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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对台政策与祖国统一大业
发布时间: 2011-10-18    作者:叶张瑜    来源: 20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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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确立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在新时期对台政策中占有主导地位,它不仅为新时期对台政策定下了主基调,也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既定国策,是新时期对台政策的基本方针。江泽民1995年1月提出的八项主张和胡锦涛在2005年3月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发表的四点意见,都体现了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发展的一贯性和连续性。

  3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继承和发展

  1990年12月6~12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对台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争取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全党全国90年代的重大政治任务。1990年12月13日《人民日报》,第1版。同月,召开了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会议指出:“九十年代,我国将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在实现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同时,积极推动海峡两岸实现‘三通’,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欢迎台商来大陆投资,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页。这说明和平统一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议题之一。1991年6月7日,中共中央台湾办公室负责人提出两岸关系三建议:第一,尽快商谈实现直接“三通”和双向交流的问题,扩大交往,密切联系。对于台湾当局有利于直接“三通”和双向交流的主张和措施,我们都予以欢迎。第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派出代表进行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还可以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讨论台湾当局关心的其他问题。在商谈中,可以邀请两岸其他政党、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第三,欢迎国民党中央负责人以及国民党中央授权的人士访问大陆。如果国民党邀请中共代表,我们愿意应邀前往台湾,共商国是。1991年6月8日《人民日报》,第1版。这三项建议直接导致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海峡交流基金会之间磋商机制的建立。1992年11月,海协会与海基会经过会谈,达成了在事务性商谈中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这就是著名的“九二共识”。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报告正式把“一国两制”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把和平统一祖国的工作放到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此外,还提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就两岸正式谈判的方式同台湾方面进行讨论,找到双方都认为合适的办法。”《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13、46页。表明在两岸谈判内容上有了重大突破。1993年8月31日,《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发表,系统阐述了台湾问题的由来及现状,介绍了两岸关系的发展情况,阐明了中国政府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国际事务中涉及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1993年9月1日《人民日报》,第1版。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这八项主张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丰富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思想。八项主张提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论和行动,都应坚决反对”,“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并提出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不持异议,但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这既表明我们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真诚愿望,也表明了我们坚决反对“台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2)在和平谈判问题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务实谈判主张。第一,在谈判主体上,由“国共两党谈判”发展为“两岸谈判”。八项主张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这是根据台湾政局发生的重大变化而做出的政策调整。第二,在谈判内容上,八项主张重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当然也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第三,提出和平谈判分步骤进行的构想。八项主张中提出:“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3)在对台工作中着重强调“更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八项主张提出:“两千一百万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4)高度重视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重大作用。八项主张提出:“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并呼吁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1995年1月31日《人民日报》,第1版。这八项主张是世纪之交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指导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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