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佛教传入西藏以后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自7世纪至9世纪,史称“前弘期佛教”;第二阶段自10世纪至今,史称“后弘期佛教”。在前弘期,藏传佛教很受吐蕃王朝重视,在上层社会中广泛传播,然其地位尚依附于吐蕃王朝,是被吐蕃政权利用的一种信仰。在罗纳德·L.约翰斯通的政教关系图轴中,属于以政统教的修正神治。至后弘期,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藏传佛教受到当时统治者的器重,个别僧人拥有很高地位。明清时期喇嘛的政治地位得到中央政府的抬升,在大部分藏区形成了政教高度合一的统治形式。与之相应,供僧侣居住的寺庙成为西藏的政治中心,借助政治权力,寺庙成为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由此可见,藏传佛教寺庙成为西藏宗教、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而非宗教发展的必然。
近代以来,政教分离渐成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宗教不再干预国家政治生活,而成为个人信仰,更多地致力于道德教化。随着民主改革这一西藏历史上最深刻的变革,政教分离成为必然趋势,西藏佛教寺庙面临着如何存在和发展的抉择。
西藏佛教寺庙实现现代转型须解决四大问题。首先,民主改革以前那种高度政教合一、以教统政的寺庙体制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西藏佛教寺庙必须把政治与信仰分离开来,使政归政、教归教。宗教界的政治要求,须依法实现,决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或教唆信徒的方式。其次,民主改革以前,西藏佛教寺庙占有的土地、草山、牧场和森林等,大部分来自各级地方政权的赏赐,外加贵族、富商、信众的布施。民主改革以后,这种依赖政治权力聚敛财富的方式已不可能实现,寺庙须接受经济体制改变的事实,探索新的寺庙经济的运营模式。再次,宗教是一种终极关怀,借助对未来的期许而使信众安住于当下,藏传佛教也不例外。西藏佛教寺庙须发挥佛教救治心灵与关注彼岸的积极功效,才有可能在现代社会发挥积极影响,真正成为广大西藏同胞的心灵家园。最后,西藏佛教寺庙还应敞开胸怀,接纳现代又明的优秀成果,共铸新时代的雪域文化。偏狭排外、僵化固守不仅会破坏藏传佛教本身所固有的包容力,也会制约藏传佛教的当代发展。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