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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云:国外学者对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研究
发布时间: 2020-08-27    作者:王爱云    来源:国史网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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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大规模农村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减贫成就。自1992年起,世界银行开始对中国实施的扶贫项目做出系列专题报告,比较详细地介绍了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政策和实践,为国外社会了解中国反贫困状况奠定了初步基础。与此同时,国外学者也开始对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进行系统研究。2000年9月8日,联合国大会第55/2号决议通过《联合国千年宣言》,决心“在2015年年底前,使世界上每日收入低于一美元的人口比例和挨饿人口比例降低一半”。截至2004年初,中国提前实现了将1990年的8500万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减贫目标,从而吸引了更多的国外学者研究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实践。2015年9月,联合国第70届会议正式通过《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其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第一项为“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2020年3月,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有1亿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么多人脱贫,这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这些都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对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展开进一步研究。

    从研究内容来看,国外学者关于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研究,注重观察中国农村绝对贫困的状况及发生原因,分析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所采取的政策及卓越成效。他们既致力于用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显著成就来验证既有反贫困理论的有效性,又注重总结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实践经验对世界反贫困斗争的普遍性意义。

  国外学者对中国农村绝对贫困状况及原因的分析

  在各国消除绝对贫困的努力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搞清楚绝对贫困的状况及原因,然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除绝对贫困的政策。国外学者研究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政策和实践,也是从分析中国农村绝对贫困状况及原因开始的。

  (一)关于中国农村绝对贫困的类型

  国外学者通常将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生态型贫困,即绝对贫困集中于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贫困地区,在非贫困地区可能存在严重的贫富差距,但几乎没有或根本不存在绝对贫困;另一类是社会经济型贫困,即绝对贫困人口与富人、中产阶级生活于相同地区,彼此交融在一起。在这两种类型贫困之下,绝对贫困的分布状况不同,所采取的反贫困政策也会有很大区别。解决生态型贫困应把整个贫困地区作为政策目标,解决社会经济型贫困则需要查明分散在非贫困人口中的个别贫困家庭并将其作为政策目标。可以说,对于贫困类型的正确判断是制定有效减贫政策的前提条件。

  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农村扶贫开发,首先判断的就是中国农村绝对贫困是生态型贫困还是社会经济型贫困。1992年6月,世界银行发表题为《中国20世纪90年代减贫战略》的报告,认为中国农村绝对贫困属于生态型贫困,指出:“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使所有农村人口拥有土地使用权,所以中国没有失地农民”,换言之,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不是农村劳动力失地问题”,“绝大多数中国农村贫困人口集中于资源匮乏的偏远地区,尤其是中国北部、西北和西南的内陆地区。这些地方的贫困农民虽然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是粮食生产水平极低,仍然处于缺衣少食的境地,医疗教育条件恶劣”。在这些贫困地区,“艰难的丘陵耕种条件、贫瘠和退化的土壤、稀少的降雨、交通不发达和其他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远离城市市场等因素,都导致了贫困的加剧”。

  不过,国外学者并非全都认同将中国农村绝对贫困视为生态型贫困的判断。例如,1994年5月,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经济系李思勤发表了《中国农村贫困:边缘化还是分散化》一文,认为:“简单地将中国农村贫困界定为生态型贫困很容易忽视造成贫困的社会经济因素,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农业核心地区正在出现一种新的个体化贫困,贫困在全国范围内更加分散,而不仅仅是集中在偏远地区。如果贫困人口的分布范围确实比政府确定的贫困县要广,那么很多人就不在政府减贫政策扶持范围之内,他们得不到政府的援助。因此,需要对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有一个更准确的认识”。作者之所以有这种看法,实际上还是由于缺乏对中国农村贫困状况和扶贫开发政策的全面了解。事实上,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采取了中央财政重点支援老少边穷地区的政策,对“分散插花贫困乡村”也没有忽视,而是由各省地方财政支持开展扶贫开发工作。随着对中国农村贫困状况和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实践研究的深入,国外学界越来越趋向于肯定中国农村绝对贫困属于生态型贫困,认为这符合中国贫困的实际状况。

