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在全面推进强军改革的实践中,党中央、中央军委针对军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存在的制度设计不完善、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将依法治权作为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具体改革措施包括:组建新的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军委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同时,向军委机关部门和各战区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纪检、巡视监督作用,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员会,加强了军委对军队政法工作的领导。同时,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保证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组建军委审计署,进一步改革审计监督体制,全部实行派驻审计。通过以上改革,军队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军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严密。
从2015年11月开始到2017年2月,人民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从破解体制性障碍入手,通过对长期实行的总部体制、大军区体制、大陆军体制进行大开大合、大破大立的改革,形成了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崭新格局,构建起新的军队领导管理和作战指挥体制,实现了军队组织架构历史性变革,为推进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推进组织形态现代化,实现军队力量体系革命性重塑
优化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是新形势下人民军队不可避免的重大变革。一方面,纵观世界军事发展史,只有与时俱进地对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做出适应性调整,才能抢占战略先机,赢得战争主动;另一方面,聚焦强军改革进程,在新的领导指挥体制已基本建立的情况下,解决军队结构性矛盾以彻底破解体制性障碍的紧迫性日益凸显。2016年12月2—3日,中央军委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工作会议在京举行,就此启动了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
(一)调整军队规模比例,重塑力量结构布局
2015年9月3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宣布:“中国将裁减军队员额30万。”经过此轮裁军,截至2019年7月,“现役总员额减至200万”。裁军不是简单的数量减员,而是对人民军队兵力规模构成进行优化的过程,由此解决了军队官兵比例、机关和部队比例、作战部队和非战斗单位比例明显不合理的问题。一方面,“扩大士官和文职人员编配范围”,既有效推动军地人才的融合发展,还把官兵从大量军民通用、不直接参与一线作战行动的岗位上解脱出来,以集中精力提高军事职业素养。另一方面,“压减各级机关编制,减少各级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层级和人员,精简文艺体育新闻出版、服务保障和院校、医疗、仓库、科研院所等机构和人员,团级以上机关人员减少了约四分之一,非战斗单位人员压减近一半”。与此同时,对各军兵种结构进行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军队长期以来陆战型、国土防御性的力量结构。具体来说,针对“大陆军”“一头沉”的问题,大幅度压减陆军现役员额,同时,保持空军现役员额稳定,适度增加海军、火箭军现役员额,这就从体制编制上为人民军队加快发展新型作战力量、提高战略能力提供了足够空间。此后,中央军委在有效推进军兵种建设战略转型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调整了军队作战力量部署,逐渐形成了与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需要相适应的战略布局。
(二)调整作战部队力量编成,重构新型作战力量
调整部队力量必须着眼实战需求,顶用管用是关键。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高度重视提升部队力量的科学化水平,坚持以安全需求和作战任务牵引力量调整,以技术发展驱动力量创新,力求打造出具备多种作战能力和广泛作战适应性的部队。首先,大幅度改革陆军集团军,将“陆军原18个集团军整合重组为13个集团军”。虽然减少了集团军的数量,但实际是对陆军建设管理模式、力量体系和作战能力的整体改造与升级。通过精简压缩陆军部队中的非战斗单元、提升基层一线作战部队比例,组建陆军航空兵部队并配备无人机等新型装备,实现了平面陆军向立体陆军的转变。其次,“在全军主要作战部队实行‘军—旅—营’三级体制”。随着指挥层级的减少,指挥效能大大提高。同时,部队合成重心下移,“旅—营”作为作战基本模块,具备包括作战、支援、保障在内的多种能力,不仅能承担独立作战任务,还可依据军事任务灵活组合。再次,适应现代军事技术和作战方式发展趋势,以新型作战力量建设为突破口,增加了“特种作战、立体攻防、两栖作战、远海防卫、战略投送等新型作战力量,推动部队编成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的方向发展”。
(三)优化院校力量布局,重构军事科研体系
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是人民军队重构重塑题中应有之义。2016年3月23日,习近平在国防大学视察时指出:“要通过深化院校改革,健全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更好集聚、保留、使用优秀人才,增强院校发展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军队院校改革以组建新的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为牵引,以调整院校结构布局、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改进人才培养模式等为主要内容。截至2019年7月,“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原有77所院校被整合为44所”,构建起以联合作战院校为核心、以军兵种专业院校为基础、以军民融合为补充的院校布局。在军事科研体系改革方面,2017年成立军委军事科学研究指导委员会,调整组建新的军事科学院、军兵种研究院,形成以军事科学院为拳头力量、军兵种科研机构为中坚力量、院校和部队科研力量为辅助力量的军事科研力量布局。通过优化院校力量布局、重构军事科研体系,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正在形成。
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是对人民军队力量体系的一次革命性重塑,是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关键一步。改革聚焦备战打仗的核心需求,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局,着眼体系建设和长远发展,既打造出一支精干高效的现代化常备军,也建立起包括具备多种能力和广泛作战适应性的部队在内的联合作战力量体系。这些成就的取得,意味着我军在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征程上又迈过了一道重要关口。
全面释放改革效能,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
军事政策制度具有调节军事关系、规范军事实践、保障军事发展的功能。对军事政策制度进行系统深入的改革,解决军事政策制度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全面释放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效能,开创强军事业新局面的迫切需要。2018年11月,中央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军事政策制度改革进入集中实施阶段。
(一)深化军队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2018年8月17日,习近平在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上指出:“全面加强新时代我军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强国强军的必然要求。”9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队党的建设的决定》。2020年9月,《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在全军颁布施行。该条例“对军队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重大问题”等做了全面规定。人民军队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效推进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的完善。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二)创新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
人民军队作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先锋利剑,作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必须具备完善的政策制度、严格的法规约束,才能规范军事实践活动,保障军事力量运用。对此,习近平指出:“要创新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适应国家安全战略需求,聚焦能打仗、打胜仗,创新军事战略指导制度,构建联合作战法规体系,调整完善战备制度,形成基于联合、平战一体的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全面履行新时代我军使命任务。”根据这一要求,人民军队制定了《海上护航行动条例(试行)》《国际军事合作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推进完善了军事战略指导制度、战备工作条例、联合作战法规等,既加快推动了我军军事力量体系的整体提升,又有效维护了人民军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和平之师的良好形象。
