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是新中国外交的创始人和奠基者。他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毛泽东同意并批准,成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五项原则使新中国迅速地在国际斗争的惊涛骇浪中稳住阵脚,开创了中国外交史上扬眉吐气的新时代。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粉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对立物
战后国际关系是在雅尔塔体制的框架中运行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在以雅尔塔会议为代表的一系列重要国际会议上,美苏根据自己的实力,经过讨价还价,规划、安排了符合各自利益的世界蓝图,构成了雅尔塔体制。雅尔塔体制在本质上是以践踏别国主权,控制和剥削弱小国家为主要特征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它是过去国际旧秩序的继续和发展,实质上仍然是不公正、不合理、不平等的国际旧秩序。雅尔塔体制内部的某些原则在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的国际民主化潮流面前已越来越不适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周恩来认为,中国不能受制于美苏的既定安排,“以致成为一国的工具”。
在雅尔塔体制中,中国是重要一环。1945年2月,美苏在雅尔塔会议上达成了关于中国的《雅尔塔秘密协定》。苏联迫使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独立,并取得了中东铁路经营权旅顺海军基地、大连自由港等特殊权益。美国则基本上控制了中国。《雅尔塔秘密协定》粗暴地践踏了中国的国家主权,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损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尊严。周恩来批评苏联外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也有不成功的地方,如领土一定要向外推一点”。他说苏联“战后的外交方针不尽恰当,可能是胜利冲昏了头脑……滋长了大国主义思想和民族主义倾向。”建国之初,为了对付美国的孤立与封锁,中国曾和苏联结盟,但周恩来对苏联霸权主义行径保持高度警觉,并进行坚决抵制,认为“在战略上联合,但战术上不能没有批评。”中国外交必须另辟蹊径,其指导思想丝毫不能带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成分。
有鉴于此,周恩来在建国伊始就代表中国政府向外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外国建立外交关系”,把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作为新中国的建交原则,反映了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新兴国家渴望平等的强烈愿望和对主权重要性的深刻认识。1950年,周恩来在批驳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美国对亚洲政策》一书的讲话中又指出,美国企图以援助亚洲各国为名,行干涉亚洲各国内政之实,声明“亚洲人民自己的事情,应当由亚洲人民自己来处理,而无论在什么时候,也不应该由太平洋彼岸的美国帝国主义者,例如艾奇逊之流,加以干涉。”在全国政协庆祝建国一周年的大会上,周恩来就我国对外政策的指导思想再次重申:“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和战争政策是我国坚持不渝的原则。”不言而喻,周恩来把互不干涉内政和互不侵犯作为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补充提了出来。1953年6月,朝鲜战争结束后,周恩来以政治家和战略家的敏锐眼光认识到新的世界大战有可能被推迟甚至被制止,认为国际上的主要矛盾是“和平与战争间题”,主张“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一切国际纠纷”,提出 “在制度不同的国家间实行和平共处和和平竞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完整概念已在周恩来胸中酝酿成熟。它是周恩来多年来对国内、国际形势冷静观察和深思熟虑的结果。
五项原则的各项原则逐步提出的过程,就是新中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日渐深入的过程,因为这些原则始终是作为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对立物而出现的。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斗争使五项原则中的各项原则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最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1954年周恩来访问印度、缅甸时,与这两个国家共同倡导了这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概括了最基本的国际关系准则,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根本对立,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做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