  (二)关于中国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绝对贫困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既有农业经营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制约,也有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局限。对于中国农村贫困发生的原因,国外学者有各自的分析视角,因而众说纷纭。

  1.地理性因素

  1999年5月,世界银行经济学家马丁·拉瓦雷等发表《中国落后的贫困地区》一文,分析了中国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的原因:“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似乎完全是由于地理外在因素所致,而不是由于农户家庭自身财富收益的增加。地理外在因素意味着生活在贫困地区会降低投资回报”,“如果贫穷的农民碰巧生活在贫困地区,他的投资几乎不会带来任何收益。这样就会出现‘地理贫困陷阱’,使得生活在富裕地区的贫困家庭最终可以摆脱贫困,而生活在贫困地区的相同家庭却陷入停滞或衰退”,而且,“持续贫困地区可能会出现贫困的自我延续”。2000年12月,瑞典哥德堡大学比约恩·古斯塔夫松等发表了《中国贫困状况及其变化》一文,也认同地理性因素导致了贫困的发生。作者指出:“在中国,贫困与地理位置密切相关。城乡之间存在重要差异,统计证据表明贫困主要是农村现象;较富裕的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与欠发达、最贫困的西部地区之间存在更大的差异”。“在中国,有针对政府所划定农村贫困地区的措施,因为生活在这些贫困地区的人们比其他农村地区的人们更容易贫困。到1995年,中国不同农村贫困地区之间的贫困率存在显著差异”。

  2.限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因素

  1993年6月,牛津大学经济学家约翰·奈特等在《中国农村收入差距的空间因素》一文中提出“对农村人口向城市地区和较发达的农村地区流动的严格限制使穷人无法摆脱贫困”这一观点,并认为促使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政策的重点所在,如果农村劳动力不愿意向城市转移,那么,政府就要致力于提升他们在城市的工资来促使他们转移。1998年秋,世界银行农业发展经济学家皮安澜等在《中国减少绝对贫困的现状与问题》一文中也提出了类似观点。作者指出:“从长远来看,在提高贫困地区生产能力的同时,需要把振兴社会事业与发展农业和乡镇企业统筹安排。最有成本效益的大规模减贫方法就是增加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发达地区就业的机会”。

  3.城乡差距因素

  2000年、2005年,英国朴次茅斯大学的姚树杰先后在《改革二十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减贫》一文和《当代中国的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减贫》一书中,批驳了国外学者关于中国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是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的观点,他指出:“国外大多数经济分析人士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农村摆脱贫困的有效途径。然而,中国过去20年的经验证据并不支持这一观点。尽管移民人数大幅度增加,但城乡差距并未缩小,相反,它一直在逐步上升;同样,没有证据表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已大大减少了农村贫困的发生率”。“如果贫困地区大批年轻劳动力到城市就业,那么农村留下的都是老弱劳动力,实际上会削弱当地农村生产力,而外出劳动力在城市从事低薪非正式工作,所挣工资根本不足以消除农村贫困;而且,中国严格的户籍制度使得农村劳动力很难在城市谋求正式工作,无法获得城市人口所享有的住房、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他们只能是农民工,绝大部分人会成为城市中的贫困者”。在姚树杰看来,农村贫困的发生与许多因素有关,包括收入增长、城乡差距、经济结构、基础设施、受教育程度、地理位置、地形、性别和农村工业化等,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人均收入和城乡差距。因此,中国的减贫工作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是限制城乡差距的扩大。

  持续关注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实践,充分肯定中国减贫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实践取得了突出成就。从1978年到1985年,中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25亿人,到1993年进一步减少为8000万人。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的减贫历程和成就便吸引了世界银行、联合国以及国外的诸多专家学者的持续关注,并得到了这些国际组织及研究者的充分肯定。

