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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广州对港币的货币战
发布时间: 2010-06-21    作者:欧阳湘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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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广州对港币的货币战,是全国货币战的一个局部和典型。对比其他金融中心城市,广州对港币的货币战历时长、步子稳,甚至可以说进度过慢。通过与其他金融中心城市的比较研究,可见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并可以拓展和深化对全国货币战的认识。

(一)广州对港币货币战的简要经过

为把港币逐出市场,确立人民币的本位币地位,华南地区在解放后开展了对港币的长期斗争。就广州而言,可以19502月市军管会“金字第二号”布告发布为界分两个阶段。

1.以排挤为主阶段(广州解放至19501月底)

这阶段主要是造成人民币占领货币市场的有利条件,并准备对港币发起攻击,方法是以排挤为主,压低牌价迫使港币回流。其中1949125对地下钱庄和“剃刀门楣”(从事外汇黑市兑换的摊档,购进卖出都要赚一笔,市民光顾这些摊档就像被剃头一样,出入都要剃一下,故习称为“剃刀门楣”——笔者注)的扫荡,为该阶段最重大事件。

广州解放后,新政权迅速接管了国民党的各金融机构。19491023,广州警备司令部规定每1银元比值人民币2000元,每1港元比值人民币500元(本文所称人民币,系1955年币制改革前的旧币值,即旧币1万元等于新币1元——笔者注)。112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成立时曾宣布:“公用事业机关一律收人民币”。但直到11月中旬,“港币在广东已不仅是合法,而且是唯一的通货”。1118,市军管会宣告“禁止使用银元券,一律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但“对于港币,因其流通普遍,兑换尚需时日,暂允许其按牌价使用”。由于新旧解放区的币值不平衡,导致大量人民币南流,而政府能控制的物资有限。于是,金融投机商通过地下钱庄,在买进时压低人民币,然后以高价卖出,造成港币黑市价格暴涨。1124,港币每元兑换人民币的黑市价格涨至1470元,到124涨至3333元。这使得广州市民的生活和工商业蒙受严重威胁。1127,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代表们提出了取缔地下钱庄和“剃刀门楣”的强烈要求。

在此情况下,广州市委决定给金融投机者以坚决打击。事前,市政府组织力量对地下钱庄的名称、位置、主管人员及其活动进行了调查,并确定了搜捕对象。1949124,华南分局向中央和中南局提交了《对投机商采取办法请示》。125中午2,市政府组织的解放军、公安部队以及广州工人纠察队、青年学生共约2000多人,在市公安局长陈泊等率领和指挥下,同步搜捕非法金融摊点。到下午6时,共查获地下钱庄170家,“剃刀门楣”498处,抓获买卖手、司库等1016人。6日,市政府组织力量对被捕人员进行审讯。7日,审讯工作正式开始。经过30多天的侦查、审讯和说服教育工作,在押人犯805人在不同程度上作了坦白。市公安局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搜获地下钱庄用以进行金融投机活动的秘密电台26座,与秘密电台联络的电话62个。这样,不但进一步证实了地下钱庄疯狂进行金融投机的罪行,还掌握了他们大量走私黄金、白银、美钞的罪证。1950110,广州市人民法院组成临时法庭,开庭公开审理。最后,法庭作出判决,把地下钱庄从业者分为三个等级分别给予处罚后释放。“剃刀门楣”老板和店员,重者没收其投机资本,轻者则交保释放。这样,不仅处罚了金融投机分子,也紧缩了市面游资。

这次行动铲除了港币黑市的据点——地下钱庄和“剃刀门楣”,并将港币从市面打入黑市,它与人民币的黑市比价由1241:3333元压低到12101:1540元,与牌价(1500)接近。此后,广州又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斗争成果。(1)推广支前借款,以紧缩市面游资。市政府召集商人代表1000余人开会,分配150亿元的借款任务,各行业平均借款比例为10%。其原则是:只向商人借,工业户不借;赢利多者多借,投机性商业多借。(2)开展群众性的“拥币”宣传运动。仅126,就组织了工人学生2万人上街宣传,揭露地下钱庄的罪恶,宣传政府的政策,揭批港币的帝国主义经济侵略性质,并组织抽检商人账目,督促以人民币为本位计算账目,从而确定人民币的唯一合法货币地位。

2.以存兑为主阶段(19502月到次年初)