(三)重塑军事力量建设政策制度
为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党中央、中央军委决定重塑军事力量建设政策制度。这项改革是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头戏,主要包括完善军事训练、装备发展、后勤建设、军事科研、国防动员等政策制度,同时,加快推进军官法、兵役法等立法进程。这其中,重中之重的改革有两项:一是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早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要“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军队干部制度体系”。2020年12月,中央军委印发《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以及11项配套法规,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军官制度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建立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取得实质进展,对军队建设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长远历史意义。二是健全军人荣誉体系。从2021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到202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这些改革举措和法规制度的制定,极大增强了军事职业的吸引力和军人的使命感、荣誉感,对于有效教育引导官兵发扬人民军队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改革军事管理政策制度
军事管理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改革强军的实践中,党中央、中央军委始终高度重视军事管理政策制度改革。2017年4月13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军事立法工作条例》,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2018年3月22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统称共同条令),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战略管理、军费管理、军事司法等方面制度的创新,显著提高了我军军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形成了具有我军特色的现代管理体制,对于提升我军军事系统运行效能、推动军队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是在国内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推进的。对此,习近平强调:“这场疫情防控斗争对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一次实际检验,充分体现了改革成效,同时也对改革提出了新要求。要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扭住政策制度改革这个重点,统筹抓好各项改革工作,如期完成既定改革任务。”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在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方面,人民军队在先期完成各领域、各系统主干政策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从2020年开始又先后健全完善了各领域配套政策制度,直至今日,我军已逐渐构建起一套比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
推进跨军地重大改革,加快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军民融合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2014年3月,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强调:“实现强军目标,必须同心协力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如何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习近平明确指出,关键出路在于强化改革创新,要“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
(一)完成武警部队跨军地改革
武警部队具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职能属性。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以武警部队调整重组为主要内容的“深化跨军地改革”纳入其中。随后不久,跨军地改革工作小组成立。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着眼全面落实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对武警部队除主干的内卫部队之外的其余7支部队进行大刀阔斧的颠覆式重构。公安边防、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现役编制转为人民警察;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成建制转为行政编制并划归应急管理部;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不再受武警部队领导管理,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组建新的海警部队,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随着跨军地改革的深入推进,武警部队职能从陆地向海上、从维稳向维权、从境内向境外、从平面向立体、从固定向机动全域多维拓展,提高了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水平,增强了其履行使命任务的能力。
(二)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
2016年初,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正式组建,履行组织指导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领导管理省军区等职能使命。此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进一步理顺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的同时,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并在民兵工作改革方面,“精简全国基干民兵规模,深化民兵预备役部队规模结构、力量编成改革,推进预备役部队与现役部队一体建设和运用,加快实现由保障陆军为主向保障多军兵种转变”。依法厘清各系统国防动员职责,调整人民武装动员、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国防教育职能配置,完善国防动员委员会设置,调整设立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结合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完善国防动员政策制度,构建起党中央领导下军地各司其职、密切协同的国防动员格局。
(三)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和管理改革
退役军人安置和管理,既关系军队稳定,更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必须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实现全国一盘棋。为此,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成立。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四)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
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是党中央、中央军委着眼强军目标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旨在推动部队专司备战打仗、创新军队资产管理模式、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部队正风肃纪。截至2019年7月,“军地各级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大决策指示精神,把停偿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国家任务、强军任务,作为党之大事、国之大事、军之大事,坚持党委统揽、军地联动、依法推进、多措并举,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任务基本完成,军队不从事经营活动的目标基本实现”。
中国的国防是全民的国防,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党上下一致,军地同心协力,深入推进军民融合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改革,不仅有力增强了国家战争潜力和国防实力,也有效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继续做好军民融合这篇大文章,加快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创造了有利条件。