  (一)对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历程和成就持续关注

  1.世界银行

  改革开放后,国外对于中国努力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关注始于世界银行。1992年6月,世界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减贫战略》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减贫成就,指出:“在过去40年中,中国在整体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了全体人民的教育、健康和营养水平,中国在减少绝对贫困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中国人口整体福祉改善最有说服力的指标是预期寿命的增加,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34岁到当前的67岁几乎翻了一番。社会发展的其他指标也证明了巨大的进步。自50年代初以来,粗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下降了约3/4;文盲率已从50年代初成人人口的80%下降到目前约30%;人均食物能源的可利用量增加了近40%,从50年代初的约90%增长到80年代后期的115%。这些中国社会发展指标与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以及其他中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具有优势”。2001年3月,世界银行发表题为《中国克服农村贫困》的报告,介绍了中国第一个专项扶贫计划《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的实施情况,评估了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农村绝对贫困的状况,报告高度评价了中国政府的减贫努力,指出:“中国政府对减贫做出了坚定承诺,其减贫计划的规模和资金投入以及在过去20年改革中持续显著减少绝对贫困的成绩,用任何标准衡量都堪称典范”。

  2.联合国

  2000年9月《联合国千年宣言》发表后,联合国对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进展和成就进行了持续关注与充分肯定。2004年3月25日,联合国驻华机构发表了《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的报告,这是联合国发布的第一个有关实施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的国别报告。报告指出,自1980年以来,中国就制定了自己实现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和指标。在这方面,中国走在了《联合国千年宣言》的前面。报告认为,中国在实施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在消除极端贫困和饥饿方面,中国已实现了千年目标中的减贫目标。2010年,联合国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千年发展目标中关于极端贫穷人口比例的具体目标已实现,这比原定实现日期提前了5年。当时,联合国有关人员就指出,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中国减少绝对贫困的成就而做出的。“仅在中国,贫困人口数量就从1981年的8.351亿下降到2005年的2.077亿,这意味着中国的贫困率从84.0%急剧下降到15.9%”。2015年,联合国在《千年发展目标报告》中高度肯定了中国在全球减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由于中国的进步,东亚的极端贫困率从1990年的61%下降到了2015年的仅有4%”。

  3.专家学者

  世界银行等机构以及国外高校的专家学者也以个人名义发表了一些研究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和减贫成就的著述。1998年,皮安澜等在《中国减少绝对贫困的现状与问题》一文中,介绍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成立,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中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容,以及《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的主要目标和措施。1999年,美国当代世界事务研究所丹尼尔·莱特等撰写文章,不仅记述了中国政府各部门的扶贫行动,还介绍了社会扶贫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全社会的扶贫努力以及世界银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中国开展的扶贫项目等,比较全面地呈现了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情况。2000年,姚树杰发文高度评价了改革开放后中国所取得的减贫成就,指出:“自1978年至1996年,中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从75.5%—100%(5.96亿人—7.9亿人)下降到6.7%—13.2%(0.57亿人—1.14亿人),这一减贫记录在世界发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对新时代脱贫攻坚新举措和突出成就的研究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创造了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史上的最好成绩,谱写了人类反贫困斗争的辉煌篇章。国外学者持续关注新时代中国脱贫攻坚的新举措、新进展,开展了相关研究。

