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对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水利事业则具有兴利避害的功能。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工程)是为长远解决香港同胞食用淡水的困难由周恩来总理批准兴建的主要向香港供水的水利工程。东深工程于1965年3月1日正式从东江向香港供水,历经三次扩建和一次全面改造。截至2015年5月,东深工程已经累计对香港供水近230亿立方米,相当于1.5个洞庭湖的库容量,[1]为香港的民生福祉和繁荣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2013年,笔者曾就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的历程作了梳理和考察,[2]在此基础上,通过2015年对东深工程的实地调研以及对广东、深圳等地相关馆藏档案的搜集和利用,笔者着重对1965~1978年间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的情况及其对两地关系发展的意义进行了分析。因此,本文是基于前期研究成果的再考察。
一、东深工程缘起于内地对香港的大力支持
1962年秋至1963年初夏,香港发生严重水荒,缺少食用水的基本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港英当局无奈向广东省政府提出供水请求,经周恩来总理亲自批示,广东省政府决定修建东深工程。
1963年5月30日,港英当局发出公告称:从6月1日起实施严格“制水”,规定每4天供水1次,每次供水4小时;各街巷公共水喉隔日供水1次。[3]为减轻水荒,港英当局派出巨轮到珠江口装运淡水;在原协议(在1963年香港发生严重水荒之前,已有向香港提供用水的协议,只是供水总量比较少。1960年2月28日,深圳水库主体工程竣工。4月15日至10月3日,宝安县人民委员会同港英当局就深圳水库向香港供水问题进行了6次会谈。11月15日,宝安县人民委员会同港英当局就深圳水库向香港供应用水问题达成协议,并举行了签字仪式。参见《帮助香港同胞解决水荒问题 深圳水库向香港供应用水 宝安县人民委员会和香港英国当局签订协议》,《人民日报》1960年11月16日。)基础上,在广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圳水库增加对港供水。为了长远解决用水问题,广东省政府开始研究修建从东江引水给香港供水的工程。
党中央非常关心和支持东深工程的相关谈判。1963年6月10日,周恩来审阅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向香港供水问题的谈判报告》后批示:“交涉是成功的”,并对向香港供水的一些事项做出安排。6月15日,中央发出《关于向香港供水谈判问题的批复》,指出:我们已经做好供水准备,并已发布了消息,而且已在港九居民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应。[4]1963年底,当周恩来出国途经广州时,认真听取了时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厅(以下简称水电厅)厅长刘兆伦的详细汇报和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意见,表示同意修建东深工程。对于东深工程,“中国政府将承担全部工程的设计和修建,并负担全部费用。”[5]1月24日,英国驻华代办贾维向外交部西欧司司长谢黎回复了港英当局的意见:“香港政府很有兴趣地获悉中国决定修建一条由东江到深圳水库的水道,并欢迎由此而来的从水库获得更多水量供应的可能性。现在正做出必要的技术性会谈的安排。”[6]1964年4月,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同意将东深工程列入1964年国家基建计划,拨付1964年上半年东深工程投资1200万元,并相应增加了广东省基建预算。[7]
1964年2月,东深工程正式动工, 1965年1月竣工。根据双方协议(即《关于从东江取水供给香港、九龙的协议》。),自1965年3月1日起,每年向香港供应淡水6820万立方米,比原深圳水库供应的水量增加了2倍。[8]自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后,香港地区的用水状况得到很大改善,整年全日供水,居民反映良好,促进了香港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特殊时期坚持向香港供水
