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政治制度设计,在共和国成立以来的60余年里,信访制度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当代信访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社会史和政治体制改革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系统研究,有助于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进一步推动信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使其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当代信访史的研究状况
60余年来,信访工作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信访已经从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发展成为一项包括人大信访、行政信访、法院与检察院的司法信访等在内的完备的制度体系,有关信访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共和国成立之初,信访工作主要面对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中存在的新老问题,通过信访动员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政治热情,团结和凝聚了各界力量,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形成了有力的监督和帮助。1951年6月7日,政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1],对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原则、机构设置等作出了规定,从而被视为信访制度正式确立的起点。此后,各地普遍开始加强信访工作,陆续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规范信访工作。1957年5月28~31日,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信访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草案)》两个文件。文件中第一次将信访看作是群众的民主权利,信访被纳入了正式的法规制度体系中。
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的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民主和健康之路,信访制度的功能重新定位为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1982年2月,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审议修改的《当前的信访工作形势和今后的任务》指出:一定要“努力把信访工作这件大事办得更好、更有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新的贡献”。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1995年10月,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信访工作行政法规——《信访条例》,标志着信访工作正式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部署中对信访工作从“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确立了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赋予了其新的职责任务。[2]2007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3],并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在更高层面对信访工作的指导。60余年的信访发展历程留下了十分清晰的发展脉络,信访工作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变化,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有关信访的学术研究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长期的实践积累阶段(1949年共和国成立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召开)。这一阶段主要是信访制度的创设、实践及信访工作的经验总结阶段。
二是厚积薄发阶段(1982~1991年,全国首届信访工作理论研讨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领导对信访工作、信访理论的研究非常重视,各地加强了对信访干部的培训,一些地方成立了信访学会、协会和理论研究会,信访理论研究逐步开展起来。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等机构相继开始出版信访刊物。两局合并以后,其所属刊物改为《人民信访》,向全国发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先后创办了类似的刊物。这一时期,信访部门以及个人编写、出版的信访教材,既有理论又有实例,内容丰富,以供本地区、本系统培训信访干部。同时还陆续出版了一些信访理论专著和信访知识书籍。这些都标志着信访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1991年5月16~20日,首届全国信访工作理论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共收到论文120篇,研讨会的召开推动了信访工作与信访理论研究的深入。[4]
三是拓展阶段(1991~2002年)。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社会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的激增使信访总量连年攀升。在巨大的信访压力之下,各地纷纷进行了信访制度的调整和创新。信访工作者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制度实践经验的总结及信访的成因规律的探讨,继续宣传普及信访知识,进行制度创新;广大学者也开始关注这一研究领域,信访学开始形成。在这一时期的代表性著作主要有《信访学概论》[5]、《应用信访学》[6],史学方面有《人民信访史略》[7]、《古代“信访”史话》[8],另有《甘肃信访志(1949~1989)》[9]、《天津通志·信访志》[10]、《奉新县信访志》①等地方信访志;宣传普及方面有《中国信访写真》[11]、《改革与发展——第二届全国信访工作理论研讨会论文集》[12]等。应星以田野调查的方式,采用叙述和阐释的双线条复调结构描述了一个“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自2002年面世以来,引起各方争议[13]。这一时期出版的国家领导人的传记、文稿及各种法律文件汇编中也披露了一些珍贵的信访资料。此外,在一些政治学、法学、社会学著作中也对信访制度有所论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14]等。
四是深化提高,系统化、理论化阶段(2003年至今)。2003年“信访洪峰”后,信访制度成为研究的热点,信访制度的存废成为争论的焦点。这一大争论促进了信访理论研究的长足发展,研究成果颇丰,涉及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等多学科,出现了学科交叉、综合研究成果,并且同中国古代及国外类似的信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信访理论逐渐系统化、理论化。代表性著作有:《中国信访制度批判》[15]、《中国古代信访制度的法律文化分析》[16]、《乡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华北农村村民上访研究》[17]、《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信访》[18]、《信访制度改革研究》[19]、《公民基本人权法律制度研究》[20]等。此外,尚有上千篇学术论文及数十篇学位论文。2005年重新修订颁布的《信访条例》使争论暂时告一段落,信访制度的合理性以及对改革路径、方向的研讨受到了学界的更多关注。
总体看来,学界对信访制度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对信访史的研究依然匮乏。2003年以来,有关信访的讨论已基本涉及了该问题的方方面面,但大多数文章仍是工作经验总结和媒体报道,真正的学理研究并不多;有深度、影响大的主要是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方面的论著,史学方面的研究很少见,诸多的信访学概论、信访工作常识类著作也只对自古以来的信访作了详略不等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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