  1.对中国农村绝对贫困标准的研究

  2011年,中国将农村绝对贫困标准提高为人均年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当时国内一些媒体认为这一标准低于世界银行于2008年制定的每人每日平均1.25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但国外学界发表了不同意见,认为中国贫困标准高于世界银行的国际标准。如2014年10月20日,英国的《经济学人》周刊发表了《国家扶贫日:中国经济》一文,指出:“中国的农村贫困线是每人每年2300元,或每日6.3元,按当前汇率计算,仅为每日1.03美元,看起来比世界银行划定的每人每日1.25美元贫困线低出很多。按照国际标准,中国仍有超过2亿贫困人口,实际上,中国并没有2亿人的生活水平低于世界银行的全球贫困线,因为世界银行的贫困线是按购买力平价汇率而非市场汇率计算”。“证明中国贫困线高于世界银行贫困线的最简单方法是比较落在每条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数量。2011年,根据世界银行1.25美元标准,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是8170万,中国政府发布的2011年贫困人口数据则是1.2238亿。在中国贫困线标准以下人口数量更多,这一事实证明,中国的贫困线高于世界银行标准。如果世界银行要想把中国政府2011年统计到的贫困人口全部划入国际标准贫困人口,其贫困线就不得不提升到每日1.45美元”。

  2.从政治层面解读新时代中国的脱贫攻坚

  2017年4月29日,《经济学人》刊登了《跌宕起伏:中国正在尝试新的扶贫方法》一文,指出:“中国一直是世界减贫事业的英雄,中国不仅消除了城市贫困问题,还把农村贫困人口从1980年的7.75亿减少到2016年的4300万。到2020年时,中国打算让所有人都脱贫”。文章还阐释了中国把脱贫目标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任务的主要原因:“从政治意义来看,脱贫事关重大……因为共产党是通过贫困所引发的农村革命走上执政之路,它不希望被指责未能履行其消除贫困的任务”。2017年6月,新美国基金会经济增长计划政策分析师乔希·弗里德曼在美国《世界政策杂志》发表了《中国贫困的终结:两个村庄的故事》一文。文章通过对湖南省2个贫困村的个案研究,展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最新实践,认为近几年来扶贫开发最重要的变化是政治性的变化,中国政府把2020年定为摆脱贫困最后期限增加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政治压力,为此,全国进行了相应的政治动员。

  3.对近年来中国脱贫攻坚成就的高度评价

  2016年8月23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阿尔斯顿指出:“中国在减轻贫困领域值得骄傲”,“近年来,中国在减轻极端贫困以及实现改善社会福祉的宏伟目标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他强调,中国共产党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贫富差距拉大、环境恶化等巨大挑战,但是其建立没有绝对贫困的小康社会的决心是毋庸置疑的,“这种政治意愿令人印象深刻,在当今世界上太罕见了”。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致2017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贺信中,高度评价中国精准扶贫成就,称赞精准减贫方略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已实现数亿人脱贫,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

用国际减贫理论分析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措施,

用中国减贫实践验证国际减贫理论的有效性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本身是一项综合性建设工程,既着手经济开发,又建设基础设施,还包括开发教育智力、改善医疗和住房条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等,注重增强贫困地区、贫困户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使之能够根本改变贫穷面貌。这种综合性实践为国外学者从各种理论视角开展中国减贫实践研究提供了范本。

  (一)农村社会保障在消除绝对贫困中的基础性作用

  1999年11月,美国学者马克·塞尔登发表《中国农村的扶贫、不平等与福利》一文,他在肯定中国采取扶贫开发行动、在一些最贫困的农村地区取得显著减贫成绩的同时,认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取消了原来以人民公社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和福利计划,新的社会保障措施没有扩展到农村,农村社会福利、农村贫困和城乡不平等问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文章指出:“如果中国不能在不久的将来通过有效分配政府资源来解决这些问题,必然会加剧政治不稳定,削弱国家改革的道德基础,这凸显了通过可靠的福利和有效的养老保障对于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要性”。国外学者担忧的这种状况与新中国成立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有关,但事实证明这种担忧是多余的。进入21世纪,中国工业化战略取得了巨大成功,国家整体实力增强使得国家有能力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对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2006年,五保户等农村特困人员由集体供养变为国家财政供养,2007年全国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进入“低保兜底维持生存,扶贫开发促进发展”两轮驱动新阶段。新时代脱贫攻坚进一步把“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作为重要环节,对于那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靠自己没有脱贫可能性的贫困人口,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

