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当代信访史的历史分期
随着对信访制度研究的发展和深入,关于信访史的分期问题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认识。对于信访史的分期,主要代表性观点有:刁杰成把1949~1995年间的信访工作分为初创阶段、初步完善阶段、形成制度阶段、发展阶段、活跃阶段、“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拨乱反正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时期等八个历史时期。[7]浦兴祖把信访制度归属于人民直接参与制度,以1951年6月政务院作出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作为人民信访制度形成的起点,按照召开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时间逻辑线索,将信访制度的历史变迁划分为四个阶段。[14](pp.731~734)也有学者把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变划分成从设计之初的鼓励到控制、“反右”结束刘少奇主持中央工作后的第一次大规模治理、“文革”结束后的第二次大规模治理以及2003年收容遣返制度废止后四个时间段。[26]林喆认为建国后的信访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主要经历了信访制度的形成阶段(1949~1957年)、信访制度的曲折发展和异化阶段(1957~1978年)、信访制度的新发展阶段(1978年至今)等三个阶段。[20](pp.177~188)应星从制度功能的角度,将建国以来的信访制度分为大众动员型信访(1951年6月至1979年1月)、拨乱反正型信访(1979年1月至1982年2月)和安定团结型信访(1982年至今)三个时期。[27]吴超系统全面地考察了信访制度60年的发展历程,依据信访制度自身发展的规律、特点,结合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家中心工作的调整,把60年信访制度发展史划分为六个阶段,即信访制度的创建(1949~1957年)、信访情势的变化与制度调整(1957~1966年)、信访制度的破坏与特殊方式的开展(1966~1976年)、信访制度的恢复与重建(1976~1982年)、信访制度的功能转换和制度完善(1983~2005年)和信访制度发展的新阶段(2006年至今)。[28]
历史分期是信访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是一件动态性的研究工作。中国当代信访史是一部没有时间下限、仍在不断发展的历史,随着信访史研究的不断推进,对信访史分期的认识和理解也必将进一步深化,信访史的分期问题只能继续做动态性的研究,各种不同的分期方法可以在相互交流和讨论中共同促进认识的深化。
2007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并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进一步为信访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3]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召开,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高度,强调“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29]。
在新形势下,当代信访史研究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第一,进一步拓宽中国当代信访史的研究视野。在纵向的信访史研究中,很多学者将信访制度当作共产党实践其意识形态功能和统合社会功能的权利技术发明,忽视了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历史贯通性,没有深入到中国数千年来的历史发展中,去挖掘信访制度的传统文化、制度、政治思想等历史资源。在横向比较研究方面,一种观点是按照西方的宪政民主体制来改造中国的信访制度,动辄就要取消信访制度,缺乏对当代中国国情的冷静分析和清醒认识;另一种观点则一味强调中国的特殊国情,强化信访制度。实际上,只有理性分析西方国家在制度背景、政治文化、法律文化、基本国情以及面临的现实问题上与我国信访制度还存在诸多差异,充分考虑我国的特殊政治体制和社会、法律、文化背景,才有可能真正将各国制度的精华提取出来,为我国信访制度创新提供借鉴,创立适应国情的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
第二,进一步挖掘有关信访史的文献资料。在信访史研究方面,存在着档案文献开放不够及对已开放档案利用不充分的问题。不少学术成果仍处于低水平重复的状态。当前有关信访史的材料异常庞杂而丰富,相关材料散见于地方志、历史档案、信访报告、信访简报、信访人信访材料、口述材料、上访日记以及各种相关著作中,另有各种有代表性的官方统计材料报告、某些政治法律文书、大众传媒报道及其他第二手资料等文献。因此,信访史研究必须从大量的资料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求淘沙捡金,进一步全面、细致、严谨地挖掘各种文献资料,以推进当代信访史研究的深入发展和理论创新。
第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综合借鉴运用多学科研究方法。信访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社会史和政治体制改革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史的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观点,坚持规范性研究与经验性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同时,由于信访史研究涉及许多学科,在研究中要积极利用、吸收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实现历史学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心理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的整合与互补。
信访制度创建60余年来的历史经验十分丰富,其中蕴含着大量带规律性的东西,规律总是隐藏在事物发展过程之中,而史学家的天职就是从中发现带规律性的东西。[30]加强信访史研究有助于加深认识,发现规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其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有关中国当代信访史的研究已取得了一些进展,可是怎样深入挖掘整理各种史料、综合运用整合各种理论方法,以推进信访史的研究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参引文献]
[1]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1951年)》,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23~24页。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28页。
[3]《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人民日报》2007年6月25日,第1版。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首届全国信访工作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1992年版。
[5]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信访学概论》,华夏出版社1991年版。
[6]李慕洁:《应用信访学》,华龄出版社1991年版。
[7]刁杰成:《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
[8]胡中才:《古代“信访”史话》,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9]《甘肃信访志(1949~1989)》,甘肃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
[10]《天津通志·信访志》,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
[11]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中国信访写真》,中国工人出版社1998年版。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改革与发展——第二届全国信访工作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工人出版社1999年版。
[13]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从“讨个说法”到“摆平理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
[14]浦兴祖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5]于建嵘:《中国信访制度批判》,《中国改革》2005年第2期。
[16]李秋学:《中国古代信访制度的法律文化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2004年博士后出站报告。
[17]郑欣:《乡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华北农村村民上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18]李宏勃:《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信访》,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9]金国华、汤啸天主编《信访制度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0]林喆:《公民基本人权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1]《汉语大词典》第1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1412页。
[22]杜健:《必须重视人民来信来访》,《红旗》1971年第11期。
[23]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信访分会编著《信访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
[24]周作翰、张英洪:《当代中国农民的信访权》,《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年第1期。
[25]《信访条例》,《人民日报》2005年1月18日,第8版。
[26]许志永、郭玉闪、李英强:《宪政视野中的信访治理》,《甘肃理论学刊》2005年第3期。
[27]应星:《新中国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变》,《瞭望东方周刊》2003年第4期;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28]吴超:《新中国六十年信访制度的历史考察》,《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11期。
[29]《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胡锦涛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人民日报》2007年10月16日,第1版。
[30]朱佳木:《国史研究的现状与前景》,《教学与研究》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