东深工程坚持向香港供水,即使在“反英抗暴斗争”爆发后也未停止供水。20世纪60年代,香港爆发了“反英抗暴斗争”。1967年6月10日,港英机构部分中国职工和部分英资企业的中国工人举行万人大罢工。7月13日,港英当局实施每4天供水4小时的“升级制水”。港英当局把实行“制水”的原因归咎为“未再获得中国方面的供应”,而实际上,被港英当局认为“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水荒”的1963年,“这年五月初存水量为三十亿三千二百万加仑,也能实行每日供水三小时。而现在水塘存水量仍有三十二亿七千七百万加仑,竟要实行每四天供水四小时的严厉制水”,至7月22日,香港水塘存水量已从7月13日“实施‘升级制水’时的三十二亿七千七百万加仑增加到五十六亿四千五百万加仑。但是,港英当局至今仍没有取消‘升级制水’的无理措施的表示”。[9]8月,北京发生了火烧英国代办处事件,导致中英关系出现危机。9月,东深工程管理局向广东省水电厅请示:1967年10月至1968年6月对香港供水问题,根据原协定规定,即将在10月1日开始。但考虑到香港局势的关系,情况特殊,是否仍按协定供水。[10]10月1日,东深工程管理局接到广东省外事处指示,已照供水。[11]
即使在特殊时期,东深工程也坚持不间断的向香港供水。除了前文提到的《人民日报》提供的关于香港水塘存水量的数据之外,还可以通过下表的具体统计数据得出上述判断。
1966~1967年度对港九供水情况统计表
说明:1.供水时间自1966年10月1日起到1967年6月25日结束,提前5天完成供水任务,实供水天数为268天;2.自1966年12月23日起,经双方协商同意1966~1967年度供水增加18亿加仑,最大流量不超3.42立方米/秒;3.日供水量计法是于当日8时双方核对数字后即作为当日供水量;4.水量折算标准是每立方米等于220加仑,对数时以加仑为准。5.本表中供水量均保留到整数。
资料来源:《关于呈报1966~1967年度为港九供水量实绩》,东深工程管理局:1-26。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1966~1967年度的协定供水量已经在6月25日提前5天完成任务,供水量总计约7638万立方米,约合168亿加仑。由此可见,港英当局把实行“制水”的原因归咎于“未再获得中国方面的供应”的说法是不成立的。这说明,在发生“反英抗暴斗争”之后,港英当局有意把“制水”的原因推诿到中方,以表达对“反英抗暴斗争”的不满。
尽管在特殊时期并未出现停止向香港供水的情况,但在中英两国关系恶化的形势下,在向香港供水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其主要表现为香港方面拖延不到固定地点(即文锦渡)与中方核对并签证水量单,水费问题无法按时解决。1968年2月21日,东深工程管理局在给香港水务局的信中指出,“我们重申我们在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给你的信中所持的立场,你们自去年十月份以来拖延不到文锦渡我方核对并签证水量单是无理的,你们仍应按照惯例从速派人前来办理手续。随函退回你们一九六七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和一九六八年一月的水量单。”[12]4月8日,东深工程管理局给广东省水电厅的报告中指出:“对港九供水是我局的主要任务之一。查本年度自去年10月份至今供水情况,一直是按计划进行且管理得较好。但自去年对港英当局进行斗争以来,从10月份起港方始终不按照数年来双方遵守的惯例,派人到文锦渡我方进行双方核对及签证水量单而引起水费的问题未能解决……我局建议:在省水电厅或我省外事办公室的主持下邀集有关银行、宝安县外事办公室、新华社、省文革斗争委员会及我局等单位代表参加的会议,探讨斗争的办法,或成立专门小组以便及时地、有步骤有系统地进行研究以对付港英当局在供水问题上对我们的挑衅,以祈早日取得全面的、彻底的胜利。”[12]同月,惠阳专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革命委员会。不过,在此特殊时期,虽然围绕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一事,双方有些小的摩擦,但是,党中央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向香港供水。
三、一再增加对香港的供水量
在1965年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之后,香港原有的饮水困难不仅得到极大改善,而且供水还促进了香港地区的经济发展。到1972年,香港人口突破了400万,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带来了高耗水量。随着香港对水量的需求不断增加,自1966年起,港英当局多次请求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供水,广东省水电厅等相关部门考虑到香港地区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供水能力。
1966年12月,东深工程管理局在报送对香港增加供水量计算方案时指出:“关于港方要求增加供水量的问题,我们兹就水库的蓄水能力及机电设备条件,并结合沿线农田灌溉用水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计算”。[13]1966~1967年度,实际供水量“比起年度计划6820万立米(折合150亿英加仑)加上增加818.18万立米(折合18亿英加仑),总供水计划7638.18万立米(折合英加仑168亿),超额完成818多万立米”,[14]“增加部分的水费仍按原供水协议规定价格交付”。[15]