  国外学者对这些社会保障举措在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高度关注。2019年2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经济学院纳纳克·卡克瓦尼亚等发表的文章《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性评估》,分析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减贫的作用和影响。文章通过数据模型发现:“最低生活保障确实为减少贫困做出了贡献,按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衡量,农村低保有助于将贫困人口的百分比降低0.42个百分点;按人均消费支出衡量,贫困人口的减少幅度更高,达到0.63个百分点”。

  也有国外学者习惯性地质疑最低生活保障对于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作用。例如,2017年5月,英国的《世界发展》杂志刊发了《中国的无条件现金转移支付:谁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中受益?》一文,指出:“尽管最低生活保障为贫困受益人提供了可观的收入利益,但它对消除农村贫困总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尽管低保的总支出是相当大的,但该制度并未从人数或贫困差距的角度大幅度减少贫困”。文章之所以质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减贫效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作者错误地以为“中国放弃了先前对贫困地区的扶贫计划,而采用了低保计划”。实际上,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措施,在中国农村消除绝对贫困的实践中只是基础性措施,不能把它与扶贫开发政策放在同等位置来衡量其对于减贫的效果。

  (二)农业发展在消除绝对贫困中的关键作用

  不少国外学者把农业发展视为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关键抓手。1992年,世界银行指出:“广泛的农业改革促进农业发展是1978—1984年中国农村绝对贫困减少三分之二的主要因素”。2004年10月,马丁·拉瓦雷等在《从成功中学习:解读中国的反贫困进展》一文中概括了改革开放25年间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成就,总结了其中的主要经验。文章指出:“当一个国家的贫困主要集中于农村地区时,农业发展在减贫中就会发生重要作用。虽然中国农业增长是在公正分配土地这一独特历史条件下所取得的,但是中国的经验与过去许多研究观点是一致的,即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推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是扶贫成功的关键因素,消除农村贫困不可能绕开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这一关键步骤”。2008年9月,马丁·拉瓦雷等发表《东亚改革中的土地与贫困》一文,考察了改革开放后中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土地制度变革在反贫困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经验,再次强调了农业部门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性以及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在减少绝对贫困中的潜在作用。2017年底,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巴里·诺顿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对于农村贫困地区而言,农业增长比工业投资的成功可能更为重要,因此农业增长和农村发展是中国减贫的主要驱动因素。

  还有国外学者专门研究了中国退耕还林政策在消除农村绝对贫困中的作用。2007年8月,美国罗德岛大学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系内田惠美等发表了《贫困人口从退耕还林工程中受益了吗?》一文,指出:“作为发展中国家最大的自然保护工程,中国的退耕还林工程主要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参加该工程的贫困农户比非参加者的收入增长显著,而且参加该工程的农户家庭已开始将其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总体而言,该工程不仅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成效(大多数观察家都认为水土流失已大大减少),还增加了大多数贫困人口的财富,在实现其扶贫目标方面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

  (三)经济增长与减少贫困的关系

  21世纪以来,国际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经济增长是长期减少贫困的必要条件和最主要因素。2001年,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大卫·杜尔等在《增长有利于穷人》一文中研究了社会上最贫穷的人从经济增长中受益的程度,得出“穷人收入增长与平均收入增长之间的一般关系是同比例增长”的结论。2006年,世界银行成立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迈克尔·斯宾塞牵头的经济增长与发展委员会,他们坚称:“一般而言,平均收入增长1%会使贫困人口减少1%”。

