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法官和劳模眼中的陈燕萍工作法
“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多位荣获“时代先锋”称号的模范人物日前聚首古城泰州,和专家学者一起研讨这一陈燕萍工作法,寻求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如何更好地“用我们的真情实感促使矛盾的化解”。图为宋鱼水(左一)、陈燕萍(左二)、张云泉(左四)、黄学军(左五)等热烈交谈。张明远摄
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张云泉、王利明、朱苏力……2月23日,虎年春节刚过,众多荣获“时代先锋”称号的模范人物和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的知名人物便齐聚古城泰州。
吸引他们来到这里的,是另一个响亮的名字——陈燕萍。这位总是面带笑容的江苏省靖江市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在十几年间审理了3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案子到陈法官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这是当地百姓对她的评价。
在长期的基层司法实践中,陈燕萍总结出了一套工作方法,这就是“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专家学者、优秀法官和劳模们正是为研讨陈燕萍工作法而来。
陈燕萍工作法并不复杂,贯穿其中的就是“群众”二字。这背后折射的,却是司法人民性这个大课题。
“陈燕萍工作法的实质就在于始终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
当事人朱某在法庭上一遍遍地陈述着自己的理由。他不善言辞,口音又重,旁边的人很不耐烦,有的甚至打起了瞌睡,但陈燕萍依然不动声色地听着。
终于,朱某说完了。“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陈燕萍问。
朱某回答,没有了。还没等陈燕萍开口,朱某突然出人意料地说:“陈法官,这个案子你怎么判我都服!你是第一个耐心听我讲完的人。”
这个故事常被用来为陈燕萍的贴近群众作注解。陈燕萍认为,倾听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法官要付出耐心。倾听有利于建立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基础。
“陈燕萍工作法的实质就在于始终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审判实践中,把群众感情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正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的评判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研讨会上对陈燕萍工作法的核心价值作这样的解读。
陈燕萍工作法的产生有鲜明的时代特性。江阴园区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缩影,这里既有传统乡村,又有新兴城镇,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矛盾多发,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也快速增加。陈燕萍审理的婚姻案件、赡养抚养案件、继承案件等看似简单,却深受传统农业文化的影响。充满挑战的审案工作,孕育了陈燕萍工作法。
“法官不是官,不能摆官样。”这样的平民意识使陈燕萍放下身架,沉下身子,与群众悉心交流,坦陈心迹。在江阴园区法庭,她是公认的“调解高手”。凡是能够调解的案件,她都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案件调解率达74%。
陈燕萍的事迹让江苏省信访局巡视员张云泉感同身受:“我在信访岗位这么多年,许多尖锐矛盾的化解就是靠自己说得口干舌燥头发昏,来解开上访人思想上的死结,用我们的真情实感促使矛盾的化解。”
在沈德咏看来,陈燕萍工作法是对司法人民性最生动的实践说明。“也正因为陈燕萍工作法处处体现着司法的人民性,才获得了旺盛的生命力,这也是我们研讨和推广这一工作法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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