坚定不移继续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时代要求,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也是决定军队未来的关键一招。”中共十八大以来,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实践及其取得的成就启示我们:坚定不移继续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强化改革创新精神,坚持扭住战斗力标准,持续凝聚改革的强大合力。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领导是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改革必须坚持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之所以能够创造新中国成立以来军队改革事业力度、深度、广度之最,最根本的就是有党的坚强领导。改革不是改向,变革不是变色。改革是要更好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更好地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更好地坚持我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这些都是根本性的政治原则问题。在领导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过程中,党中央、中央军委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保持了超强的战略定力。通过一系列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固化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证了改革能够始终在党的旗帜下顺利推进和不断深化。接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必须继续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保证全军步调一致、军民团结一心,共同推进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拓展。
(二)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
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刻阐明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时代意义、本质属性、根本引领、目标任务、核心要求、重要指向、战略举措和科学方法,系统回答了军队为什么要改革、怎样进行改革、如何巩固改革成果等重要问题。“正是在习近平强军思想引领下,我军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推动政治生态重塑、组织形态重塑、力量体系重塑、作风形象重塑,实现体制一新、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国防军队建设进入新时代”。继续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人民军队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转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在政策制度调整、运行机制创新、军事管理革命上聚焦发力,充分释放改革整体效能。
(三)坚持改革创新精神
军事领域是竞争和对抗最为激烈的领域,也是最具创新活力、最需创新精神的领域。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军委第一次常务会议上就强调,要“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开拓前进,努力夺取军事竞争主动权。”在明确提出强军目标后,习近平牢牢扭住开拓创新这个实现强军目标与深化改革互融互立的支撑点,指出:“实现强军目标是一项具有很强开拓性的事业,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勇于探索、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实践中,高度发扬改革创新的进取精神,通过解放思想冲破观念障碍,通过开拓创新赢得战略主动,以军事战略创新为先导,充分发挥军事理论创新、军事技术创新、军事组织创新、军事管理创新对改革的牵引和推动作用,由此,实现了人民军队的革命性重塑。在此基础上,继续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要进一步提高创新对改革的贡献率,用与时俱进的理念、视野、方法、标准谋划改革全局、推进改革举措、落实改革政策,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新的更大的步伐。
(四)坚持扭住战斗力标准
军队首先是个战斗队,必须坚持一切建设和工作向能打胜仗聚焦。对此,习近平曾指出:“关于军队建设和改革,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我们这支军队能不能始终坚持住党的绝对领导,能不能拉得上去、打胜仗,各级指挥员能不能带兵打仗、指挥打仗。”回望十年强军改革,人民军队之所以能够摸索出一套符合现代战争特点规律和制胜机理的战斗力生成模式,关键的一点就是紧紧扭住了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今后,要持续深入向改革要战斗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仍须继续以作战需求为根本牵引,瞄准制约我军战斗力建设的矛盾症结,深层次激发军队战斗力各要素的活力,全方位强化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核心军事能力。
(五)坚持凝聚强大合力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伊始,习近平就指出,这场改革对各级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都是考验。在改革过程中,经受住考验的“三力”凝聚在一起,便构成了改革的强大合力。首先,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离不开组织的力量和优势。在改革过程中,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军委下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指示,再由各级党委从政治责任的高度真抓实改。同时,由军委改革领导小组抓改革督促落实,及时跟踪、检查、评估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并由军委改革办完善相关机制,进一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改革。如此一套完整科学的领导模式和组织分工,为继续有组织有秩序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提供了重要保证。其次,抓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是推进改革的决定性因素。正是以改革为契机,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官兵转变理念、更新观念,自觉站在全局高度认识改革,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正确对待利益调整,积极拥护、支持、参与改革。改革期间,军队涌现出一批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他们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职责,为强军改革攻坚作出了表率,也必将会在接下来的军事实践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再次,融合军地改革力量。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过程中,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大局观念,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折不扣地执行改革各项任务,为推动改革强军不断取得新进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只有继续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举全国之力,融军民同心,才能更好地完成改革强军的各项任务。
强国必强军,强军必改革。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方面,不仅要敢于斗争、敢动真格,而且要善于斗争、善于改革。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人民军队实现了整体性革命性重塑,军队体制、结构、格局、面貌焕然一新,大大提升了履行时代使命任务的能力。“惟改革者进,惟改革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改革仍然在路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坚定不移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强大合力共同担当,乘势而上,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把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断推向前进,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21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作者简介]聂文婷,历史学博士,副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新时期改革开放史教研室。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5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