1971年10月8日,香港工程处致信香港新华分社,提出要求每年额外供水2273万~
2727万立方米(即50亿~ 60亿加仑),[16]针对上述要求,广东省水电厅认为,“根据现有供水设备能力,我们认为可在原年供水量6820万立米(合150亿加仑)外,拟增加2273万立米(合50亿加仑),即每年供水量为9093万立米(合200亿加仑)。供水期从原来每年9个月增至为11个月。每年九月份停止供水一个月,以满足双方设备维修需求。供水期的11个月335天内,采用日平均供水量为27.29万立米(即平均流量为3.16秒立米,最大流量为3.3秒立米)。除此之外,其余均仍按原供水协议执行”。[16]
1972年11月20日,港英当局工务司再次要求增加供水,(港英当局工务司司长卢秉信致信广东省水电厅厅长说:“为了确认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一)晚上与申田先生讨论中达成的口头协议,我现在想证实要求把1964年4月22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和香港当局签订的从东江向香港供水的协议作如下修改:1.每年增加供水15980000立方米,相当于35亿加仑,长期有效并立即执行。这将使每年总供水量达84180000立方米,或相当于185亿加仑。2.为了使东江工程系统现有的设备能提供增加的水量,供水期从原来每年的6月30日截止,延长至8月10日,即从每年10月至翌年8月10日止,并立即执行。3.至于其余各项,仍按1964年供水协议执行。你们若正式确认上述协议,我表示感谢。”参见《对香港要求增加供水的复信》,广东省档案馆:266-1-137。)12月16日,广东省水电厅复函指出:“一、考虑到港九同胞用水量逐年增加的需要,根据你方的要求,我方同意每年增加供水一千五百九十一万立方米(折合三十五亿加仑),即今后每年全年总供水量为八千四百一十一万立方米(折合一百八十五亿加仑)。二、我方同意供水期由每年十月一日开始,延长至翌年的八月十日止。三、以上两点从本日起与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的供水协议同样生效。”[17]
1973年6月11日,港英当局工务司致信广东省水电厅,提出1974年度要求增加25亿加仑供水,总供水量为210亿加仑。对此,东深工程管理局认为,“为安全起见,1974年度,还是在保证185亿加仑的基础上,增加多少就供多少较为适合,不作硬性规定”,还提出增设一条钢管以适应增加供水要求。[18]
为了满足香港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改善香港同胞用水情况,支持香港发展,东深工程扩建计划提上日程。1974年7月,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向国家计划委员会上报东深工程扩建计划:“东江—深圳供水工程原设计按1962~1963年实际大旱年情况供水港九地区150亿加仑(6820万立方米),并加上深圳地区生活用水和沿线灌溉用水。现提出后者不变,仅增加港九地区年供水量达到370亿加仑(16820万立米)作为扩建的设计标准。我们认为是可行的,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可基本上不再扩建。工程完成后,可以改善港九同胞用水情况。”[19]1976年,水电部批准了东深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同意按增加供水能力160亿加仑(目前年供水量210亿加仑扩建后即达年供水370亿加仑)进行建设。总投资为一千零四十一万,由国家计委安排。”[20]广东省水电厅还就香港增加供水的请求提出:“我们认为应积极争取做好工程,对外承诺则应留有余地,拟明确答复对方,同意增加供水,但1976~1977年度只能增加至240亿~300亿加仑。但必须对方水管接通才可达到”。[20]1976年,为了接受新增加的供水量,香港水务局准备增建一条新的供水钢管,并于1976年9月底前同深圳的新建水管接通。6月,广东省水电厅提出关于对香港增加供水问题的换文要点指出:“从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七七年度,东深供水工程对香港的年供水量增至二百四十亿加仑(合一亿零九百万立米)。”[21]1976~1977年度,对香港供水“比计划延长了供水时间一个月,供水量比原定值1.09亿立方米增至124865996立方米(约合274.7亿加仑),超15865996立方米,完成了供水任务,供水期间未出现对外任何事故。八月份因增加了供水,港方曾几度表示感谢”。[22]由此可见,港英当局对于中方一再配合增加供水、支持香港发展充满感激之情。
1977年9月6日,考虑到香港同胞的用水需要,东深工程管理局提出:“关于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下一年度供给香港的供水量问题,我曾于一九七七年六月十一日函中作了原则性的答复。现根据我方工程扩建的进展情况,并考虑到港九同胞用水的实际需要,拟定下一年度(即自一九七七年十月一日起至一九七八年七月底止)的供水量为一亿三千六百万立方米,较本年度原订供水量增加二千七百万立方米。”[23]东深工程管理局的回复表明,内地再次满足了香港增加供水的要求。