  在对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研究中,也有国外学者用中国减贫实践来验证经济增长与减少贫困之间的关系。新加坡管理大学的约翰·唐纳森重点考察了经济增长与减少农村贫困之间的联系,并试图揭示更多有关经济增长与贫困之间的关系。在他2007年发表的《贵州、云南的旅游、开发与减贫》一文和2011年出版的《小工程:贫困与中国西南地区经济发展》一书中,集中研究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云南、贵州两省的反贫困实践,发现贵州省经济增长缓慢,但是农村贫困率却持续下降,贵州农村绝对贫困率从1990年的41.9%下降到1996年的24.5%,到20世纪90年代末下降到20%以下;而云南省20世纪90年代的GDP增长很快,农村贫困率却从1990年的30.3%增加到1996年的近33%,经济的快速增长不仅没有惠及该省的农村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比例反而更高。为了探究其中的原因,作者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转移、旅游和煤炭资源开发四个领域比较了两个省的不同做法:云南省重点发展现代化高速公路、重工业、城市旅游业和大型煤矿,这些政策有益于该省的城市地区和一些较富裕的农村地区,但其经济结构导致该省最贫困的农村人口被排除在经济增长受益范围之外;贵州省重点发展廉价土路、贫困县旅游和小规模经济,使贫困人口获得交通、煤炭开采和旅游业的好处,即使缺乏教育、缺少启动资金和经验的人也能参与其中,因此尽管经济增长缓慢,却有效减少了贫困。作者认为,世界上很多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的前景不佳,贵州经验为这些不可能依靠经济增长来解决贫困问题的地区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扶贫途径。

  总结吸取中国减贫经验,展望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后所面临的挑战

    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中国将彻底消除农村绝对贫困,进入解决相对贫困的新阶段。然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绝对贫困状况却依旧形势严峻,据联合国《2018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报告》显示,全球饥饿人口“从2015年的7.77亿增至2016年的8.15亿”。在这种情况下,全面总结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有效经验,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借鉴;密切关注中国未来减贫工作所面临的挑战,成为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减贫实践的重要内容。

  (一)全面总结中国减贫经验

  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减贫方案,以其卓越成效逐渐获得国际社会的肯定。2018年11月1日,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在北京召开的改革开放与中国扶贫国际论坛上发表的讲话,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关于中国减贫经验最全面的总结。他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农村扶贫开发成为中国增长政策的旗帜。我们可以从中国扶贫工作的主要特征中吸取一些重要的经验:第一,从改革开放开始到现在,扶贫始终得到最高层领导强有力的支持,这种强有力的领导为各级政府在其所在地区寻求减贫奠定了基调。第二,中国成立了专门的消除贫困组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各地扶贫办一直是减贫的主要倡导者,他们制定消除贫困的政策,并根据当地情况实施扶贫开发工程。第三,中国绝对贫困集中于农村地区,因此农业的增长对减轻贫困最为有效。1981年至2017年间,GDP每增长1%,贫困人口就减少0.97%。第四,中国将扶贫资源集中用于最贫穷、最脆弱的贫困地区。新时期中国农村扶贫开发以‘三西’建设为起点,90年代集中开展八七扶贫攻坚,新世纪着力构建和谐社会,自2012年以来精准扶贫致力于‘最后一英里’为剩余的极端贫困人口提供支持,以提高他们的生产率和收入。中国扶贫开发注重瞄准机制,从一开始的全国性扶贫到西部大开发等广泛的区域政策,从起先贫困县的选择到贫困村,再到确定贫困户,进行精准贫困定位。第五,政策制定者注重解决不平等加剧这一公众关注的问题。近年来,40%的最底层人口收入增长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消费增长达到每年8.1%,略高于全国7.9%的平均水平。第六,中国专注于建设人力资本。1979年采用拼音进行语言教学后,识字率大大提高,改革开放以后逐步扩大义务教育,自2000年以来,高等教育迅速发展,为中国目前作为一个创新型国家的崛起奠定了基础;医疗保险的快速发展现已覆盖几乎所有公民,改善了中国人民的健康水平。中国在人民健康和教育方面的投资高于大多数中等偏高收入国家,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水平接近”。

  联合国也对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在2015年制定《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时,还充分吸收了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实践的有关做法。例如,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一(“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的七项具体目标中,第三项“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第四项“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第七项“根据惠及贫困人口和顾及性别平等问题的发展战略,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制定合理的政策框架,支持加快对消贫行动的投资”,都是在中国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的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举措。