195023,广州市军管会发布“金字第二号”布告,宣布禁用港币并大力组织收兑;同时提高外汇牌价,加强市场管理。对港币斗争进入了以存兑为主的第二阶段。

扫荡行动后,地下钱庄及“剃刀门楣”被打下去了,但因交通未完全恢复,物资供应跟不上,加上特务造谣破坏,1213港币黑市又涨至2000元,到195022竞涨至3400元。华南分局认为禁止港币流通的条件已经成熟,相关计划获中央批准。中财委还提出注意事项:一是必须源源不断准备物资,以支持本币;二是建议同时提高牌价,以免禁用后被迫猛提;三是全国各大城市配合,以免投机者以可乘之机;四是“不必提到是否禁止持有,并不必限定期限”。23,广州市军管会发出“金字第二号”布告,明确宣布:“自即日起,禁止港币及一切外币在辖区内市场流通使用及私相买卖,但为照顾人民利益,准予向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兑换人民币使用,至210日后仍有使用或私相买卖外币者,一律以破坏金融论处。”同时,银行也将港币牌价从221港币兑人民币2000元,调整为3700元,港汇从3415元调整为3750元。华南分局也指示各地分别执行禁用港币政策。其中,毗连广州的珠江、中区、西区“应配合首先坚持以大力从城市做起”,牌价可略低于广州,但自10日起与广州一致,收兑港币可临时送穗换回人民币;潮汕、兴梅、东江、北江应加强贯彻检查,并注意调整牌价;南路可暂缓执行,但要注意调整牌价。

为执行“金字第二号”布告,2101112日三天,广州市动员工人、学生5000多人分区进行禁用港币大宣传,挨户解释政府禁用港币政策,并要求各商店盖章贴上“本店拒用港币,只用人民币”的小标语。同时,广州市政府召开各行业座谈会,解释政府禁用港币政策;银行则派出兑换车10辆,巡回收兑港币。为使对港币斗争取得良好效果,华南分局财委规定了处理金银外汇的原则及手续,并确定了公安、贸易、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分工。为鼓励港币存兑,中国银行修正了《外币存款暂行章程附则》,准许外币存款户,保持有将外币存款移作自备外汇,或按侨汇优待牌价支取人民币的权利,从而打开了收兑港币的道路。与此同时,广东各地区开始禁止港币流通使用。经过全面出击,建立了人民币阵地。但由于物价与币值不安定,在农村市镇,港币与银元仍占据市场,人民币不能顺利下乡。

19503月,中央大力推行统一全国财经工作的政策,物价逐渐趋于稳定。广州对港币斗争也越来越顺利。在456三个月中,人民银行在各市镇增设兑换处320处,港币收兑量激增。广州市3月中旬后每日收兑港币金额,比3月中旬以前的每日最高量增加了100倍。到6月底,除少数交易秘密用港币计价外,市场买卖都用人民币,人民币在广州市大体上占领市场。到9月底止,仍停留在华南的港币不到1/5。而且由于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提高,外汇牌价也逐步挂低,改变了以前牌价跟黑市跑的恶性循环,迫使黑市跟牌价逐步下降,且长期低于外汇牌价。1950年“全年平均,穗港币黑市价高于牌价2.65%,而沪美钞黑市价高于牌价4.24%”。195012月,华南分局宣布自19511月起禁止港币持有,“限港币持有人在11131一个月间向银行兑换,过期不兑者依法处理”,并向车站、码头、火车、轮船派出兑换人员。至此,广州对港币的斗争结束。