综上所述,1965~1978年间,为改善香港同胞的用水状况,中方不断增加供水量。为此,国家计划委员会还批准了东深工程的扩建计划,“总投资为一千零四十一万”元。[20]而且,向香港供水的水价远低于市场价值。在1965~1978年间,向香港供水的水费标准为每立方米人民币0.1元,这只是象征性的收取费用。这说明,内地向香港供水是出于对香港同胞的关心与帮助,更多是基于“民生水”的考虑,内地十余年的淡水供应,为香港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1978年11月29日,广东省水电厅与港英当局签订了新的《关于从东江取水供给香港、九龙的协议》,开始提高水费标准为每立方米人民币0.15元,超供应水量水费标准为每立方米人民币0.23元,水费过低的现象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广东省水电厅在给广东省政府的报告中指出:“东深工程对港九供水,从一九六四年省人民政府与港英当局签订协议起,至一九七八年九月底止,供水每立方米的水费为一角。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底经双方协商修订了协议,从当年十月一日起每立方米收费为一角五分……一九八〇年五月十四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从一九八三年五月一日起年供水量为二亿二千万立方米,以后逐年增加大致为三千万立方米,到一九九四年度,年供水量为六亿二千万立方米。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我方曾表示拟调整水费价格,具体调整多少到时再行研究……我们兴建工程来供水,水就是商品,其性质是对外的一项贸易。”[24]由此可见,改革开放后,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的“经济水”层面的意义才得以体现。
四、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对两地关系发展的意义
通过回顾分析1965~1978年这一时期内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的历程,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剖析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对于两地关系发展的意义。
第一,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体现了内地与香港水乳交融的关系。人类的生存、生产和发展离不开水资源。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体现了香港和内地“同饮一江水”的密切联系,体现了国家对香港的一贯支持和关怀,表明香港与内地密不可分的联系。东深工程历经三次扩建、一次改造,为香港提供了持续不断、安全优质的水源。2015年,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与广东省水利厅厅长林旭钿签署了2015~2017年的《关于从东江取水供给香港的协议》。[25]
第二,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是一项民生工程。东江水历来是当地群众赖以生活、生产之源。而修建东深工程使江水倒流,东江水经新开河引至桥头(东莞市境内),然后经抽水站逐级通过渠道及石马河把水位提升46米,流入雁田水库,再跨流域流入深圳水库,最后由直径1.4米、长3.5公里的压力钢管输送到深圳三叉河交水点由香港接收。[26]在修建东深工程的过程中,一方面,中方承担了工程的全部费用。而且,中方向香港收取的水费只是象征性的,十余年坚持只收取每立方米人民币0.1元,远低于市场价值。另一方面,东深工程流域的民众为优先向香港供水做出了牺牲与贡献。1963年前后,受旱灾所困的不止香港地区。从1962年9月起至1963年6月7日,宝安全县无雨,造成水田龟裂,河流干涸,受旱水田33万亩,当年粮食减产73万担。[27]而在实际供水过程中,东深工程将向香港供水定为首要任务,优先保障了对港供水。[28]
第三,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体现了内地是香港经济腾飞的坚强后盾。中央政府支持下修建的东深工程持续低价供水十余年,并多次在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供水量,以满足香港人口不断增长、经济发展的需要。上述供水措施和内地向香港供电、供应鲜活物资等其他“挺港”措施一起为香港经济腾飞提供了物质保障,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同胞的关心以及对香港经济发展的支持,大多数香港同胞都怀有“饮水思源”的感恩之心。