  此外,一些国外学者不断总结中国减贫经验,以期为世界其他贫困地区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2011年,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的詹姆斯·加尔布雷斯在《减少贫困:我们可以学到什么?》一文中对中国的减贫经验进行了总结:“大众教育和公共卫生项目;家庭责任制引入农业,乡镇企业吸收剩余农村劳动力;推动城市化并建设基础设施;控制人口流动,防止出现拉丁美洲地区的贫民窟;对外开放与技术升级,控制资本流动;使中国经济免受全球金融冲击的影响;等等”。还有一些国外学者总结了中国特色减贫做法,为发达国家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借鉴。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的约瑟菲娜·李专门研究了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宁夏生态移民工程(西海固生态移民工程),指出:“宁夏生态移民工程与美国政府实施的就业保障计划有相同之处,宁夏的真实经验值得实施就业保障计划借鉴”。

  (二)展望中国未来减贫的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围绕这一目标任务,国际学界展开了较为丰富的讨论,其中涉及目标能否如期实现、目标实现后如何继续实施减贫政策以及这对全球减贫实践所具有的重大意义等。

  2017年4月29日,《经济学人》刊发的《跌宕起伏:中国正在尝试新的扶贫方法》一文最后指出:“按照当前的减贫速度——(绝对贫困人口每年减少一千多万),习近平主席应该能够在2020年完成他的目标,这是一项巨大的成就。然而,政府仍要付出极大努力帮助贫困人口,因为这并不是中国脱贫路的尽头”。2018年5月,巴基斯坦学者塔哈·基哈尔在《一场不同的战争》一文中,从解决相对贫困的角度展望了中国未来的减贫之路。作者指出:“尽管中国在消除绝对贫困的努力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因为其人均收入比发达国家少。这表明,国家消除贫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的市场改革甚至还没有接近完成阶段,这可能会对经济产生巨大影响。这很明显地提醒我们,广泛的社会经济变革需要更多时间”。

  2018年11月1日,金墉在展望中国未来所面临的减贫挑战时指出:“到2020年,中国很可能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但随着中国的发展,人们对贫困的看法将发生变化。世界银行正在采纳全球贫困问题委员会的建议,运用两条贫困线衡量中国的贫困问题:一是中低收入国家的贫困线每天3美元20美分,中国7%的人口即9600万人生活在这一贫困线之下;二是中等收入较高国家的贫困线每天5美元50美分,中国27.2%的人口即3.73亿人生活在这一贫困线以下。中国现在是一个中等收入较高的国家,不久将成为一个高收入国家;然而,中国的收入水平仅为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中国还需要强劲的增长才能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对中国来说,保持快速增长变得更加困难,因为中国有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中国的经济增长将越来越依赖于生产率的提高和创新。这一新方向需要中国进一步的改革开放”。

  总体来看,长期以来研究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国外学者多为经济学专家,他们从反贫困的理论视野出发,既考察了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过程中的土地制度改革、农村改革,又分析了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行动,还关注了农村社会保障在消除绝对贫困问题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与国内学者研究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时重点研究农村扶贫开发的做法有所不同,但又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国内学者研究农村扶贫开发时往往也将农村改革、农村社会保障等一并纳入研究视野。国外学者对于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介绍和研究,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中国减贫实践、学习吸收中国减贫经验。而且,国外学者不同的理论视野,也有助于他们更加深刻地认识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实践,这对国内学者开展相关研究同样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不过,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是一项综合性宏大工程,其中蕴含的宏观理论和微观经验需要全面深入地挖掘,这对于对中国国情缺乏全面了解的国外学者来说并非易事。准确地、全面地总结中国特色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实践经验,更需要也更有赖于国内学者的努力。

  [作者简介]王爱云,法学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100009。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3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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