(二)广州对港币货币战的特殊政策

如上所述,广州对港币货币战进度相当慢,以长期排挤为主的斗争策略也是其他金融中心城市较少采用的。例如,天津1949115解放,次日宣布禁绝金银外币流通,并规定:“伪金圆券统限于24停止行使”,外币“限于131持向本市人民银行按牌价兑换”。实际上,金圆券兑换工作提前完成;1月底2月初,银元退出市场,3月底金价与物价脱离。北平131解放,于22宣告人民币为本位币,“伪金圆券暂准继续流通20天”;228,禁止银元在市面上流通买卖或计价;39,规定禁绝银元买卖流通的检查及处理办法。上海527解放,于次日即宣布“金圆券”为非法货币并组织收兑。69查封金银投机大本营——证券大楼,全面搜捕银元贩子;611开始收兑银元,数日之内取得“银元之战”的胜利。武汉517解放后,即开始收兑银元,25日宣告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616发出宣布禁止银元流通令,并发动“银元之战”。到8月份,武汉三镇银元黑市被遏制,人民币基本上占领了货币市场。国民党政府的最后一个“首都”重庆,在19491130解放后,市军管会于1210发出布告,宣布“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禁止银元券和黄金、外币计价行使。如下表所示,其他大城市宣告以人民币为唯一法定货币的时间,也多在解放后的数日之内。例外的是昆明、兰州、南昌和银川等市,均各有特殊情况。但正所谓“欲速则不达”,不少城市在宣告人民币占领市场后,又因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物资短缺,人民币本位币的地位一再动摇,并导致社会恐慌。而广州虽然步子较慢但过渡相对平稳,也有其可取的一面。

分析广州对港币货币战与其他金融中心城市货币战的差异,必须从中央的相关政策谈起。先看面向全国的一般规定。1949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一份报告说:“澄清金融市场,树立人民券为单一的本位币,是我们进入新解放城市后的紧急任务”。“肃清敌币的时间不应超过十天,限期中人民有拒用与议定比价的自由,过期则停止流通”。“根据平津经验,货币工作最好能在进城后掌握时间,主动地及早进行,时间逾晚逾难收拾。”不过,针对华南的港币则有特殊政策。中财委明确指出:对于在国内流通的外币,我们的办法是严禁行使流通,人民必须向国家银行兑换人民币或换取外币存单。但对港币的处理,“则稍不同”。理由是:华南区解放较迟,和内地的物资交流尚未畅通,同时港币在华南的流通量很大(约5亿元),流通面也很广,为了照顾这一特殊情况,我们暂时允许港币流通,唯人民可以自由拒用。等条件成熟,我们仍将坚决禁止港币流通。中财委还专门制定了肃清港币的方针,拟订具体措施:甲、进入两广后即须展开宣传,作组织群众性拒用港币运动之准备;乙、进城后即宣布禁止港币计价流通,不必限期存兑,暂默认其持有;丙、组织推出港币换回物资,吸收港币存款并适当收兑;丁、组织内地物资支持;戊、加强市场管理和出人口管理。而对于华南的美钞则无特殊政策,照例存兑。

追流溯源,中央关于对港币斗争的特殊政策显然源于对华南分局意见的采纳。因为就在19496月,中财委还没有区分广州与上海、武汉、长沙货币市场结构之异,认为“沪汉两地银元占领着市场,人民币不易挤进去。估计将来解放长沙、广州等城市时,亦会有相同情况”。而前述中财委肃清港币方针制定前,华南分局恰有关于华南港币处理意见的报告到中央。要点为:(1)关于港币在华南的地位与分布情况,港币的性质与前途。(2)对港币的斗争是货币阵地争夺战,是反对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建议“坚决肃清”,方法是排挤为主,存兑为辅。(3)步骤与方法,与中财委所定措施相同,但更翔实。文末提到“应与华东的福建地区取得联系”,中央改为“华东华南新区肃清港币的方针”。由此可见中央与地方的良性互动。在实践中,广州对港币货币战的每一次行动,事前均经中央批准。

对港币货币战采取稳妥政策和较慢时间表,是符合广州特殊情况的。因为港币在华南根深蒂固,广东是华侨之乡,对港币斗争稍有不慎,可能影响劳动人民和侨眷生活。而且,在物资供应上也有困难。华南分局认为:“广东的煤粮问题其严重性超于上海。”因为上海交通便利,又接近粮区;而广东向为缺粮省份,战前都赖洋米及邻省救济,战后洋米来源中断,国民党以美援米为主,并“以粤盐易湘米”一部来解决。至于煤,广东产量最少,消费额的80%以上依赖台湾及海外供给。事实上,在华南分局11月中旬的会议上,有些同志认为应立即禁止港币流通;“有些同志却认为禁止是肯定的,问题在于我们无足够的人民币可供兑换,又无足够的物资以支持我们投出的人民币。现在这些条件尚未成熟,港币应暂时准许流通,俟准备成熟时再行禁绝”。会议讨论的结论是:“暂准流通”。这项决策获中央认可。显然,广州的地情特点和困难,得到了中央和华南分局的重视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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