第四,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为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顺利实现回归奠定了基础。1982年,邓小平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曾经就香港问题指出:“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29]邓小平所指出的香港实际情况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香港对内地资源的依赖性。而近年来因为受香港本土化思潮影响,围绕供水问题也出现过一些嘈杂的声音,例如,有人就提出“香港特区政府有什么长远水规划,能保证2047年后,香港供水不因气候变化、地区差异、以至于‘一国两制’大政方针的改变而改变?”[30]针对香港出现的复杂情况,2015年12月,习近平在会见梁振英时强调:“近年来,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我想强调的是,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31]由此可见,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是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顺利回归的保障,也是香港回归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 参 引 文 献]
[1]邓圣耀:《一泓东江水,50年粤港情》,《南方日报》 2015年5月29日。
[2]孙翠萍:《东深工程向香港供水的历程与意义》,《党史研究与教学》2013年第1期。
[3]王若兵主编:《深圳市水利志》,广东科技出版社1990年版,第152页。
[4]《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59页。
[5]《我同英国就向香港供水问题的会谈纪要(中英文)》,外交部档案馆: 110-01989-04。
[6]《中英商谈铺设水管向香港供水问题(中英文)》,外交部档案馆:110-01989-01。
[7]《关于下达东江—深圳供水灌溉工程第二季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广东省档案馆:253-1-167.
[8]《香港九龙供水协议》,广东省档案馆:266-1-169。
[9]《香港同胞强烈抗议港英“升级制水”》,《人民日报》1967年7月27日。
[10]《请示有关对香港供水问题》,东深工程管理局:1-26。
[11]《请示有关对港九供水问题》,东深工程管理局:1-26。
[12]《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给香港水务局的信、关于处理对港供水问题的意见》,东深工程管理局:1-29。
[13]《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报送对港方增加供水量计算方案》,东深工程管理局:1-17。
[14]《关于呈报1966~1967年度为港九供水量实绩》,东深工程管理局:1-26。
[15]《复知关于港方提出增加今年供水量的意见的函》,东深工程管理局:1-17。
[16]《关于香港来信要求增加供水量等问题的意见》,广东省档案馆:266-A1.5-163。
[17]《关于对香港供水有关问题的复函》,广东省档案馆:266-1-137。
[18]《关于增加对港供水问题拟与港方会谈准备工作意见的报告》,东深工程管理局:1-54。
[19]《上报东江—深圳供水工程扩建计划》,广东省档案馆:253-2-163。
[20]《关于港方要求增加供水问题的请示报告》,东深工程管理局:2-5。
[21]《关于增加对港九供水与港方会谈的请示报告》,广东省档案馆:266-A1.5-163。
[22]《增加对港供水来往函件》,东深工程管理局:2-10。
[23]《省外办并转告新华社香港分社》,东深工程管理局:2-10。
[24]《关于调整对港供水水价问题的请示报告》,东深工程管理局:2-30。
[25]陈然:《香港举行东江水供港50周年纪念仪式》,《人民日报》2015年5月29日。
[26]孙翠萍:《周恩来与东深工程》,《中华魂》2012年第9期;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编:《东江—深圳供水工程志》,广东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27]《宝安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2页。
[28]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编:《东江—深圳供水工程志》,第1页。
[29]《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102页。
[30]刘素:《只懂依赖东江水,港不思进取》,(香港)《香港经济日报》2013年12月31日。
[31]赵博:《习近平会见来京述职的梁振英》,《人民日报》2015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叶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